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培公大道6号十里春晓地下停车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掇刀培公大道6号十里春晓地下停车位

申请中标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1.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转让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HB2023DF*--HB2023DF*

???掇刀区培公大道6号(十里春晓)地下停车位

211

4.1-8.5万(个)

1万元/个

2.交易条件

2.1挂牌日期:**日至**日17:00(北京时间)

2.2价款支付:一次性支付

2.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若标的实际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交易双方不得以标的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产生差异而要求作价格调整或补偿。(2)在同等条件下,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受让权。(3)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在移交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4)转让方提出: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视为移交完毕;转让方承诺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实物交付,具体交付日期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标的成交后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所需时间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时所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并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2.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 (略) 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荆门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 (略) 十里春晓住宅小区未售门店及地下停车位价值咨询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荆正评报字【2023】第090号)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4)受让方须同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处置方案

3.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4.受让方资格条件

4.1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该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5.保证金交纳规则

5.1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5.3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开户行:荆门东宝惠民 (略) 浏河支行

5.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6.转让方信息

6.1转让方名称:湖北 (略)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龙 邹夏

联系电话:0724-*

联系地址: (略) 东宝区金虾路14号

申请中标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申请中小微企业贷

1.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转让底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HB2023DF*--HB2023DF*

???掇刀区培公大道6号(十里春晓)地下停车位

211

4.1-8.5万(个)

1万元/个

2.交易条件

2.1挂牌日期:**日至**日17:00(北京时间)

2.2价款支付:一次性支付

2.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若标的实际面积与现状有差异则以实际面积为准,面积差额及用途性质变化不影响本次产权交易的价格和结果。交易双方不得以标的面积与公告披露面积产生差异而要求作价格调整或补偿。(2)在同等条件下,本小区业主享有优先受让权。(3)标的成交后,在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在移交之日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等)。(4)转让方提出: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后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视为移交完毕;转让方承诺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实物交付,具体交付日期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标的成交后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所需时间以相关部门要求为准)转让方予以配合。办理不动产权过户时所需要缴纳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并对标的现状进行充分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该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产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产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过户风险)对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称“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2.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 (略) 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荆门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湖北 (略) 十里春晓住宅小区未售门店及地下停车位价值咨询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荆正评报字【2023】第090号)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费用一次性支付 (略) 指定账户。(4)受让方须同 (略) 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处置方案

3.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4.受让方资格条件

4.1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该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5.保证金交纳规则

5.1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万元。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5.3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开户行:荆门东宝惠民 (略) 浏河支行

5.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及《产权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本公司对标的所作的一般性介绍及相关说明均为参考意见,不构成对标的瑕疵承担担保责任。

6.转让方信息

6.1转让方名称:湖北 (略)

7.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龙 邹夏

联系电话:0724-*

联系地址: (略) 东宝区金虾路14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