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嘉仕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屠宰羊只的羊杂收购权拍卖公告
宁夏嘉仕得拍卖服务有限公司:屠宰加工厂屠宰羊只的羊杂收购权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名称 | 盐池县屠宰加工厂屠宰羊只的羊杂收购权(含代宰羊只羊杂,羊杂所指包含:头、蹄、心肝肺、肚肠) | |||||||
拍卖项目编号 | 23-31 | 拍卖机构 | 宁夏嘉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3-11-14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11-27 | |||||
标的所在地区 | 盐池县农产品加工园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嘉 (略) 在中拍平台(http://**)对盐池县屠宰加工厂屠宰羊只的羊杂收购权(含代宰羊只羊杂,羊杂所指包含:头、蹄、心肝肺、肚肠)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盐池县瑞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盐池县农产品加工园区 | |||||||
法人代表 | 黄明宏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盐池县屠宰加工厂屠宰羊只的羊杂收购权(含代宰羊只羊杂,羊杂所指包含:头、蹄、心肝肺、肚肠)收购权期限为一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参考价 | 人民币60元/副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拍卖以单价进行拍卖,具体数量以委托方实际交付数量进行计算。成交价仅为羊杂价值,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2、本次拍卖收购权期限为一年,合同逐年签订(自《收购权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本次拍卖标的中不包括二毛羔羊羊杂,但本次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以5元/副的价格一并收购。 4、如收购期间,市场价格 (盐池县境内)发生变化,则结算标准为:以 (略) 场价格为基准,市场价格每上涨一元,成交结算价格随之上涨一元;市场价格每下降涨一元,成交结算价格随之下降一元。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允许转让、转租、转包,一经发现并核实,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将拍卖标的无偿收回另行处置,因转让、转租、转包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预付款50万元。 | |||||||
竞买条件 | 1、竞买人必须是宁夏区内核准登记的具有羊杂加工及销售的企业;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交纳保证金的凭据;(4)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30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17:00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嘉 (略) | |||||||
开户行 | 宁夏黄河农村 (略) 银川康平路支行 | |||||||
交纳账号 | 6006 7257 0080 0000 1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阻止成交确认书签订、拒付价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4、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2)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5、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3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款项后与委托人签订《收购权合同》;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延期超过10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进行交易。 6、买受人按照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收购权合同》的约定进行标的物移交,并按照委托人要求对标的物进行交接,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4日 | |||||||
展示地点 | 盐池县农产品加工园区 | |||||||
拍卖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14:30 | |||||||
拍卖网址 | 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嘉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1、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竞买人未勘察标的的视为竞买人知晓并且接受标的一切现状。 2、有意竞拍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前交 (略) 指定账户, (略) 办理报名手续。 3、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交纳0.15%的软件使用费。 |
拍卖标的名称 | 盐池县屠宰加工厂屠宰羊只的羊杂收购权(含代宰羊只羊杂,羊杂所指包含:头、蹄、心肝肺、肚肠) | |||||||
拍卖项目编号 | 23-31 | 拍卖机构 | 宁夏嘉 (略) | |||||
公示起始日期 | 2023-11-14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11-27 | |||||
标的所在地区 | 盐池县农产品加工园区 | |||||||
一、委托人承诺 | ||||||||
本委托人现委托宁夏嘉 (略) 在中拍平台(http://**)对盐池县屠宰加工厂屠宰羊只的羊杂收购权(含代宰羊只羊杂,羊杂所指包含:头、蹄、心肝肺、肚肠)进行公开拍卖。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法律、章程规定的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二、转让方简况 | ||||||||
委托人基本情况 | 委托人名称 | 盐池县瑞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盐池县农产品加工园区 | |||||||
法人代表 | 黄明宏 | |||||||
三、拍卖标的简况 | ||||||||
盐池县屠宰加工厂屠宰羊只的羊杂收购权(含代宰羊只羊杂,羊杂所指包含:头、蹄、心肝肺、肚肠)收购权期限为一年 | ||||||||
四、拍卖要求及资格条件 | ||||||||
拍卖条件 | 拍卖参考价 | 人民币60元/副 | ||||||
价款支付方式 | 按双方《竞买协议》的约定执行。 | |||||||
竞买注意事项 | 1、本次拍卖以单价进行拍卖,具体数量以委托方实际交付数量进行计算。成交价仅为羊杂价值,不含其它任何费用。 2、本次拍卖收购权期限为一年,合同逐年签订(自《收购权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3、本次拍卖标的中不包括二毛羔羊羊杂,但本次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以5元/副的价格一并收购。 4、如收购期间,市场价格 (盐池县境内)发生变化,则结算标准为:以 (略) 场价格为基准,市场价格每上涨一元,成交结算价格随之上涨一元;市场价格每下降涨一元,成交结算价格随之下降一元。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允许转让、转租、转包,一经发现并核实,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有权将拍卖标的无偿收回另行处置,因转让、转租、转包行为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追偿。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支付预付款50万元。 | |||||||
竞买条件 | 1、竞买人必须是宁夏区内核准登记的具有羊杂加工及销售的企业; 2、竞买人提交的书面竞买资料应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如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交纳保证金的凭据;(4)本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30万元 | |||||||
交纳时间 | 2023年11月27日17:00前交纳(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账户名称 | 宁夏嘉 (略) | |||||||
开户行 | 宁夏黄河农村 (略) 银川康平路支行 | |||||||
交纳账号 | 6006 7257 0080 0000 1 | |||||||
五、拍卖交易信息 | ||||||||
拍卖交易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拍卖交易说明 | 1、标的以现状拍卖,委托人、拍卖人对各标的质量数量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意向竞买人应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到达现场勘查标的,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不参与竞拍、退回标的、阻止成交确认书签订、拒付价款及拍卖佣金、拒绝后续移交以及向委托人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否则将视为违约。 3、标的物按现状拍卖,标的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拍卖交易及成交价格。 4、为保护委托人和真实意向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竞买人,委托人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视为意向竞买人已完成对拍卖标的的尽职调查,理解并接受本公告等拍卖文件全部条款之内容,对拍卖标的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委托人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若非委托人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竞买人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照约定时限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拍卖成交价款的; (2)意向竞买人存在其他违反拍卖规则、拍卖条件要求的。 5、意向竞买人须承诺:在被确定为最终买受人之日起3日内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款项后与委托人签订《收购权合同》;如因买受人原因不能如期签署的延期超过10日,委托人有权无须征得买受人的同意而重新将本项目进行交易。 6、买受人按照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收购权合同》的约定进行标的物移交,并按照委托人要求对标的物进行交接,交易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 |||||||
交易方式 | 公开拍卖 | |||||||
展示时间 | 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4日 | |||||||
展示地点 | 盐池县农产品加工园区 | |||||||
拍卖时间 | 2023年11月28日14:30 | |||||||
拍卖网址 | http://** | |||||||
拍卖公告发布 媒体 | 中国商报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拍卖机构 | 拍卖机构 | 宁夏嘉 (略) | ||||||
拍卖机构项目经办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0951-* | |||||||
重要提示 | 1、标的自公告之日起由拍卖人组织开始展示,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查看,竞买人未勘察标的的视为竞买人知晓并且接受标的一切现状。 2、有意竞拍者请于2023年11月27日17:00前交 (略) 指定账户, (略) 办理报名手续。 3、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向中拍平台交纳0.15%的软件使用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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