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余星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批量转让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余星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批量转让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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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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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3ZC00253 | 监测编号 | JX2023ZC00253 |
标的名称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余星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批量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不公开 |
挂牌日期 | 2023-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8 |
资产概述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余星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批量转让 | ||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一、新余星辉 (略) (略) 1.债务基本情况:2013年6月27日,借款人新余星辉 (略) (略) 与新余农村 (略) 高新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XYNSYHZG-2),于2013年6月28日向借款人新余星辉 (略) (略) 发放了全部贷款。因借款人经营管理失败,导致贷款本息逾期。截至2023年10月末,新余星辉 (略) (略) 尚欠新余农村 (略) 借款本金8000万元,利息9078.24万元,本息合计17078.24万元。五级分类为次级。 2.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情况:上高县敖阳镇镜山大道与敖山大道交汇处 (房屋所有权证号: 3-*)房产, (他项权证号为: 上房他证敖字第 * 号) ,面积21417.83㎡,为第一顺位抵押;保证人为江西 (略) 、黎建华、李明亮、黄剑慧、付艳丽、*永祥、陈虹、闻德忠、陈鸿昱。 3.诉讼情况:新余农村 (略) 于2016年11月2 (略) (略) 诉讼后, (略) (略) 于2016年12月15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同意冻结诸被告的资产,于2019年11月26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19)赣05民初276号,因借款人已无任何资产偿还贷款, (略) (略) 于2020年11月16日下达(2020)赣05执124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终结执行”。之后新余农村 (略) 申请恢复执行,但因抵押物处置难度大而再次终结执行。 因新余星辉 (略) (略) 涉及债务较多,且债务数额积累过大,已无法偿还债务。2022年12月8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正在破产清算中。 二、 (略) 不良贷款基本情况 1.债务基本情况: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9日、2012年2月9日、2012年8月23日,借款人 (略) 与新余农村 (略) 城南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2余农合银城南支行流借字第*号;2012余农合银城南支行流借字第*号、2012余农合银城南支行流借字第*号、*007号)。分别于2013年8月23日、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8日、2014年2月7日向 (略) 发放贷款2000万元、400万元、550万元、650万元,共计3600万元。因借款公司破产倒闭原因,导致贷款本息逾期。截至2023年10月末, (略) 尚欠新余农村 (略) 借款本金2824.87万元,利息4389.94万元,本息合计7214.81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 2.担保方式为抵(质)押+保证,抵(质)押物情况:抵(质)押物已全部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全部归还 (略) 在我行借款。保证人为 (略) 、梅柳际鹏、卢慧玲、杨春根。 诉讼情况:新余农村 (略) 于2016年3月1 (略) (略) 诉讼后, (略) (略) 于2016年3月16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同意冻结诸被告的资产,于2016年11月11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16)赣05民初48号,因借款人已无任何资产偿还贷款, (略) (略) 于2017年6月12日下达(2017)赣05执119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终结执行”。之后新余农村 (略) 申请恢复执行,拍卖了部分抵(质)押机械设备,拍卖所 (略) 在我行借款。 因 (略) 涉及债务较多,且债务数额积累过大,已无法偿还债务,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进入破产程序,2022年5月6日破产清算完毕,新余农村 (略) 优先债权已清偿到位,目前在新余农村 (略) 结欠的2824.87万元本金为清偿后剩余金额。 三、江西 (略) 1.债务基本情况:2003年8月4日、2003年9月24日,借款人江西 (略) 与新余农村 (略) 城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编号:农信高抵借字【2003】第48号、农信高抵借字【2003】第51号)。分别于2003年9月19日、2003年10月8日、2004年6月1日向借款人江西 (略) 发放贷款500万元、300万元、212.5万元。因借款公司破产倒闭,导致贷款本息逾期。截至2023年10月末,江西 (略) 尚欠新余农村 (略) 借款本金317.26万元,利息955.1527万元未偿还。五级分类为损失。 2.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已全部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全部归还江西 (略) 在我行借款。 3.诉讼情况:江西 (略) 于2007年12月25日进入破产程序,2021年12月2日破产清算完毕,普通债权按我行债权比例已清偿到位,目前在新余农村 (略) 结欠的317.26万元本金为清偿后剩余金额。 以上资产概述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意向受让方尽调结果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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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新余农村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259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建勇 | 注册资本(万元) | 152,678.* |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9H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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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下载【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知悉并确认不良资产包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同时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追索权等。 2.本次转让不良资产包是按标的现状转让,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包,可能存在诸多权利瑕疵,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 (1)因相关的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未生效、未成立、被解除或被撤销,而致使标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 (2)标的债权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或相关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资料、凭证不完整、不齐全或缺乏原件,致使标的债权无法被全部或部分证实、支持。 (3)标的债权已超过或逾越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行使权利的期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债权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成为自然之债或无法得到支持。 (4)标的债权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中因各种原因而不能被全部或部分支持。 (5)相关担保合同因未办理担保登记、占有担保物或履行相关手续,致使担保物权未有效设立。 (6)担保形式为最高额担保,且主债权尚未确定,致使主债权转让而从权利并不一并移转。 (7)因相关的担保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致使担保权利转让不能。 (8)担保物减损、灭失、欠缴税费、缺乏权属证明,或被查封、扣押、冻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已被转让、赠与、信托、出租给第三人。 (9)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被追究刑事责任、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10)因债务人、担保人缺乏清偿能力、清偿意愿而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 (11)标的债权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担保人而致使该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12)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产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1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认可接受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 5.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自愿接受并承担该资产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 6.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估计资产的回收可能性,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挂牌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税收、转让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交易费用】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由受让方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3%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属证明、借款保证合同等)交付给受让方。 8.【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9:00-17:00。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 一次性密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 (略) 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保监会核 (略) ,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 (略) 。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368 开户行:南昌农村 (略) 湖滨支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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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079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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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被授权人身份证(如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如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承诺函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打印网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略) 相关资质证明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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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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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转让方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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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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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JX2023ZC00253 | 监测编号 | JX2023ZC00253 |
标的名称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余星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批量转让 | 转让底价(万元) | 不公开 |
挂牌日期 | 2023-11-2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1-28 |
资产概述 | 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余星辉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批量转让 | ||
金融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一、新余星辉 (略) (略) 1.债务基本情况:2013年6月27日,借款人新余星辉 (略) (略) 与新余农村 (略) 高新支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XYNSYHZG-2),于2013年6月28日向借款人新余星辉 (略) (略) 发放了全部贷款。因借款人经营管理失败,导致贷款本息逾期。截至2023年10月末,新余星辉 (略) (略) 尚欠新余农村 (略) 借款本金8000万元,利息9078.24万元,本息合计17078.24万元。五级分类为次级。 2.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抵押物情况:上高县敖阳镇镜山大道与敖山大道交汇处 (房屋所有权证号: 3-*)房产, (他项权证号为: 上房他证敖字第 * 号) ,面积21417.83㎡,为第一顺位抵押;保证人为江西 (略) 、黎建华、李明亮、黄剑慧、付艳丽、*永祥、陈虹、闻德忠、陈鸿昱。 3.诉讼情况:新余农村 (略) 于2016年11月2 (略) (略) 诉讼后, (略) (略) 于2016年12月15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同意冻结诸被告的资产,于2019年11月26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19)赣05民初276号,因借款人已无任何资产偿还贷款, (略) (略) 于2020年11月16日下达(2020)赣05执124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终结执行”。之后新余农村 (略) 申请恢复执行,但因抵押物处置难度大而再次终结执行。 因新余星辉 (略) (略) 涉及债务较多,且债务数额积累过大,已无法偿还债务。2022年12月8日,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目前正在破产清算中。 二、 (略) 不良贷款基本情况 1.债务基本情况:2012年1月5日、2012年1月9日、2012年2月9日、2012年8月23日,借款人 (略) 与新余农村 (略) 城南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2012余农合银城南支行流借字第*号;2012余农合银城南支行流借字第*号、2012余农合银城南支行流借字第*号、*007号)。分别于2013年8月23日、2014年1月8日、2014年1月8日、2014年2月7日向 (略) 发放贷款2000万元、400万元、550万元、650万元,共计3600万元。因借款公司破产倒闭原因,导致贷款本息逾期。截至2023年10月末, (略) 尚欠新余农村 (略) 借款本金2824.87万元,利息4389.94万元,本息合计7214.81万元。五级分类为损失。 2.担保方式为抵(质)押+保证,抵(质)押物情况:抵(质)押物已全部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全部归还 (略) 在我行借款。保证人为 (略) 、梅柳际鹏、卢慧玲、杨春根。 诉讼情况:新余农村 (略) 于2016年3月1 (略) (略) 诉讼后, (略) (略) 于2016年3月16日下达民事裁定书,内容为同意冻结诸被告的资产,于2016年11月11日下达民事判决书(2016)赣05民初48号,因借款人已无任何资产偿还贷款, (略) (略) 于2017年6月12日下达(2017)赣05执119号执行裁定书,内容为“终结执行”。之后新余农村 (略) 申请恢复执行,拍卖了部分抵(质)押机械设备,拍卖所 (略) 在我行借款。 因 (略) 涉及债务较多,且债务数额积累过大,已无法偿还债务,公司于2021年8月31日进入破产程序,2022年5月6日破产清算完毕,新余农村 (略) 优先债权已清偿到位,目前在新余农村 (略) 结欠的2824.87万元本金为清偿后剩余金额。 三、江西 (略) 1.债务基本情况:2003年8月4日、2003年9月24日,借款人江西 (略) 与新余农村 (略) 城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编号:农信高抵借字【2003】第48号、农信高抵借字【2003】第51号)。分别于2003年9月19日、2003年10月8日、2004年6月1日向借款人江西 (略) 发放贷款500万元、300万元、212.5万元。因借款公司破产倒闭,导致贷款本息逾期。截至2023年10月末,江西 (略) 尚欠新余农村 (略) 借款本金317.26万元,利息955.1527万元未偿还。五级分类为损失。 2.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已全部拍卖,拍卖所得款项全部归还江西 (略) 在我行借款。 3.诉讼情况:江西 (略) 于2007年12月25日进入破产程序,2021年12月2日破产清算完毕,普通债权按我行债权比例已清偿到位,目前在新余农村 (略) 结欠的317.26万元本金为清偿后剩余金额。 以上资产概述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意向受让方尽调结果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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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名称 | 新余农村 (略)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渝水区仰天岗东大道259号 | ||
法定代表人 | 程建勇 | 注册资本(万元) | 152,678.* |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企业类型 | (略)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59H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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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1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下载【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成交价 (略) 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略) 产权交易所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付给转让方。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知悉并确认不良资产包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同时不得对转让方行使任何形式追索权等。 2.本次转让不良资产包是按标的现状转让,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包,可能存在诸多权利瑕疵,状况可能不断发生变化,已知的、未知的以及将来可能发生的风险、瑕疵、缺陷等包括但不限于: (1)因相关的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被认定为无效、未生效、未成立、被解除或被撤销,而致使标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不准确。 (2)标的债权已被全部或部分减免、被抵销、被清偿,或相关债权、担保权利文件、资料、凭证不完整、不齐全或缺乏原件,致使标的债权无法被全部或部分证实、支持。 (3)标的债权已超过或逾越诉讼时效、除斥期间、行使权利的期间或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债权已部分或全部消灭、成为自然之债或无法得到支持。 (4)标的债权在诉讼、仲裁、执行程序中因各种原因而不能被全部或部分支持。 (5)相关担保合同因未办理担保登记、占有担保物或履行相关手续,致使担保物权未有效设立。 (6)担保形式为最高额担保,且主债权尚未确定,致使主债权转让而从权利并不一并移转。 (7)因相关的担保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担保人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而致使担保权利转让不能。 (8)担保物减损、灭失、欠缴税费、缺乏权属证明,或被查封、扣押、冻结、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或已被转让、赠与、信托、出租给第三人。 (9)债务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撤销、被注销、被吊销、歇业、被关闭、被追究刑事责任、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 (10)因债务人、担保人缺乏清偿能力、清偿意愿而无法得到全部或部分清偿。 (11)标的债权的转让未通知债务人、担保人而致使该转让尚未对债务人、担保人发生法律效力。 (12)受让方受让的标的债权,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其他原因,从而导致受让方实际接收的债权金额与产权转让公告所列债权金额不完全一致。 (13)受让方受让标的债权后,对该标的债权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受让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3.因上述瑕疵及风险涉及法律上的分析、结论不具有唯一性,转让方不发表任何判断性结论,由受让方自行作出判断,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提供认可接受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 5.意向受让方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了保证金即视为受让方自愿接受并承担该资产所有实际的或可能产生的风险、瑕疵、义务以及责任。 6.受让方根据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自行估计资产的回收可能性,独立地做出参与本次挂牌交易的决定,并未依赖转让方所做的任何声明或保证。 7.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受让方反悔违约给转让方造成损失,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继续追偿。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 (略) 产权交易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5.【交易税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所有国家规定的税收、转让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本次交易费用由受让方承担。6【交易费用】协议交易服务费和溢价分成由受让方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按照成交金额的0.2%收取,最低收费不少于1000元;溢价分成:按照交易挂牌价的溢价金额3%进行计收,最低收费不少于人民币2000元。溢价金额=成交金额-挂牌价格。7.【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属证明、借款保证合同等)交付给受让方。 8.【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 (略) 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9.【报名时间】信息披 (略) 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9:00-17:00。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他 : 一次性密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 (略) 治理、内部管理控制机制,并有5年以上不良资产管理和处置经验,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亿元(含)以上,取得银保监会核 (略) ,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依法设立或授权 (略) 。 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800.*万元。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略) (略) 账号:*368 开户行:南昌农村 (略) 湖滨支行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 (略) 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4)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或标的企业合法权益的; (5)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 (6)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 (7)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 (8)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支付交易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交易价款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报名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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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胡女士、万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1-*、0791-*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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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被授权人身份证(如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如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承诺函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打印网页公告及《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作以下承诺: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该项目网上挂牌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完全接受《网络交易竞价规则》并进行了不限于披露情况的尽职调查,并认真考虑了相关风险因素,自愿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产权受让申请书(统一版本)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略) 相关资质证明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人身份证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自然人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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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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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当事人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略) 产权交易所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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