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桥区恒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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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路桥区恒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转让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恒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机械设备 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恒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转让
    规格型号 北平口罩BPHL及附件 计量单位
    数量 5 成新率 50.00
    主要功能用途 口罩制作 所在地
    现状分析 生产日期为2020年,生产商 (略) ,现存放在恒金产业园峰江园区。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85 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资产账面净值为*.19元。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和对设备的现场勘查,发现上述设备无明显损坏,皆可正常运转。
    瑕疵情况 本资产于 2020 年生产,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闲置,故设备年限成新率为50%;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设备外观及使用情况等,确定现场勘查成新率为58%。对年限成新率和现场勘查成新率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确定设备综合成新率为50%。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口罩机、口罩点焊机及配套附件并于2020年1月份启用, 疫情结束停止使用。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买的,自行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物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看样联系人:叶先生 *。 3、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数量、规格、型号等,标的涉及的拆卸、运输(包括吊车费、搬运费等)、场地清理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 4、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列明物品的拆卸、运输,相关特种作业需持证作业,受让方对拆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签订合同后3天内)完成标的物的拆卸、运输。 5.设备地点在路桥区恒金产业园物业中心内。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路桥区 (略)
    注册地 (略) 路桥区螺洋街道财富大道299号二楼203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DYG108M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97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067),操作路径: (略) 产权交易所——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标的物,并经委托方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按规定处置标的物,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处置。 4、受让方需现场切割预埋件后运离,切割位置需与地面水平。现场切割、吊装等作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操作人员需持有对应执业证书。作业过程中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人姓名 叶先生
    联系人电话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下;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1.授权委托书.doc2.实地勘察证明.doc3.特别事项约定.docx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doc5.资产交易转让合同.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6-*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ingtalk.com
    地址 (略) 路桥区螺洋街道财富大道299号10楼 网址
  •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台州产权交易所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恒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转让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机械设备 名称 台州市路桥区恒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闲置资产转让
    规格型号 北平口罩BPHL及附件 计量单位
    数量 5 成新率 50.00
    主要功能用途 口罩制作 所在地
    现状分析 生产日期为2020年,生产商 (略) ,现存放在恒金产业园峰江园区。根据《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85 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资产账面净值为*.19元。经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和对设备的现场勘查,发现上述设备无明显损坏,皆可正常运转。
    瑕疵情况 本资产于 2020 年生产,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闲置,故设备年限成新率为50%;据评估人员现场勘查设备外观及使用情况等,确定现场勘查成新率为58%。对年限成新率和现场勘查成新率综合考虑,本次评估确定设备综合成新率为50%。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口罩机、口罩点焊机及配套附件并于2020年1月份启用, 疫情结束停止使用。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买的,自行到现场看样,未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物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看样联系人:叶先生 *。 3、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次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数量、规格、型号等,标的涉及的拆卸、运输(包括吊车费、搬运费等)、场地清理等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 4、成交后,受让方自行负责标的列明物品的拆卸、运输,相关特种作业需持证作业,受让方对拆卸、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负全责。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签订合同后3天内)完成标的物的拆卸、运输。 5.设备地点在路桥区恒金产业园物业中心内。
  •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略) 路桥区 (略)
    注册地 (略) 路桥区螺洋街道财富大道299号二楼203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2DYG108M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2.97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1万元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5067),操作路径: (略) 产权交易所——个人中心——支付订单——确认付款。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3、合同履约保证金其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标的物,并经委托方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如受让方未按规定处置标的物,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约定处置。 4、受让方需现场切割预埋件后运离,切割位置需与地面水平。现场切割、吊装等作业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操作人员需持有对应执业证书。作业过程中一切安全生产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5、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联系人姓名 叶先生
    联系人电话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下;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6.《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1.授权委托书.doc2.实地勘察证明.doc3.特别事项约定.docx4.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动态报价适用).doc5.资产交易转让合同.doc
    材料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潘女士 电话 0576-*
    传真 邮箱
    地址 (略) 市府大道777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五楼510、511室 网址 http://**
    转让方 联系人 叶先生 电话 *
    传真 邮箱 *@*ingtalk.com
    地址 (略) 路桥区螺洋街道财富大道299号10楼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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