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跑步机、动感单车、挂片器等健身器材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跑步机、动感单车、挂片器等健身器材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略) 金 (略)
拍卖公告
(略) 金 (略) 将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4日10时止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跑步机、动感单车、挂片器等健身器材(详见清单,现 (略) (略) 新埭镇虹桥路669号嘉凯城二楼)
评估价:*元;
起拍价:19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现 (略) (略) 新埭镇虹桥路669号嘉凯城二楼。
2、拍卖标的以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及辅助机构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正常使用,所提供的评估报告、设备清单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拍卖标的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
3、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4年1月8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账号:*5567,户名: (略) 金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全先生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黄浦路99号2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061
(略) 金 (略)
2023年11月22日
(略) 金 (略)
拍卖公告
(略) 金 (略) 将于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4日10时止在“淘宝网”(http://**)上公开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跑步机、动感单车、挂片器等健身器材(详见清单,现 (略) (略) 新埭镇虹桥路669号嘉凯城二楼)
评估价:*元;
起拍价:19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1500元及其倍数。
二、拍卖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至2023年12月24日10时(延时除外)
三、竞买人须为与拍卖标的相适应资质的法人或自然人。竞买人须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买受人原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拍卖。
竞买人恶意参拍,扰乱拍卖秩序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对其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等进行处理。
四、拍卖方式: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循环往复直至没有竞买人出价竞拍时,拍卖结束,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
五、咨询、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可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并预约看样。
六、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现 (略) (略) 新埭镇虹桥路669号嘉凯城二楼。
2、拍卖标的以现状整体拍卖,拍卖标的数量、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及辅助机构不保证本次拍卖标的能正常使用,所提供的评估报告、设备清单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保证该标的附件、零配件等齐全,不承担所有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包括品种、品质、质量、数量、规格型号等),也不对拍卖标的物的安全性、完好性、完整性、再次利用性等承担保证责任。拍卖标的受条件限制无法调试、无发票、合格证、质保书、使用说明书等一切技术资料。
3、拍卖成交后,本院只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和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开具拍品成交发票,敬请买受人充分考虑。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拍卖标的,若未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办理,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八、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
九、竞买人应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 (略) 或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拍卖结束或流拍后,未竞得标的的竞买人所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解冻、退回;本标的买受人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略) 指定账户。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余款须于2024年1月8日16:00时前以买受人( (略) 办理过授权的代理人)账户 (略) 账户【账号:*5567,户名: (略) 金 (略)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金山支行】, (略) 递交缴款凭证,不得汇入其他账户。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 (略) 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姓名和竞买号的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将在网络拍卖平台上公示。
十一、司法拍卖标的因保证金、成交价金额较大,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银行相关规定,避免遇到因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等情况。
十二、本次拍卖事项经拍卖辅助机构以EMS快递书面通知相关当事人,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因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被执行人、相关当事人拍卖信息,现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三、如需线下报名(委托代理竞买人、联合竞买人、优先购买权人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通过辅 (略) 提交审批材料, (略) 确认后再到网络拍卖平台报名参拍)或有其他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及本次拍卖发布的竞买须知、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等资料。
拍卖辅助机构: (略)
咨询电话:021-*,* 全先生
联系地址: (略) 虹口区黄浦路99号22楼;
举报监督电话:021-**2061
(略) 金 (略)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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