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答疑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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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答疑公告-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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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答疑公告

【作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22 19: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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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

原项目编号: 2023BTWNJ0078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答疑变更公告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2023BTWNJ00781)项目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接委托方通知,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2023BTWNJ00781)项目中,

一、原合同文本为: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交易鉴证书编号: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民法典》、《关于引导农村产 (略) 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略) 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水面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租赁)水面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 组的 亩水面(详见下表)经营权流转(出租)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水面经营权用途:

禁止事项:

第二条 流转(租赁)期限

水面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水面承包期剩余期限)。*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水面交付*方。

第三条 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 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签订 10 天内*方向*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本年全年水面经营权流转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方向*方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获得水面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方收回水面经营权。

2、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租赁)水面,制止*方损坏流转(租赁)水面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水面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流入方在平时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水面,不得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原有水库梗,确保农户生产生活用水。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

6、未经*方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水面。

7、租赁期满,及时向*方交还流转(租赁)水面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结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结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水面,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方有权收回该水面的经营权,*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需按照当时的水面经营权流转政策与*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水面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结: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水面的,本合同自动终结。

(六)*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水面经营权,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水面的;

2、搞非农建设的;

4、破坏、污染水面的;

5、逾期未交纳水面经营权流转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水面或以流转水面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方非法干预*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方逾期交付水面,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5、*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水面,改变水面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方有权要求*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管理部门备案。

2、*方自合同签订10日内,向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 元,用于支付*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农户租金、*方擅自改变水面用途的处罚金等,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径解决。租赁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返还*方风险保障金本息。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流转(租赁)水面所在地的农村水面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经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农村水面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方(签字): *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现变更为:

村集体资源(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

*方(出租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社会信用代码: *ME*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徐金洲

身份证号码: *211

联系地址:十字镇十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水面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方将位于 十字 镇(乡) 十字 村 亩的水面经营权出租给*方使用。水面方位东起 马厂组 ,南至 色庄组 ,北起 宋庄组 ,西至 华林村交界 。(可附图经双方签字确认)

□水面的设施设备租赁期间归*方使用(后附清单)。

□水面无设施设备。

二、租赁用途

*方租赁水面用途: 。

三、租赁期限

该水面的租赁期为 5 年(建议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从 2023 年 月 日到 2028 年 10 月 31日。租赁期满,*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水面,*方应如期交还。

四、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方 日内将水面交付*方使用。

五、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2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

元(大写: )。

2.分期支付。*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租金 元(大写: )。

3.其他: 。

(二)租金调整方式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水面租赁价格的变化,租金 年调整一次(建议每5年至少调整一次)。

调整方案 。

(三)押金

*方另需交付 元押金给*方。押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方一次性支付给*方。合同解除后,*方如无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的,*方十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押金。

(四)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方账户名称: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银行账号: **

开户行: 全椒县农村商业银行十字支行

3.其他: 。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该租赁水面。

3.制止*方损害该租赁水面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水面经营权。

5.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水面。

6.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

7.不得干涉和妨碍*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8.其他: 。

(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要求*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水面。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水面,自主开展渔业养殖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方同意,*方依法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该租赁水面,并按照约定向*方支付租金。

5.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该租赁水面,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保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入股水面,不得擅自在入股水面建房、挖砂、采石、采矿等。

7.未经*方同意不得转租该水面。

8.租赁期内,*方享有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9.*方经营水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方负担,*方须按时交清费用,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租赁结束时,*方须交清所欠费用。

10.*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方村集体的村民就业。

12.其他: 。

七、其他约定

1.**双方合作发展的产业,可以优先委托村集体进行管护,此事宜另行约定。

2.该出租水面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3.本合同期限内,出租水面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水面补偿费的归属:归十字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

4.在*方承包期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方承担,与*方无关,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方承担。

5. *方承包期间内不得私自建设任何建筑物,如需建设,需经村和相关部门勘察批准后方能实施建设,建设的固定资产合同到期后自行拆除,否则视为放弃。

6.*方只能从事水产养殖,不得从事畜禽养殖等污染水体经营性活动。

7.防汛抗旱期间等特殊天气或涉及库区建设,库区排水或用水由*方统一调度,*方调度水源不作任何补偿,*方提前做好应激预案不得以养殖经营损失等原因阻碍或干扰。

8.*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完成捕鱼,*方不再延长捕鱼期,*方到期后不捕鱼视为自动放弃。

9.合同到期后,*方无条件撤场搬离并恢复现状原貌,*方不作附属物等任何补偿。

10.租赁期如遇征地开发,*方按照*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撤场让地,合同终止,*方退还剩余年限承包租金。

八、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租赁水面,*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23 %的违约金(不超过3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方有权从*方支付的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主张。

1.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水面经营权转租的。

2.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或沙化,且经*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水面进行违法活动的。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5.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的。

6.其他: 。

(二)在租赁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

1.*方非法干预*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非因不可抗力,*方逾期交付租赁水面,每迟延一日按500元承担违约金,至交付水面之日止。

3.*方合同期内将水库另租他人的,应向*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23 %的违约金(不超过30%)。

4.其他: 。

(三)任何一方违约,在对方催告后 30 日内仍未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 10000 元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

(四)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政策变化方应当立即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2.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情形的,任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法定、约定解除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解除合同书,在解除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5.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6.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按约定结算租赁费用,*方应当于合同终止或解除 10 日内返还*方水面。

7.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时,*方依法收回出租的水面,*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由*方无偿处置或由*方在租赁期满60日之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 (略) 起诉解决。

十一、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载明的住所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包括短信等方式。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 (略) 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方、*方、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留存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乡镇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二、原公告及竞价期限为:

1、公告期:2023年11月1日19:00始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11月 1日19:00始至2023年11月23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现变更为:

1、公告期:2023年11月1日19:00始至2023年12月6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11月 1日19:00始至2023年12月7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0550-*

单位: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全椒分所

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702室

2023年11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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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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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

原项目编号: 2023BTWNJ00781

原公告日期: 2023年11月0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答疑变更公告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2023BTWNJ00781)项目答疑变更公告如下:

接委托方通知,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 (项目编号:2023BTWNJ00781)项目中,

一、原合同文本为:

(略) 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杨岗二库整体招租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住址:

农村产权交易机构交易鉴证书编号: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民法典》、《关于引导农村产 (略) 场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71号)、《 (略) 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平等协商,就水面经营权流转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流转(租赁)水面基本情况及用途

*方愿意将其承包的位于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 组的 亩水面(详见下表)经营权流转(出租)给*方,从事(主营项目) 生产经营。

水面经营权用途:

禁止事项:

第二条 流转(租赁)期限

水面经营权流转(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水面承包期剩余期限)。*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水面交付*方。

第三条 流转(租赁)价格与支付方式

1、第一年流转价款为人民币 元,以后递增方式及比例为 。

2、本合同签订 10 天内*方向*方(或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一次性支付本年全年水面经营权流转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方向*方支付当年度的流转价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获得水面经营权流转收益,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从*方收回水面经营权。

2、有权监督*方合理利用、保护流转(租赁)水面,制止*方损坏流转(租赁)水面和其他农业资源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流转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4、尊重*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该水面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流入方在平时养殖经营管理中要文明管理,合法经营。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水面,不得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不得破坏原有水库梗,确保农户生产生活用水。

4、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支农惠农政策补贴和服务。

5、流转期间水面被依法征收、占用时,*方应服从,但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费。

6、未经*方同意,*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水面。

7、租赁期满,及时向*方交还流转(租赁)水面或者协商继续租赁。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结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双方法定代表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结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严重毁损该水面,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

(二)合同期满后,*方有权收回该水面的经营权,*方如需继续经营,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需按照当时的水面经营权流转政策与*方重新签订合同。

(三)水面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家庭承包期限,超过的时间无效。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结: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5、合同期内,如因国家及农业基础设施占用或征用该水面的,本合同自动终结。

(六)*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水面经营权,并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水面的;

2、搞非农建设的;

4、破坏、污染水面的;

5、逾期未交纳水面经营权流转租金,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的;

6、未经*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水面或以流转水面经营权进行抵押担保的;

7、经营状况显著恶化,合同无法履行的。

六、违约责任

1、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2、*方非法干预*方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3、*方逾期支付流转费用,每延迟一天,按应支付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4、*方逾期交付水面,每延迟一天,按流转费用的 %承担违约金。

5、*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水面,改变水面用途、破坏水利等基本设施或给水面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方有权要求*方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将合同报发包方、乡(镇、街道)管理部门备案。

2、*方自合同签订10日内,向乡镇(街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缴纳风险保障金 元,用于支付*方因中途退出拖欠的农户租金、*方擅自改变水面用途的处罚金等,不足支付的依照法律途径解决。租赁合同期满且无违约违规行为的,返还*方风险保障金本息。

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选择以下第 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流转(租赁)水面所在地的农村水面承包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直接向有管辖 (略) 提起诉讼。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经协商,决定 (是或否)鉴证。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订立补充协议,经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一份、农村水面承包管理部门备案一份(如有鉴证,相应增加一份)。

*方(签字): *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现变更为:

村集体资源(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

*方(出租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社会信用代码: *ME*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徐金洲

身份证号码: *211

联系地址:十字镇十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电话:*

*方(承租方):

□社会信用代码: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 □公司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水面经营权出租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基本情况

*方将位于 十字 镇(乡) 十字 村 亩的水面经营权出租给*方使用。水面方位东起 马厂组 ,南至 色庄组 ,北起 宋庄组 ,西至 华林村交界 。(可附图经双方签字确认)

□水面的设施设备租赁期间归*方使用(后附清单)。

□水面无设施设备。

二、租赁用途

*方租赁水面用途: 。

三、租赁期限

该水面的租赁期为 5 年(建议租赁期限不超过10年),从 2023 年 月 日到 2028 年 10 月 31日。租赁期满,*方有权收回出租的水面,*方应如期交还。

四、交付时间

合同签订后,*方 日内将水面交付*方使用。

五、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支付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2 种方式支付租金。

1.一次性支付。*方须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租金

元(大写: )。

2.分期支付。*方须于每年 月 日前支付(□当 ?后一)年租金 元(大写: )。

3.其他: 。

(二)租金调整方式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水面租赁价格的变化,租金 年调整一次(建议每5年至少调整一次)。

调整方案 。

(三)押金

*方另需交付 元押金给*方。押金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方一次性支付给*方。合同解除后,*方如无拖欠租金等违约行为的,*方十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押金。

(四)付款方式

双方当事人选择第 种付款方式。

1.现金

2.银行汇款

*方账户名称:全椒县十字镇十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银行账号: **

开户行: 全椒县农村商业银行十字支行

3.其他: 。

六、双方权利义务

(一)*方的权利义务

1.要求*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监督*方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该租赁水面。

3.制止*方损害该租赁水面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4.租赁期限届满后收回水面经营权。

5.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水面。

6.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

7.不得干涉和妨碍*方依法进行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

8.其他: 。

(二)*方的权利与义务

1.要求*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该租赁水面。

2.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水面,自主开展渔业养殖经营并取得收益。

3.经*方同意,*方依法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该租赁水面,并按照约定向*方支付租金。

5.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允许范围内合理利用该租赁水面,不得擅自改变用途,确保符合当地产业规划,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6.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入股水面,不得擅自在入股水面建房、挖砂、采石、采矿等。

7.未经*方同意不得转租该水面。

8.租赁期内,*方享有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9.*方经营水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方负担,*方须按时交清费用,逾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租赁结束时,*方须交清所欠费用。

10.*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方村集体的村民就业。

12.其他: 。

七、其他约定

1.**双方合作发展的产业,可以优先委托村集体进行管护,此事宜另行约定。

2.该出租水面的财政补贴等归属: 。

3.本合同期限内,出租水面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地上附着物及水面补偿费的归属:归十字村村民委员会所有 。

4.在*方承包期间内,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方承担,与*方无关,因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方承担。

5. *方承包期间内不得私自建设任何建筑物,如需建设,需经村和相关部门勘察批准后方能实施建设,建设的固定资产合同到期后自行拆除,否则视为放弃。

6.*方只能从事水产养殖,不得从事畜禽养殖等污染水体经营性活动。

7.防汛抗旱期间等特殊天气或涉及库区建设,库区排水或用水由*方统一调度,*方调度水源不作任何补偿,*方提前做好应激预案不得以养殖经营损失等原因阻碍或干扰。

8.*方必须在合同到期前完成捕鱼,*方不再延长捕鱼期,*方到期后不捕鱼视为自动放弃。

9.合同到期后,*方无条件撤场搬离并恢复现状原貌,*方不作附属物等任何补偿。

10.租赁期如遇征地开发,*方按照*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撤场让地,合同终止,*方退还剩余年限承包租金。

八、违约责任

(一)在租赁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租赁水面,*方应向*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23 %的违约金(不超过30%),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方损失的,*方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方有权从*方支付的押金中予以扣除,不足部分可另行向*方主张。

1.未经*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水面经营权转租的。

2.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或沙化,且经*方通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

3.未经*方同意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水面进行违法活动的。

4.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5.拖欠租金超过三个月的。

6.其他: 。

(二)在租赁期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方赔偿损失。

1.*方非法干预*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非因不可抗力,*方逾期交付租赁水面,每迟延一日按500元承担违约金,至交付水面之日止。

3.*方合同期内将水库另租他人的,应向*方支付合同总租金 23 %的违约金(不超过30%)。

4.其他: 。

(三)任何一方违约,在对方催告后 30 日内仍未全面履行的,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且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金 10000 元及所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以及为主张权利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全部损失)。

(四)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政策变化,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遭遇不可抗力、政策变化方应当立即通过书面、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三日内将不可抗力、政策变化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合同期满,合同终止。

2.因国家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法定或约定合同解除情形的,任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4.在合同期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法定、约定解除的除外),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解除合同书,在解除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5.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6.合同终止或解除的,双方按约定结算租赁费用,*方应当于合同终止或解除 10 日内返还*方水面。

7.合同终止或者依法解除时,*方依法收回出租的水面,*方依法投资建设的附属、配套设施处置方式:由*方无偿处置或由*方在租赁期满60日之内自行拆除恢复原状。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 (略) 起诉解决。

十一、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提供经核实的身份证明和相应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作为合同附件。

3.合同载明的住所地(地址)、联系人、电话号码等联络方式变更的,变更方在变更后24小时内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本合同载明的联络方式继续有效,包括短信等方式。通知、诉讼文书等文件以邮寄方式发送的,将文件按合同载明有效联络 (略) 邮寄后,邮件被签收或拒收均视为已经送达。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由*方、*方、乡镇(街道)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留存一份。

*方(盖章): *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乡镇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二、原公告及竞价期限为:

1、公告期:2023年11月1日19:00始至2023年11月22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11月 1日19:00始至2023年11月23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现变更为:

1、公告期:2023年11月1日19:00始至2023年12月6日17:00止。

2、网络竞价自由报价期:2023年11月 1日19:00始至2023年12月7日10:00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

特此公告。

注:此公告视同原公告的组成部分,与原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0550-*

单位: (略) 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全椒分所

地址:全椒县政务中心3号楼702室

2023年11月22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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