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股权
100%股权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嘉兴世合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南湖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湖区余新镇初阳路258号 |
法定代表人 | *广鋐 | ||
成立日期 | 2014-03-06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2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健身服务;游泳服务;市政道路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管道、制冷设备、暖通设备的安装和维护;贸易经纪与代理;绿化养护;建筑物清洁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家政服务(分支机构一个经营场所设在: (略) 南湖区世合大厦1幢一楼101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嘉兴合颐 (略)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136.* | 479.* | 47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591.* | 4254.* | -1662.*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铭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271.* | -507.* | -50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86.* | 757.* | -70.*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 7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嘉兴合颐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湖区余新镇余北大街70号1幢306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广鋐 | 成立日期 | 2013-03-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42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美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0T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嘉兴合颐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0T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11-01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嘉兴合颐 (略) 股东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嘉兴合颐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嘉兴世合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560.31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全体要求继续聘用: 2.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以基准日审计报告所载为准,全数移转给受让方: 3. 受让方应 (略) 现有的质量标准向各项目物业提供物业服务,自行收取各项目物业费等费用,并履行有关物业服务合同之具体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项目的日常维修、地缘热泵的运行 、管理、维护,及有关设备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等事项,均由受让方全权自行负责, (略) 的及有关服务义务均与转让方无关;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为(包括同一股东设立的 (略) 与分公司)在单一街道/镇内的签约总合同在管服务面积达到500万平米以上(提供尚在履约期内的物业服务合同); 3. (略) 有同品牌相关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该相关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23年度房地产企业三道红线”要求中均未踩线,且无其他违规情形(提供房地产 (略) 盖章承诺函,并提交三道红线计算依据,附2022年度审计报告)。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68.*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范女士 | 电话 | 0573-*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南湖区广益路819号 8楼816室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网址 |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 (略) (略) 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企业名称 | 嘉兴世合 (略) | ||
所在地区 | (略) - (略) -南湖区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湖区余新镇初阳路258号 |
法定代表人 | *广鋐 | ||
成立日期 | 2014-03-06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0人民币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82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物业管理;健身服务;游泳服务;市政道路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管理服务;管道、制冷设备、暖通设备的安装和维护;贸易经纪与代理;绿化养护;建筑物清洁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家政服务(分支机构一个经营场所设在: (略) 南湖区世合大厦1幢一楼101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嘉兴合颐 (略) | 100.000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2022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136.* | 479.* | 479.*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591.* | 4254.* | -1662.* | |
审计机构 | 浙江中铭 (略) | ||
以下数据出自 2023年09月30日 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3271.* | -507.* | -50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86.* | 757.* | -70.* | |
内部决策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公告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标的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 7个工作日内双方仍未签订交易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转让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 ||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 |
转让方名称 | 嘉兴合颐 (略) | |||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南湖区余新镇余北大街70号1幢306室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法定代表人 | *广鋐 | 成立日期 | 2013-03-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420.00 | 注册资本币种 | 美元 | |
企业类型 | (略)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0T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区县)其他部门监管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嘉兴合颐 (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0T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股东会决议 | |
批准日期 | 2023-11-01 |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嘉兴合颐 (略) 股东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嘉兴合颐 (略) |
交易条件 | 标的名称 | 嘉兴世合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
转让底价 | 560.31万元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全体要求继续聘用: 2.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以基准日审计报告所载为准,全数移转给受让方: 3. 受让方应 (略) 现有的质量标准向各项目物业提供物业服务,自行收取各项目物业费等费用,并履行有关物业服务合同之具体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项目的日常维修、地缘热泵的运行 、管理、维护,及有关设备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等事项,均由受让方全权自行负责, (略) 的及有关服务义务均与转让方无关;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略) 为(包括同一股东设立的 (略) 与分公司)在单一街道/镇内的签约总合同在管服务面积达到500万平米以上(提供尚在履约期内的物业服务合同); 3. (略) 有同品牌相关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且该相关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2023年度房地产企业三道红线”要求中均未踩线,且无其他违规情形(提供房地产 (略) 盖章承诺函,并提交三道红线计算依据,附2022年度审计报告)。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68.*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项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 股权交易合同(样稿).docx 、 竞买和承诺、竞买规则与须知.docx 、 授权委托书.doc 、 特别事项约定.docx | ||
材料附件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范女士 | 电话 | 0573-* |
传真 | 邮箱 | |||
地址 | (略) 南湖区广益路819号 8楼816室 | 网址 | ||
转让方 | 联系人 | 陈女士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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