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南县丹山子拦河坝下游依汶段河道清淤项目富余河砂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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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丹山子拦河坝下游依汶段河道清淤项目富余河砂拍卖公告

沂南县丹山子拦河坝下游依汶段河道清淤项目富余河砂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日10时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沂南县丹山子拦河坝下游依汶段河道清淤项目富余河砂:
一标段 3 万吨,单价 60 元/吨,起拍价 180 万元,保证金 10万元;
二标段 2 万吨,单价 60 元/吨,起拍价 120 万元,保证金 5 万元;
三标段 2 万吨,单价 60 元/吨,起拍价 120 万元,保证金 5 万元;
四标段 1 万吨,单价 60 元/吨,起拍价 60 万元,保证金 3 万元;
五标段 1 万吨,单价 60元/吨,起拍价 60 万元,保证金 3 万元。
二、竞买人要求:竞买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登记的机构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且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 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18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携有效证件于2023年11月30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2、本次拍卖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运输路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企业本次不得报名。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如有出入,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 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 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 3 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相关保证金及佣金(交易额 10 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 5% 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 1000
元,交易额 10 万元以上的按 1% 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 30000 元),并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及内容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6、本治理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7、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全额上交县财政。
六、联系方式:*

(略)
2023 年 11 月 24 日

沂南县丹山子拦河坝下游依汶段河道清淤项目富余河砂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2月1日10时0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沂南县丹山子拦河坝下游依汶段河道清淤项目富余河砂:
一标段 3 万吨,单价 60 元/吨,起拍价 180 万元,保证金 10万元;
二标段 2 万吨,单价 60 元/吨,起拍价 120 万元,保证金 5 万元;
三标段 2 万吨,单价 60 元/吨,起拍价 120 万元,保证金 5 万元;
四标段 1 万吨,单价 60 元/吨,起拍价 60 万元,保证金 3 万元;
五标段 1 万吨,单价 60元/吨,起拍价 60 万元,保证金 3 万元。
二、竞买人要求:竞买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合法注册登记的机构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且经我公司及委托人共同审核,报名资格合法 合规后方可参加竞买。
三、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公开展示,标的物现状、规格、质量以实地勘察为准,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四、报名条件和要求:
1、请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并且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3年11月30日18时前交纳竞买保证金(本项目竞买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竞买人网上办理成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保证金账号,因竞买人原因无法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责任自负),并携有效证件于2023年11月30 (略) 办理相关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
2、本次拍卖同一委托人不得代理多个企业。
3、标的物存放地点、运输路线须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未批准或未审批的视为不合格竞买人。
4、前期有过合作且有违约的、前期拍卖项目未交清成交款的企业本次不得报名。
五、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质量及数量以实际交付时现状为准,委托方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如有出入,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转运车辆相关资质及手续需齐全,不允许私自改装车辆,发现违规车辆将取消买受人转运资格。
3、标的物以装运时的状态计量重量,标的物装卸、运输、损耗、存 储等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对运输、标的交付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事故负责。相关损耗、费用等因素竞买人竞拍前需综合考虑,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竞买人参与竞买,且实地查勘或其他方式亲自了解标的情况,即 表明完全了解、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5、买受人自成交之日起 3 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相关保证金及佣金(交易额 10 万元以下的按不大于 5% 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 1000
元,交易额 10 万元以上的按 1% 的比例收取,但不超过 30000 元),并严格按照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及内容执行标的物的转运。
6、本治理项目结束后,如买受人转运数量未达到竞买数量,剩余部分自动终止,剩余价款由委托方无息返还买受人,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买受人自愿放弃其他任何请求权。
7、该拍卖事项所有成交价款全额上交县财政。
六、联系方式:*

(略)
2023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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