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县级储备食用油承储企业的公告
关于选聘县级储备食用油承储企业的公告
各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我县食用油储备任务,需选聘2024—2025年度食用油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储方式
根据《万安县食用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县级食用油储备按照政府掌控油权、企业自主运作、财政定额补助、规模按需调整的原则管理和运营。食用油储备平时参与承储企业的经营周转,应急时服从县政府调控。
(二)选聘方式
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选聘小组,对参与竞聘的企业进行资格审定和现场核查,并根据结果择优确定1-2家企业为承储企业。
(三)承储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
2、具有一定的食用油生产、收储和经营规模,在本县区域内设立有食用油仓储设施,且能满足食用油年度储备计划的需要(任何时间节点仓储内存有食用油实物不少于50吨,且为大众消费品类);
3、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有关粮油违法记录、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4、自愿遵守《万安县食用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能服从政府调控,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满足应急保障需要。
(四)需提交查验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食用油生产或经营年报、2023年食用油购销、库存月报表。
3、仓储设施所有权凭证或租赁合同。
(五)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7:30;
2、地点:万安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发展股(万安县五丰镇云州大道粮食大楼四楼),联系人:郭新华,电话*。
未尽事项,请查阅《万安县食用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各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
为落实我县食用油储备任务,需选聘2024—2025年度食用油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承储方式
根据《万安县食用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县级食用油储备按照政府掌控油权、企业自主运作、财政定额补助、规模按需调整的原则管理和运营。食用油储备平时参与承储企业的经营周转,应急时服从县政府调控。
(二)选聘方式
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选聘小组,对参与竞聘的企业进行资格审定和现场核查,并根据结果择优确定1-2家企业为承储企业。
(三)承储企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
2、具有一定的食用油生产、收储和经营规模,在本县区域内设立有食用油仓储设施,且能满足食用油年度储备计划的需要(任何时间节点仓储内存有食用油实物不少于50吨,且为大众消费品类);
3、企业信用良好,近三年没有有关粮油违法记录、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4、自愿遵守《万安县食用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能服从政府调控,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监管,满足应急保障需要。
(四)需提交查验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2、近三年食用油生产或经营年报、2023年食用油购销、库存月报表。
3、仓储设施所有权凭证或租赁合同。
(五)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17:30;
2、地点:万安县农业农村局粮食发展股(万安县五丰镇云州大道粮食大楼四楼),联系人:郭新华,电话*。
未尽事项,请查阅《万安县食用油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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