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C栋厂房转让公告
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C栋厂房转让公告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C栋厂房转让 | 项目编号: | FC*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11-20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12-18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南阳 (略) | 法定代表人: | 王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F*B | 企业性质: | (略) |
住所: | (略)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阳高新区三号工业园 | ||
批准单位: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管委会全体会议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竞价成功,获得转让标的后,不得改变转让标的的用途,从事与转让标的用途无关的经营活动。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26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价款。 处置方式:受让未成功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受让成功并按期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在成交公示期满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成功但逾期未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自受让成功的次日起8个工作日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用于冲抵转让方损失。 | ||
相关附件: | 经转让方认可的交易合同模板.pdf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 ||
中心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7-* |
中心地址: | (略) 宛城区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 (略) 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515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仅对披露信息的规范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南阳高新区光电孵化园C栋厂房转让 | 项目编号: | FC*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3-11-20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3-12-18 |
资产转让方式 : | 整体转让 |
标的信息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 南阳 (略) | 法定代表人: | 王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F*B | 企业性质: | (略) |
住所: | (略)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阳高新区三号工业园 | ||
批准单位: | 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管委会全体会议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网络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方竞价成功,获得转让标的后,不得改变转让标的的用途,从事与转让标的用途无关的经营活动。 受让方应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要求。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260万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和按时付清成交价款。 处置方式:受让未成功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退还。受让成功并按期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在成交公示期满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成功但逾期未签订《国有资产交易合同》的,保证金自受让成功的次日起8个工作日后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用于冲抵转让方损失。 | ||
相关附件: | 经转让方认可的交易合同模板.pdf |
报名手续: | 公告期内提交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交纳保证金须使用在本平台注册登记的账户!)。 | ||
中心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0377-* |
中心地址: | (略) 宛城区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 (略) 民服务中心中区3号楼5楼515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转让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发布的项目信息仅对披露信息的规范性负责。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做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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