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万元债权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万元债权

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0.10333%股权及314.0588万元债权
location.href 微信 打印 复制网址 发布日期:2023-11-21
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0.10333%股权及314.0588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23CQ*-3 转让底价 1938.9716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2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12-05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荣昌区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张佳瑞/02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0.10333%股权及314.0588万元债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永荣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市辖区>荣昌区
法定代表人 李双庆
成立时间 2000-05-23
注册资本 867.0136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867.0136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16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生产、加工:通信设备、电子设备、防爆电器、电器器材;制造、销售:机械设备、铸锻件、零配件;机电修理;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或备案的,取得审批或备案后方可经营;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书执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略) 30.10333% -
2 谢建勇 2.91666% -
3 黄兴友 2.86039% -
4 黄弟宽 2.62972% -
5 杨志聪 2.61934% -
6 薛和平 2.5461% -
7 黄素华 2.46709% -
8 罗在江 2.41571% -
9 邓祥贵 2.35082% -
10 陈荣才 2.3356%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63.74万元 93.88万元 95.6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72.05万元 1505.11万元 4666.94万元
审计机构 重庆五联 (略)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3-06-30 1310.93万元 -61.81万元 -62.1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753.88万元 1149.05万元 4604.8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重庆华川土地房地产估价与 (略)
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7-14
评估基准日 2023-01-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重庆华西 (略)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1938.9716万元。其中标的企业30.10333%股权转让底价为1687.6617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51.3099万元。如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
2、据评估报告载:(1) (略) (略) 与重庆永荣 (略) 有笔货款司法纠纷,根据《 (略) 荣 (略) 民事判决书》((2021)渝0153民 初6710号),重庆永荣 (略) 胜诉,诉讼判决应收*元,截止2023年1月31日本次按照判决书上记载货款价格确定为评估价格。(2)因该企业成立年限较久,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查勘过程中无法做到账、实完全对应,本次按照实物清单进行查勘,发现宗地上有20项无证房屋,本次将其纳入本次估价范围。(3)有12项实用性专利权、商标5项、著作权1项不在企业会计报表内的账外资产,本次将其纳入评估范围,提请注意。(4)因该企业成立年限较久,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查勘过程中无法做到账、实完全对应,本次按照实物清单进行查勘,发现宗地上有180项账外设备,本次将其纳入本次估价范围。(5)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实际为建设“退火炉”购买的辅助材料费,至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未收到票据,不能归集所有成本,未完成资产转固。根据《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在需方未付清标的物全款时,标的物所有权属供方所有,故本次估价考虑上述情况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价。(6)根据被评估单介绍,近2年发生的款项均能回收,对于上述年限内发生的款项,本次估价按照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7)本次应收票据中期后至盘点日收到的票据为1笔,金额*元,期后贴现/转让的票据1笔,金额合计*元。(8)现场查勘日,有一车辆(车牌号为渝 CD0983)已置换),本次以置换价扣除税费后确定为评估值。(9)估价人员现场查勘,经与企业管理人员了解,在产品为领用的材料,领用的材料进入车间后形成半成品,由于半成品的种类、状态各异,无法形成明细,故估价人员现场无法进行监盘核实。经了解企业最终以形成产品的形式重新归集,故本次在产品按照账面价值确定为评估值。(10)其他应付款第42项,待定项/股金,账面价值为*元,经企业相关人员介绍,该笔款项是因历史原因形成,后期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等当事方将会就该笔款项进行专题讨论,本次按照账面价值予以确定评估值。(11)本次实物资产评估价值均为不含税价。
3、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3年6月财务报表;(3)2022年度审计报告;(4)专项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938.971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0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标的公司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若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2)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须无条件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荣昌区广顺街道成渝东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 黄华良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9L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103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10333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决议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清算组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佳瑞 联系电话 023-*
备注

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0.10333%股权及314.0588万元债权
location.href 微信 打印 复制网址 发布日期:2023-11-21
转让标的名称 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0.10333%股权及314.0588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 G32023CQ*-3 转让底价 1938.9716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22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12-05
标的所在地区 (略) >市辖区>荣昌区 标的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项目受理联系人 张佳瑞/023-*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重庆永荣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30.10333%股权及314.0588万元债权)通过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并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重庆永荣 (略)
注册地(地址) (略) >市辖区>荣昌区
法定代表人 李双庆
成立时间 2000-05-23
注册资本 867.0136万元 人民币
实收资本 867.0136万元 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经营规模 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616
所属行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生产、加工:通信设备、电子设备、防爆电器、电器器材;制造、销售:机械设备、铸锻件、零配件;机电修理;技术咨询、服务;机械设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或备案的,取得审批或备案后方可经营;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书执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30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略) 股东对外转让的 (略) 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章程要求,履行股东同意手续:
是 股东会决议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1 (略) 30.10333% -
2 谢建勇 2.91666% -
3 黄兴友 2.86039% -
4 黄弟宽 2.62972% -
5 杨志聪 2.61934% -
6 薛和平 2.5461% -
7 黄素华 2.46709% -
8 罗在江 2.41571% -
9 邓祥贵 2.35082% -
10 陈荣才 2.3356% -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63.74万元 93.88万元 95.6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172.05万元 1505.11万元 4666.94万元
审计机构 重庆五联 (略)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23-06-30 1310.93万元 -61.81万元 -62.11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753.88万元 1149.05万元 4604.83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重庆华川土地房地产估价与 (略)
核准(备案)机构 (略) (略)
核准(备案)日期 2023-07-14
评估基准日 2023-01-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重庆华西 (略)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1938.9716万元。其中标的企业30.10333%股权转让底价为1687.6617万元,债权转让底价为251.3099万元。如本项目最终成交价形成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溢价。
2、据评估报告载:(1) (略) (略) 与重庆永荣 (略) 有笔货款司法纠纷,根据《 (略) 荣 (略) 民事判决书》((2021)渝0153民 初6710号),重庆永荣 (略) 胜诉,诉讼判决应收*元,截止2023年1月31日本次按照判决书上记载货款价格确定为评估价格。(2)因该企业成立年限较久,纳入评估范围的房屋建筑物查勘过程中无法做到账、实完全对应,本次按照实物清单进行查勘,发现宗地上有20项无证房屋,本次将其纳入本次估价范围。(3)有12项实用性专利权、商标5项、著作权1项不在企业会计报表内的账外资产,本次将其纳入评估范围,提请注意。(4)因该企业成立年限较久,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机器设备查勘过程中无法做到账、实完全对应,本次按照实物清单进行查勘,发现宗地上有180项账外设备,本次将其纳入本次估价范围。(5)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实际为建设“退火炉”购买的辅助材料费,至评估基准日,在建工程未收到票据,不能归集所有成本,未完成资产转固。根据《工业品买卖合同》约定,在需方未付清标的物全款时,标的物所有权属供方所有,故本次估价考虑上述情况按照账面值确定评估价。(6)根据被评估单介绍,近2年发生的款项均能回收,对于上述年限内发生的款项,本次估价按照账面值确定为评估值。(7)本次应收票据中期后至盘点日收到的票据为1笔,金额*元,期后贴现/转让的票据1笔,金额合计*元。(8)现场查勘日,有一车辆(车牌号为渝 CD0983)已置换),本次以置换价扣除税费后确定为评估值。(9)估价人员现场查勘,经与企业管理人员了解,在产品为领用的材料,领用的材料进入车间后形成半成品,由于半成品的种类、状态各异,无法形成明细,故估价人员现场无法进行监盘核实。经了解企业最终以形成产品的形式重新归集,故本次在产品按照账面价值确定为评估值。(10)其他应付款第42项,待定项/股金,账面价值为*元,经企业相关人员介绍,该笔款项是因历史原因形成,后期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等当事方将会就该笔款项进行专题讨论,本次按照账面价值予以确定评估值。(11)本次实物资产评估价值均为不含税价。
3、备查资料:(1)资产评估报告;(2)2023年6月财务报表;(3)2022年度审计报告;(4)专项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938.9716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交所出具《受让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交易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300万元汇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标的公司原股东在此次转让中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方式如下:(1)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应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内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办理意向受让登记。若在产权转让公告期间内未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或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后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均视为其放弃优先购买权;(2)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4、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含原股东)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若有其他意向受让方或原股东有效报价,交易达成的可豁免);(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3)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5)其他违反公告或公告附件的情况。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交易价款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受让方原因导致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的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全额支付交易价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处置。
6、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7、意向受让方在成为受让方后,须无条件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费用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收费标准详见:http://**。
9、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按本项目产权公告的内容,以现状受让本项目。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300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电汇、转账、网上支付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荣昌区广顺街道成渝东路103号
法定代表人 黄华良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所属行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9L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1033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10333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略)
决议类型 批复
内部审议情况 清算组决议
五:挂牌信息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重交所网站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重庆联交所集团总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张佳瑞 联系电话 023-*
备注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