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报名工作的公告
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报名工作的公告
(略) (略)
关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报名工作的公告
(略) 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充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服务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效率和质量,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略) (略) (略) (略) 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备选专业机构名单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用5个符合条件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备选专业机构入库。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入库的机构,请按本公告的规定 (略) 申报。
一、申请入库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是在中国大*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公证机构除外;
2.在开展业务当地具备与所承担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
3.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法律、估价、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固定工作人员;
4.设有客户服务中心,能够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
5.建有服务监管软件平台,能够完整保存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信息资料,能够全程留存及存档保存,能够与淘宝、京东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台同步数据对接,后台数据能够实时 (略) 监管;
6. (略) 要求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
1.因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
2.因违法或违规经营,受过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4.在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中出现过违规行为;
5. (略) 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或近亲属的配偶担任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
6.两家以及两家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同时报名的;
7. (略) 司法拍卖网络提供者名单库中各网拍平台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不得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8.本院认为可能影响其辅助服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自愿申请进入名单库的辅助机构,应当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
2.《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申请机构办公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申请机构拟委派的固定常驻拍卖辅助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经历和业绩、劳动关系及缴纳社保情况、无犯罪记录及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7.拟参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达地址。
四、审核程序
审核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分初审、复审、公示和公告四个阶段进行。
1.初审阶段: (略) 成立评审工作组,全面核查申请机构提交的各项书面材料,重点审查其执业资质、行业信誉和工作业绩;
2.复审阶段:通过初选的机构参加现场演示,由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3.公示阶段: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略) 网上公示复审入围机构名单;
4.公告阶段:将择优选取的入选机构在上述平台予以发布。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地点: (略) 通川区白塔路3 (略) (略) 执行局613办公室。
2.报名方式:拟申请入库机构必须在规定时 (略) (略) 现场报名。邮寄报名资料、转交报名资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均为无效报名。
联系人:代爱霞
联系电话: 0818-*,*
附件1.《 (略) (略)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备选专业机构名单库申请表》
(略) (略)
2020年9月4日
(略) (略)
关于开展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入库报名工作的公告
(略) 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充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服务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网络司法拍卖的效率和质量,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略) (略)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略) (略) (略) (略) 统一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备选专业机构名单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用5个符合条件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备选专业机构入库。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入库的机构,请按本公告的规定 (略) 申报。
一、申请入库机构的资质条件和要求
申请纳入名单库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应当是在中国大*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为国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公证机构除外;
2.在开展业务当地具备与所承担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等;
3.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法律、估价、摄影、视频剪辑、VR拍摄及制作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和固定工作人员;
4.设有客户服务中心,能够提供24小时免费咨询服务;
5.建有服务监管软件平台,能够完整保存现场勘验、电话(网络)咨询、引领看样、拍品交付等信息资料,能够全程留存及存档保存,能够与淘宝、京东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后台同步数据对接,后台数据能够实时 (略) 监管;
6. (略) 要求的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
1.因违法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
2.因违法或违规经营,受过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3.因涉嫌违法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
4.在司法拍卖辅助服务工作中出现过违规行为;
5. (略) 工作人员或其近亲属或近亲属的配偶担任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股东的;
6.两家以及两家以上由同一自然人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者同一自然人、法人作为控股股东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同时报名的;
7. (略) 司法拍卖网络提供者名单库中各网拍平台所属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不得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8.本院认为可能影响其辅助服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凡自愿申请进入名单库的辅助机构,应当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名单库申请表》(见本公告附件);
2.《承诺书》(见本公告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申请机构办公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6.申请机构拟委派的固定常驻拍卖辅助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专业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执业经历和业绩、劳动关系及缴纳社保情况、无犯罪记录及 (略)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等情况);
7.拟参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送达地址。
四、审核程序
审核工作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分初审、复审、公示和公告四个阶段进行。
1.初审阶段: (略) 成立评审工作组,全面核查申请机构提交的各项书面材料,重点审查其执业资质、行业信誉和工作业绩;
2.复审阶段:通过初选的机构参加现场演示,由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机构评审小组进行综合评审;
3.公示阶段:在“ (略) (略) ”微信公众号、 (略) (略) 网上公示复审入围机构名单;
4.公告阶段:将择优选取的入选机构在上述平台予以发布。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9月1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地点: (略) 通川区白塔路3 (略) (略) 执行局613办公室。
2.报名方式:拟申请入库机构必须在规定时 (略) (略) 现场报名。邮寄报名资料、转交报名资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均为无效报名。
联系人:代爱霞
联系电话: 0818-*,*
附件1.《 (略) (略)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备选专业机构名单库申请表》
(略) (略)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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