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渝05破237号关于拍卖新华信托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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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渝05破237号关于拍卖新华信托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的公告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的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交易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五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保证金和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就未尽事宜,管理人、新华信托、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新华信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无论是否咨询或尽职调查,均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如有纠纷,竞买人应当自循法律途径解决,管理人概不负责,竞买人不得因此向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等权利主张,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为“ (略)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该标的资产由两部分债权组成:(1) (略) (以下简称“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东胜区政府”)的本金为81,828,139.91元的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根据合同约定另行计算;(2)新华信托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以下简称“东胜国控”)的本金为36,621,754.62元的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根据合同约定另行计算。两笔债权本金合计118,449,894.53元。

标的物详情请参考《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债权标的物调查表》《新华信托对鄂尔多斯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标的物调查表》《 (略) 永旭房 (略) 股权调查情况表》,最终资产状况以竞买人调查结果为准。

注意:标的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二)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起拍价:60,646,346.00元(人民币,下同)

保证金:600万元

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1. 本标的债权由两笔债权组成:(1)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的本金为81,828,139.91元的债权;(2)新华信托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的本金为36,621,754.62元的债权。

2. 新华信托对东胜区政府本金为81,828,139.91元的债权共存在两笔相关债权,具体为:(1)华惠65号持有的对东胜区政府的本金为546,127,934.28元的债权;(2)上海博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东胜区政府本金为272,819,925.81元的债权。

3. 新华信托对东胜国控本金为36,621,754.62元的债权存在一笔相关债权,系新华信托·鼎石2号投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鼎石2号”)对东胜国控的本金为443,894,145.38元的债权;特别注意两笔债权均在新华信托对东胜国控的债权项下担保物的担保范围内,详情参见《新华信托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标的物调查表》和《 (略) 永旭房 (略) 股权调查情况表》。

4. 目前管理人已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上挂拍华惠65号持有的对东胜区政府的本金为546,127,934.28元的债权,以及鼎石2号对东胜国控的本金为443,894,145.38元的债权,竞买人可以同时关注。

注意:标的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25日9时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吴律师、林律师,联系方式:*、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9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吴律师、林律师,联系方式:*、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管理人确认,并通知拍卖平台。

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竞买资质和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资质和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而参与竞拍的,视为竞买人违约,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竞买人追索。

五、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暂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5日9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拍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相关税款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竞买人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如果拍卖后发生任一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税、费承担承诺书》(详见附件模板),确定一切税、费及其他关联费用的承担事宜。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或其他费用(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若有不一致,以平台相关规定为准),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由处置平台向买受人追缴。

因买受人未支付税、费、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管理人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税、费、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造成重新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八、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破产案号及款项性质。

(拍卖标的物因本身价值较高致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竞买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支付拍卖成交款的,或者买受人悔拍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税、费承担承诺书》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新华金融大厦1307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确认标的资产转让事宜

拍卖成交确认书一经签署,由买受人承继标的资产后续的全部权利、义务,与此同时,标的资产存在的任一风险与未来可能发生的成本,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联系新华信托办理转让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的配合,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债权无法收回或无法转让的风险。

3、如本拍卖标的存在本公告载明的情况外的担保物权、冻结等法定权利限制,经协调后竞价标的仍不能完成交割的,管理人、债务人、法院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4、竞买人竞价前应向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如本次竞价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等其他任一情形致使竞价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债务人、法院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风险提示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债权,针对前述债权,管理人提请竞买人关注,本次拍品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买受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买受人受让后以 (略) 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法院、仲裁机构、破产管理人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支持、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2. 买受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买受人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3. 买受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 (略) 通过生效法律文书更改等,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先前表述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4. 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5.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6. 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7. 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8. 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标的债权转让未取得担保人同意;

9. 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0. 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1. 标的债权的抵、质押物实际不存在,抵、质押物重复抵、质押,抵、质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质押担保不能办理抵、质押登记,抵、质押担保应办理抵、质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2. 标的债权的保证可能已过时效;

13. 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4. 全部或部分债权及附属担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投资收益、挂账投资收益、违约金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 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6. 应收债权的相关文件对于应收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7. 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担保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18.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或债权申报主体无法变更,投资收益、挂账投资收益、违约金等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19. 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管理人对上述应收债权的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应收债权无法收回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该等债权如因政策原因、他项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等)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转让不能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三)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竞买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由管理人基于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资产交易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活动正式开始前,管理人有权对《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进行调整,并在淘宝网阿里资产交易平台再次进行公告,相关拍卖规则以最新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为准,《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之最终解释权归 (略) 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咨询电话:*、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新华信托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标的物调查表.xlsx 下载2
(略) 永旭房 (略) 股权调查情况表.xlsx 下载2
新华信托破产管理人指定决定书.pdf 下载1
(四拍)竞买须知-通用版本-除大楼和车辆(4).docx 下载2
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债权标的物调查表.xlsx 下载4
新华信托、天津创富破产民事裁定书(2022)渝05破237、246号之二.pdf 下载3
税、费承担承诺书(除大楼和车辆).docx 下载4
, (略) ,东胜区,鄂尔多斯

(略) 管理人

关于拍卖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的公告

(略) 管理人将于2023年11月28日10时至2023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交易平台(处置单位: (略) 管理人,监督单位: (略) 第五 (略) ,网址http://**)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保证金和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管理人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就未尽事宜,管理人、新华信托、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新华信托、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无论是否咨询或尽职调查,均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应当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如有纠纷,竞买人应当自循法律途径解决,管理人概不负责,竞买人不得因此向管理人提出任何异议或任何索赔等权利主张,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请欲报名参与竞价的竞买人充分考虑标的显性和隐性的瑕 (略) 场价格的波动,谨慎选择,慎重决定。

二、拍卖标的及起拍价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为“ (略)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该标的资产由两部分债权组成:(1) (略) (以下简称“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东胜区政府”)的本金为81,828,139.91元的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根据合同约定另行计算;(2)新华信托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以下简称“东胜国控”)的本金为36,621,754.62元的债权,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根据合同约定另行计算。两笔债权本金合计118,449,894.53元。

标的物详情请参考《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债权标的物调查表》《新华信托对鄂尔多斯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标的物调查表》《 (略) 永旭房 (略) 股权调查情况表》,最终资产状况以竞买人调查结果为准。

注意:标的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二)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

起拍价:60,646,346.00元(人民币,下同)

保证金:600万元

增价幅度:20万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1. 本标的债权由两笔债权组成:(1)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的本金为81,828,139.91元的债权;(2)新华信托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的本金为36,621,754.62元的债权。

2. 新华信托对东胜区政府本金为81,828,139.91元的债权共存在两笔相关债权,具体为:(1)华惠65号持有的对东胜区政府的本金为546,127,934.28元的债权;(2)上海博岸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持有的对东胜区政府本金为272,819,925.81元的债权。

3. 新华信托对东胜国控本金为36,621,754.62元的债权存在一笔相关债权,系新华信托·鼎石2号投融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鼎石2号”)对东胜国控的本金为443,894,145.38元的债权;特别注意两笔债权均在新华信托对东胜国控的债权项下担保物的担保范围内,详情参见《新华信托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标的物调查表》和《 (略) 永旭房 (略) 股权调查情况表》。

4. 目前管理人已在“京东拍卖”(网址:http://**)上挂拍华惠65号持有的对东胜区政府的本金为546,127,934.28元的债权,以及鼎石2号对东胜国控的本金为443,894,145.38元的债权,竞买人可以同时关注。

注意:标的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交付时若标的信息与描述时不符,以交付时实物现状为准,成交价不作调整。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25日9时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吴律师、林律师,联系方式:*、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11月25日9时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人:吴律师、林律师,联系方式:*、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四、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管理人确认,并通知拍卖平台。

一旦参加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物竞买资质和条件的确认,如不符合资质和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未满足前述竞买人资格而参与竞拍的,视为竞买人违约,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竞买人追索。

五、优先购买权人

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暂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5日9时)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竞价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本次拍卖标的拍卖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一切税款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和其它相关税款和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并充分估算拍卖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竞买人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如果拍卖后发生任一风险,管理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偿。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署《税、费承担承诺书》(详见附件模板),确定一切税、费及其他关联费用的承担事宜。

买受人应在余款支付期限内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或其他费用(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万圆整),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若有不一致,以平台相关规定为准),买受人逾期未全额缴纳的,由处置平台向买受人追缴。

因买受人未支付税、费、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管理人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若因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税、费、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造成重新拍卖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此款项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如扣缴保证金不足以抵扣重新拍卖与原拍卖差价的,管理人将对原买受人追缴剩余款项。

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包含包括税、费、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等其他费用。

八、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完成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淘宝平台结算给管理人指定账户。

3、拍卖余款: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0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即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注明破产案号及款项性质。

(拍卖标的物因本身价值较高致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请竞买人在开拍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报名及保证金交纳手续。)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竞买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支付拍卖成交款的,或者买受人悔拍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前述费用损失以及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九、移交与过户

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10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税、费承担承诺书》及相关身份材料到 (略) 破产管理人(地址: (略) 江北区创富路3号1幢新华金融大厦1307办公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确认标的资产转让事宜

拍卖成交确认书一经签署,由买受人承继标的资产后续的全部权利、义务,与此同时,标的资产存在的任一风险与未来可能发生的成本,均由买受人承担。

2、竞价成交后,由管理人将相关资料移交给买受人。由买受人自行联系新华信托办理转让手续,管理人予以必要的配合,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债权无法收回或无法转让的风险。

3、如本拍卖标的存在本公告载明的情况外的担保物权、冻结等法定权利限制,经协调后竞价标的仍不能完成交割的,管理人、债务人、法院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4、竞买人竞价前应向相关职能部门对标的物的权属、能否过户、过户要求和流程、税费缴付的标准及起止时间,以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进行咨询。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如本次竞价标的由于不确定因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政策原因等其他任一情形致使竞价标的不能如期交割的,管理人、债务人、法院概不承担相关责任。

十、风险提示

(一)本次拍卖的标的为债权,针对前述债权,管理人提请竞买人关注,本次拍品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 买受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法律或政策的不明朗,在买受人受让后以 (略) 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变更诉讼或执行主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法院、仲裁机构、破产管理人不予受理、不予审理、不予支持、不予变更、不予执行等致使买受人权利难以行使或落空的风险;

2. 买受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买受人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买受人同意,转让方对所转让的标的债权不承担法律上的合法性、有效性等瑕疵担保责任;

3. 买受人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发生 (略) 通过生效法律文书更改等,从而导致买受人实际接收的标的债权金额与先前表述标的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4. 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瑕疵的情形;

5.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未生效、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6. 标的债权可能已超过诉讼时效或丧失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因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

7. 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虚假、不能依法成立或者生效、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或只承担部分担保责任;

8. 标的债权附属的担保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标的债权转让未取得担保人同意;

9. 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完成后未予行使;

10. 标的债权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

11. 标的债权的抵、质押物实际不存在,抵、质押物重复抵、质押,抵、质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抵、质押担保不能办理抵、质押登记,抵、质押担保应办理抵、质押登记而未办理;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2. 标的债权的保证可能已过时效;

13. 部分标的债权可能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

14. 全部或部分债权及附属担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受让标的后对债权中的利息、罚息、投资收益、挂账投资收益、违约金 (略) 或仲裁机构裁判未获得其支持而败诉或部分败诉、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15. 标的债权在交易基准日后仍会发生变化;

16. 应收债权的相关文件对于应收债权的行使可能存在不完整、原件缺失或内容冲突等相关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17. 原债权人未就标的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担保人,使得债权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18. 标的债权可能存在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或债权申报主体无法变更,投资收益、挂账投资收益、违约金等无法得到支持以及因前手无法提供资料等原因导致无法启动或者推进司法追偿程序等瑕疵。

19. 其他已经和/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应收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管理人对上述应收债权的可回收性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如应收债权无法收回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风险。

该等债权如因政策原因、他项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等)或其他原因而导致转让不能的,相应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起拍价、保证金、竞价成交数额较大。为避免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三)管理人仅根据已知信息对标的资产情况进行描述,具体资产以意向竞买人尽调情况为准。管理人不对标的资产的效力、金额、性质、是否过时效、是否存在权属争议、是否可以收回作出任何担保,不承担本标的资产瑕疵保证,相关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一、特别提醒

1、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2、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应标的竞买公告、须知、标的详情。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由管理人基于公平原则进行解释。

3、参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淘宝网阿里资产交易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4、在拍卖活动正式开始前,管理人有权对《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进行调整,并在淘宝网阿里资产交易平台再次进行公告,相关拍卖规则以最新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为准,《竞买公告》《竞买须知》之最终解释权归 (略) 管理人所有。

管理人咨询电话:*、023-6849 8563、023-6849 859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新华信托 (略) 东胜国有资产 (略) 债权标的物调查表.xlsx 下载2
(略) 永旭房 (略) 股权调查情况表.xlsx 下载2
新华信托破产管理人指定决定书.pdf 下载1
(四拍)竞买须知-通用版本-除大楼和车辆(4).docx 下载2
新华信托 (略) 东胜区人民政府债权标的物调查表.xlsx 下载4
新华信托、天津创富破产民事裁定书(2022)渝05破237、246号之二.pdf 下载3
税、费承担承诺书(除大楼和车辆).docx 下载4
, (略) ,东胜区,鄂尔多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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