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场村香水楼续租
胡场村香水楼续租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西湖街道 | 村(社区):胡场村 |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3-10-17 | ||
所有权人: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胡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是否续租: 是 | ||
资产类型: 厂房 | ||
项目描述:位于胡场村村部南侧,面积为576㎡,租赁用途为餐饮,要求整体租赁,不允许转租。东至胡场村广场,南至胡场村河塘,西至胡场村胡场组道路,北至胡场村卫生服务站。 | ||
交易面积: 576.00平方米 | ||
项目四至: 东至:胡场村广场;南至: 胡场村河塘 ; 西至: 胡场村胡场组道路 ;北 胡场村卫生服务站 | ||
补充说明:1、意向承租人报名前须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 徐长忠 ,联系方式: 159点击查看>>*8099 ),确认符合招租单位允许的经营范围并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后方可报名竞租,否则责任自负。 1、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3、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邗江区西湖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意向承租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中心发现其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邗江区西湖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使用权人: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胡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个人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项目审查信息 | 项目审查表: 7a2f0bd81fd105aee2f7b94be39002b.jpg 22b301bf2d9d*de64.jpg 484b867ce76d3ba20faa7dd6c579cd3.jpg 597fc2ae3434ccf3791d67cc9946db9.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f9c8cbc05ed1cb5d5d985f8dcc213be.jpg 9175b41ae01b7e*a0e20de2fe7.jpg d40f*fe2c8bc422fad3649d93.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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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交易期限: 1年 |
标段描述:位于胡场村村部南侧,面积为576㎡,租赁用途为餐饮,要求整体租赁,不允许转租。东至胡场村广场,南至胡场村河塘,西至胡场村胡场组道路,北至胡场村卫生服务站。 | |
交易面积: 576.00平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0 | |
续租金额:小写64035 元 | |
交易方式: 协商 | 成交缴款方式: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
补充说明:一、年租金为出租方净得租金,不含开具税务发票等办理其他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如需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自行办理。 二、房屋每年租金为 64035 元(大写 *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 |
附件信息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产权信息 |
乡镇(街道):西湖街道 | 村(社区):胡场村 | 组别: |
登记日期: 2023-10-17 | ||
所有权人: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胡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是否续租: 是 | ||
资产类型: 厂房 | ||
项目描述:位于胡场村村部南侧,面积为576㎡,租赁用途为餐饮,要求整体租赁,不允许转租。东至胡场村广场,南至胡场村河塘,西至胡场村胡场组道路,北至胡场村卫生服务站。 | ||
交易面积: 576.00平方米 | ||
项目位置: | ||
项目四至: 东至:胡场村广场;南至: 胡场村河塘 ; 西至: 胡场村胡场组道路 ;北 胡场村卫生服务站 | ||
附属设施: | ||
补充说明:1、意向承租人报名前须与招租单位联系(联系人: 徐长忠 ,联系方式: 159点击查看>>*8099 ),确认符合招租单位允许的经营范围并对出租标的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后方可报名竞租,否则责任自负。 1、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2、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3、对新老承租人在房屋交接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招租单位负责协调处理到位,确保无租权纠纷。4、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邗江区西湖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5、意向承租人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意向承租人报名成功后交易中心发现其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邗江区西湖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 ||
使用权人: (略) 邗江区西湖街道胡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权证名称: | 权属类型: 个人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
项目审查信息 | 项目审查表: 7a2f0bd81fd105aee2f7b94be39002b.jpg 22b301bf2d9d*de64.jpg 484b867ce76d3ba20faa7dd6c579cd3.jpg 597fc2ae3434ccf3791d67cc9946db9.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 f9c8cbc05ed1cb5d5d985f8dcc213be.jpg 9175b41ae01b7e*a0e20de2fe7.jpg d40f*fe2c8bc422fad3649d93.jp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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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信息 |
标段编号:1 | 交易期限: 1年 |
标段描述:位于胡场村村部南侧,面积为576㎡,租赁用途为餐饮,要求整体租赁,不允许转租。东至胡场村广场,南至胡场村河塘,西至胡场村胡场组道路,北至胡场村卫生服务站。 | |
交易面积: 576.00平方米 | |
报名费:¥ 0 | |
保证金:¥ 0 | |
续租金额:小写64035 元 | |
续租人:张德江 | 续租人联系方式:* |
交易方式: 协商 | 成交缴款方式: 现金支付 转账汇款 |
补充说明:一、年租金为出租方净得租金,不含开具税务发票等办理其他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如需办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自行办理。 二、房屋每年租金为 64035 元(大写 *万*仟零点击查看>>元整)。 | |
标段优先权设置: 优先权说明 |
附件信息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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