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农谷中冷联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
湖北农谷中冷联投资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
1.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股权比例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HB2023DF* | ?????湖北农 (略) 50%股权 | 50% | 316.97 | 10 |
湖北农 (略) 成立于2021年03月22日,股东为湖北农谷品牌 (略) (略) ,双方各认缴出资5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9PW9L5W,住所: (略) 漳河镇肖岗村三组9号,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补检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的审批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审批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2.交易条件
2.1挂牌日期: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2.2价款支付:一次性支付
2.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2.4本次股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2.5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荆门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计报告《荆众财审[2023]093号》、荆门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荆正评报字【2023】第08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2.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备查文件)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与风险,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重要信息披露之内容。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7公司股权评估、审计基准日至项目成交交付(即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手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盈亏及债权、债务均由受让方享有及承担。
2.8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保存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备查。
2.9其他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3)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3.处置方案
3.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3.2处置方案:该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4.受让方资格条件
4.1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
5.保证金交纳规则
5.1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详见拍卖明细表。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5.3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开户行:荆门东宝惠民 (略) 浏河支行
5.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07,开户行:农行荆门东宝支行),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5.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将标的余款在合同生效次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6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5.7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5.8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与转让方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签署《股权交易合同》;④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除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股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6、本次股权交易应向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
6.1转让方名称: (略)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卓
联系电话:0724-*
联系地址: (略) 东宝区金虾路14号
1. 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标的名称 | 股权比例 | 转让底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HB2023DF* | ?????湖北农 (略) 50%股权 | 50% | 316.97 | 10 |
湖北农 (略) 成立于2021年03月22日,股东为湖北农谷品牌 (略) (略) ,双方各认缴出资5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49PW9L5W,住所: (略) 漳河镇肖岗村三组9号,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
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补检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的审批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审批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等。
2.交易条件
2.1挂牌日期: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15日17:00(北京时间)
2.2价款支付:一次性支付
2.3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2.4本次股权转让,在同等条件下原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2.5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荆门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审计报告《荆众财审[2023]093号》、荆门正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以2022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资产评估报告《荆正评报字【2023】第086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
2.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备查文件)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企业财务报表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与风险,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和重要信息披露之内容。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7公司股权评估、审计基准日至项目成交交付(即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过户、变更手续期间)所产生的收益、盈亏及债权、债务均由受让方享有及承担。
2.8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保存于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备查。
2.9其他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2)办理产权变更过户手续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由交易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3)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价格的溢价。
3.处置方案
3.1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3.2处置方案:该标的不接受联合受让。
4.受让方资格条件
4.1受让方资格条件: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国有企业法人。
5.保证金交纳规则
5.1收取方案: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详见拍卖明细表。
5.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5.3收款账号: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开户行:荆门东宝惠民 (略) 浏河支行
5.4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至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07,开户行:农行荆门东宝支行),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指定账户为准(交易保证金应由意向受让方直接支付,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5.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的剩余部分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并将标的余款在合同生效次日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6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5.7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交款账户。
5.8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 (略) 的经济损失,转让方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③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与转让方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签署《股权交易合同》;④意向受让方在通过协议或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或相关承诺与事实不符的。
除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股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6、本次股权交易应向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双方各自承担。
6.1转让方名称: (略)
7.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卓
联系电话:0724-*
联系地址: (略) 东宝区金虾路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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