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财政局博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持有的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6.1772%股权转让公告
博湖县财政局博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持有的新疆博斯腾湖旅游有限公司6.1772%股权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 新疆 (略) 6.1772%股权 | 标的编号 | GRXD*-033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4 1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21 16:3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截止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新疆 (略) | ||||||||
标的企业简介 | 集景区经营、文化娱乐、特色餐饮、游船体验、汽车租赁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国有龙头企业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巴州博斯腾湖团结西路财政局综合楼5幢1层101室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略) □ (略) □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其他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部门/政府部门□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其他 | |||||||||
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其他: | |||||||||
所属行业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法定代表人 | 张淇凯 | |||||||
成立时间 | 2018-05-31 | 注册资本(元)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7805D46B | |||||||||
经营范围 | 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咨询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游乐园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玩具销售;露营地服务;机械设备理货;土石方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修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餐饮股务:演出场所经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旅游业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否 |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 □是:债权金额: 万元 ?否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否 | |||||||||
职工人数 | □共 人,在岗 人,离退 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姓名 | 持股比例(%) | |||||||
1 | 57.143% | |||||||||
2 | 33.9643% | |||||||||
3 | 博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6.1772% | ||||||||
4 | 2.7154%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7 | -*.74 | -*.74 | ||||||||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91 | *.05 | *.86 | ||||||||
审计机构名称 | 新疆达模思会计师事务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0月31 | *.11 | *.1 | *.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月报 | *.65 | *.21 | *.44 | |||||||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 | 巴州睿晟价格评 (略) | 评估报告书号/评估基准日 | 巴睿晟价评字【2023】第182号2023-9-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元) | ||||||||||
资产评估 | 负债评估 | 所有者权益 | ||||||||
*.84 | *.05 | *.7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 | *.73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博湖县财政局(博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注册地(住所) | 博湖县博湖镇光华南路80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0D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法定负责人 | 韩祖湘 | |||||||||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 6.1772%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1772%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博湖县人民政府 | |||||||||
批准文件名称 | 博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
批准日期 | 2023 年 10 月 26 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其他: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第25期 | |||||||||
转让方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会议纪要 | |||||||||
其他披露信息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万元) | 1338.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三、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四、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五、巴州国融信德 (略) 要求的其他材料。 | |||||||||
标的交割 | ||||||||||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巴州国融信德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交易合同》,转、受双方在《股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 |||||||||
竞价规则 | / | |||||||||
交易指南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 |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00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巴州国融信德 (略) 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巴州国融信德 (略) 造成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巴州国融信德 (略) 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九、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联系方式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6:00-19:20 | ||||||||
公司地址 | (略) 石化大道福润德大厦A座5楼 | |||||||||
联系人 | 于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办公电话 | 0996-* |
标的名称 | 新疆 (略) 6.1772%股权 | 标的编号 | GRXD*-033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11-24 1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21 16:30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截止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新疆 (略) | ||||||||
标的企业简介 | 集景区经营、文化娱乐、特色餐饮、游船体验、汽车租赁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国有龙头企业 |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巴州博斯腾湖团结西路财政局综合楼5幢1层101室 | |||||||||
经营规模 |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 |||||||||
企业类型 | □全民所有制企业? (略) □ (略) □集体所有制企业□合伙企业□其他 | |||||||||
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部门/政府部门□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其他 | |||||||||
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其他: | |||||||||
所属行业 | 公共设施管理业 | 法定代表人 | 张淇凯 | |||||||
成立时间 | 2018-05-31 | 注册资本(元)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7805D46B | |||||||||
经营范围 | 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休闲观光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咨询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游乐园服务;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玩具销售;露营地服务;机械设备理货;土石方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船舶修理;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住宿服务:餐饮股务:演出场所经营: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旅游业务;国际道路旅客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是否联合转让 | □是 ?否 | |||||||||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 | □是:债权金额: 万元 ?否 |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否 | |||||||||
职工人数 | □共 人,在岗 人,离退 人;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姓名 | 持股比例(%) | |||||||
1 | 57.143% | |||||||||
2 | 33.9643% | |||||||||
3 | 博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6.1772% | ||||||||
4 | 2.7154%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2023年1月1日-2023年9月30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07 | -*.74 | -*.74 | ||||||||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91 | *.05 | *.86 | ||||||||
审计机构名称 | 新疆达模思会计师事务所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3年10月31 | *.11 | *.1 | *.1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合计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月报 | *.65 | *.21 | *.44 | |||||||
评估信息 | 评估机构 | 巴州睿晟价格评 (略) | 评估报告书号/评估基准日 | 巴睿晟价评字【2023】第182号2023-9-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元) | ||||||||||
资产评估 | 负债评估 | 所有者权益 | ||||||||
*.84 | *.05 | *.7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元) | *.73 | |||||||||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名称 | 博湖县财政局(博湖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注册地(住所) | 博湖县博湖镇光华南路80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0D | |||||||
机构性质 | 机关 | |||||||||
法定负责人 | 韩祖湘 | |||||||||
转让方持有产(股)权比例(%) | 6.1772%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6.1772%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博湖县人民政府 | |||||||||
批准文件名称 | 博湖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 | |||||||||
批准日期 | 2023 年 10 月 26 日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批复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其他: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第25期 | |||||||||
转让方 内部决策文件类型 | □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 会议纪要 | |||||||||
其他披露信息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万元) | 1338.00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二、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四、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报名提交材料 | 一、提交《受让意向登记表》及其他报名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三、意向受让方按公告要求提交其他报名材料并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一次性交纳保证金。 四、根据受让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五、巴州国融信德 (略) 要求的其他材料。 | |||||||||
标的交割 | ||||||||||
与转让方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认同标的企业正常的经营行为等内容同意对标的企业按其现状全部接受。视为受让方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的经营情况,不得再以标的企业股权转让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或有债务纠纷、或有税务处罚、或有法律责任等为由,要求转让方承担相应责任。受让方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受让方受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转让方及巴州国融信德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如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进场行权,须在挂牌期间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递交受让申请及受让资料,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原股东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未进场行权的,均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获得最终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交易合同》,转、受双方在《股权交易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巴州国融信德 (略) 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 |||||||||
竞价规则 | / | |||||||||
交易指南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24日 至 2023年12月21日 | |||||||
报名方式 | 线下报名 |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00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扣除或不予退还事项的,由巴州国融信德 (略) 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 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受让方被确认符合受让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交易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受让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八、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巴州国融信德 (略) 造成损失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巴州国融信德 (略) 在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和转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转让方的指定账户。 九、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的,各意向受让方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扣收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保证金,用于弥补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十、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联系方式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10:00-14:00 16:00-19:20 | ||||||||
公司地址 | (略) 石化大道福润德大厦A座5楼 | |||||||||
联系人 | 于女士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办公电话 | 0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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