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宗地编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公告
西和县宗地编号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公告
(略) 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
公开出让公告
西自然资源告字﹝2023﹞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 (略) 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2023-033号 | 该宗地位于西和县工业集中区,宗地四至为:东至次1#路;南至主4#路;西至主1#路;北至次1#路,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22783.41 平方米 | 工业 用地 | ≥0.8 | ≥40% | ≤15% | 50年 | 860 万元 |
约合 34.18 亩 |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2;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11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 (略) 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23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
2、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出让会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1月2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略) 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033号宗地)。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西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本次出让的西和县2023-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产值≥300万元;亩均税收≥8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5吨标准煤/万元;宗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7%。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5、本次出让西和县2023-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建设应按照《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规定时间与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6、项目开工前,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履约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指标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如期建成投产。项目竣工后,用地企业按规定委托联测联核,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材料,报请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地”验收标准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 (略) 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033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939-*
2、甘肃 (略)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联系电话:0931-* * *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甘肃 (略)
2023年11月22日
(略) 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
公开出让公告
西自然资源告字﹝2023﹞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西和县人民政府批准,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 (略) 对以下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系数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2023-033号 | 该宗地位于西和县工业集中区,宗地四至为:东至次1#路;南至主4#路;西至主1#路;北至次1#路,具体位置以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准。 | 22783.41 平方米 | 工业 用地 | ≥0.8 | ≥40% | ≤15% | 50年 | 860 万元 |
约合 34.18 亩 | ||||||||
注:出让宗地详细情况见《出让文件》,按挂牌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及加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公示栏。 |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2;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他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11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甘肃 (略) 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手续。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三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出让方式于2023年12月11日下午18:00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以挂牌方式出让的,同时通知起始价及增价幅度,挂牌期间继续接受报名,报名时间至2023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交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时;
2、拍卖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二)挂牌出让期限、时间及地点
1、挂牌竞价期限:2023年12月12日至2023年12月22日。
2、报价时间:挂牌竞价期限内的每日9:00-11:30;14:30-17:00。
3、挂牌及报价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4、挂牌出让会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于2023年11月2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 (略) 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033号宗地)。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出让宗地面积最终以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实际交地面积为准。
3、开发建设必须符合西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和建设条件意见书以及防震等有关要求。
4、本次出让的西和县2023-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00万元/亩;亩均产值≥300万元;亩均税收≥8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25吨标准煤/万元;宗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7%。环保要求应满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
5、本次出让西和县2023-03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工业“标准地”,建设应按照《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以及《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要求执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须按照规定时间与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签订《西和县工业集中区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6、项目开工前,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履约责任书确定的控制指标进行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工程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如期建成投产。项目竣工后,用地企业按规定委托联测联核,形成验收结果及相应的报告材料,报请相关部门按照“标准地”验收标准进行协同联动、联合验收。
7、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出让详细情况以《 (略) 西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标准地)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2023-033号宗地)载明的为准。
西和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特此公告
十、联系方式
1、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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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甘肃 (略)
联 系 人:马经理 赵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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