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废旧设备及2台报废车整体转让森工矿业公司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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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废旧设备及2台报废车整体转让森工矿业公司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一批废旧设备及2台报废车整体转让( (略) ) 项目编号 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4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30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一批废旧设备及2台报废车辆 1 95167.00
合计 95167.00
存放地 内蒙 (略) (略)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95167.00
评估基准日 2023-07-31
评估机构 呼伦贝尔咨信资产评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大兴安岭 (略)

联系人:张卫东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 (略) 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记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内蒙古森林 (略)

特别
告知

此次转让的标的属报废资产,转让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承诺,如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受让方在拆除、搬运及清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公告中所披露的图片、资产状态、重量、数量、材质等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1、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报废车辆,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最终受让方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当地环保政策自行委托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 (略) 进行报废处置,并提供报废相关证明。

2、意向受让方 (略) 场价格回落等风险因素,受让标的后不得提出退标,否则保证金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置。

3、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6、 《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前,须向转让方缴纳20000元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资产拆除清运完毕并履行后续车辆报废注销手续无误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资产状况、数量、型号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现场勘验承诺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及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双方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并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拆除、运输、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待标的物运输、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书面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交接完毕。

4、最终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接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提供车辆报废及注销证明。如因转让方缘故,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转让方出具情况说明后,受让方可以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如受让方在资产交接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能出具全部车辆的注销证明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转让方将每日按成交价的千分之五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5、最终受让方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部分报废物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可继续使用,转让方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后不得再进行使用,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提前勘验

联系人:张卫东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24 00:00:00 至 2023-11-30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授权委托书 -(受让).doc受让履约承诺书( (略) ).doc现场勘验承诺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1-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3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24 00:00:00-2023-12-01 09: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成交价的5%收取
附件下载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对外转让明细表.xlsx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艾经理 *
其 他

项目名称 一批废旧设备及2台报废车整体转让( (略) ) 项目编号 N0109WZ*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4 00: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1-30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清单

序号 标的物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评估价/价格(元)
1 一批废旧设备及2台报废车辆 1 95167.00
合计 95167.00
存放地 内蒙 (略) (略)
标的现状 闲置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95167.00
评估基准日 2023-07-31
评估机构 呼伦贝尔咨信资产评 (略)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大兴安岭 (略)

联系人:张卫东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产权 (略) 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会议记录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中国内蒙古森林 (略)

特别
告知

此次转让的标的属报废资产,转让方不提供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承诺,如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质量、安全等问题,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资产状况以实际勘验为准。受让方在拆除、搬运及清理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公告中所披露的图片、资产状态、重量、数量、材质等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现场资产实际状况进行交接。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仔细验证,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1、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报废车辆,具体车辆信息详见附件(固定资产报废明细表),最终受让方必须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当地环保政策自行委托具有报废车辆回收资质的合法存 (略) 进行报废处置,并提供报废相关证明。

2、意向受让方 (略) 场价格回落等风险因素,受让标的后不得提出退标,否则保证金按照本公告约定处置。

3、在通过e 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 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6、 《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 (略) (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7、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手续前,须向转让方缴纳20000元履约保证金,待受让方资产拆除清运完毕并履行后续车辆报废注销手续无误后由转让方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营业范围中含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旧有色黑色金属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之一或具有废旧金属回收特种行业备案登记证。

标的交割 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资产状况、数量、型号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在进行e交易系统报名时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现场勘验承诺书。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受让方资格证明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签订《受让履约承诺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受让方在收到中心发送的银行账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及资产交接通知书,并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3、交易双方在收到《资产交接通知书》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接,并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标的拆除、运输、垃圾清理等工作,并承担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待标的物运输、交接并清场完毕(清场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清理货物处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等),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资产交接过程中,书面记录、确认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并签字盖章确认交接完毕。

4、最终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接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完毕车辆报废及注销手续,并在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提供车辆报废及注销证明。如因转让方缘故,车辆不具备注销条件的,由转让方出具情况说明后,受让方可以仅提供车辆报废证明。如受让方在资产交接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未能出具全部车辆的注销证明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转让方将每日按成交价的千分之五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

5、最终受让方承诺遵守《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保证对车辆处理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6、本次转让标的涉及部分报废物资,目前处于闲置状态,不可继续使用,转让方不对其安全、质量和技术性能负责。受让方在受让该标的后不得再进行使用,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后果,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间提前勘验

联系人:张卫东

联系电话:*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24 00:00:00 至 2023-11-30 17:00:00
报名手续 受让方提供的资料清单.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授权委托书 -(受让).doc受让履约承诺书( (略) ).doc现场勘验承诺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2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11-30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标的交接、清运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3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24 00:00:00-2023-12-01 09: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成交价的5%收取
附件下载 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对外转让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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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咨询联系人 田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提前预约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翠柳路3号内蒙古产权交易大厦
技术支持 艾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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