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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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

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 (略) 受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YX-*

二、项目名称: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

三、项目概况:

子包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1

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 (略) 管理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 (略) 、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1招标公告发布至2023年11月2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在宁波 (略) ( (略) 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收款人:宁波 (略) ;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

账号:*24;

联系电话:0574-*。

1.2招标文件可现场购买、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获取,如有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咨询,如需邮购,自行承担邮购费用,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报名方式:

2.1报名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2023年11月2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2.2网上报名:*@*q.com并致电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茜媛、胡悠悠,电话:*、*,联系地址: (略) 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3楼)。

2.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2.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等);

2.3.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对招标文件的提疑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浦镇内

联 系 人:林煜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3楼

联系人:郑茜媛、胡悠悠

电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它有关办法,宁波 (略) 受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NBYX-*

二、项目名称: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

三、项目概况:

子包

招标内容

服务期限

1

石浦镇敬老院经营权出租项目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 (略) 管理服务、养老服务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 (略) 、 (略)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作否决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1招标公告发布至2023年11月2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在宁波 (略) ( (略) 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

收款人:宁波 (略) ;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象山支行;

账号:*24;

联系电话:0574-*。

1.2招标文件可现场购买、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获取,如有疑问请致电采购代理机构咨询,如需邮购,自行承担邮购费用,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2、报名方式:

2.1报名截止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2023年11月2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

2.2网上报名:*@*q.com并致电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茜媛、胡悠悠,电话:*、*,联系地址: (略) 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3楼)。

2.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2.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邮箱等);

2.3.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4未经报名登记并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招标的,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不视为投标人满足资格审查要求,资格评审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为准。对招标文件的提疑须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的提疑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递交方式:线下纸质投标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二)(象山港路300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地 址:石浦镇内

联 系 人:林煜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 (略)

地址:象山县丹河东路28号3楼

联系人:郑茜媛、胡悠悠

电话:0574-*、*、*

电子邮件:*@*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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