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旺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槐花社区、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0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编号为:、两宗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勘为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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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关于湖南旺晟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槐花社区、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0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编号为:、两宗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勘为在建工程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告。

屈原管 (略) 拍卖公告

(略) 屈原管 (略) 将于2023年12月24日10:00时至2023年12月25日10:00时(延时的除外) (略) 屈原管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户名:屈原管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名下位于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槐花社区、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0)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编号为:*、*两宗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勘为在建工程)。

坐落: (略)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槐花社区;规模: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9199.3518平方米.在建工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25451.8平方米;用途: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服用地,地上为在建工程;权属: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及不动产登记证号:湘2020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号;现状:标的物于现场勘察时为停工状态;建筑物基本情况:截止2023年9月7日止,该项目1#-10#栋基础、主体已全部完工,1#栋正在进行装饰、安装等工程,区域内道路、绿化、景观等配套建设等尚未实施。(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相关定着物;不包含可移动的装饰物、家具家电等动产或其它资产。)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房屋产权登记及现场实际交付为准。其他关于标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湘恒业腾飞(2023)房评第12849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未标明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标的物所在土地分两个地块,其中一地块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已于2021年04月09日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出让面积为5801.19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该宗土地存在欠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欠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由被执行人承担。是否还存在土地使用权的违约金、滞纳金,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经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馈,该标的物有4套房产已网签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合同编号为:*SP-21、*SP-08、*SP-07、*SP-10),该4套房产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及国土、规划及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相关资质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竞买行为不符合前述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受人应按原规划设计完成全部不动产的建造及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并配合办理相关产权证。

1.拍卖标的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在垫付缴纳完毕后五日内持相关税 (略) 办理退还手续, (略) 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买受人可另行依法追偿);

2.拍卖标的所欠缴的水电、气、物管费、车位管理费、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及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 (略) 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网络拍卖相关手续较为复杂,办理时间相对较长;

4.如果该房产所在地对购房有限购性规定的,买受人应符合当地政策,关于房产的限购性规定,或者后续限购性政策有变动的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责任,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限购性政策由买受人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

5.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湖南通涵 (略) (以下简称辅助机构),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任何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对该标的做出的承诺、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 (略) 及辅助机构立场,亦不受法律保护。中介机构以任何名义收取的 (略) 及辅助机构无关。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竞买人自行参与竞拍;

6.竞买人如有联合竞买或委托他人竞买的情形,受托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在2023年12月17日前将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交至法官处,录入拍卖系统。如因竞买人未在上述期限前将资料交至法官处,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录入系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7.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抵押权人为 (略) 。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评估价:6879.91万元, 起拍价:6879.91万元,保证金: 10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调查。拍卖标的物以交割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法院/辅拍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生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本院在职人员及其家属、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人员不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1 (略) 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3年12月30日前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屈原管 (略) 执行局;开户行:中国 (略) 岳阳屈原支行中兴分理处;账号:6228 4013 7703 7372 26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执行案号:(2023)湘0691执469号,款项性质:拍卖尾款”。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屈原管 (略) (地址: (略) 屈原管 (略) 办公楼)办理相关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30。看样时间:意向买受人请提前一天微信报名。(微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

房屋看样预约咨询电话:

殷女士*(看样微信同号) 彭法官073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730-*

联系地址: (略) 屈原管 (略) 办公楼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屈原管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暂无修改记录
,湖南
公示栏

根据 (略) 《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上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特此公告。

屈原管 (略) 拍卖公告

(略) 屈原管 (略) 将于2023年12月24日10:00时至2023年12月25日10:00时(延时的除外) (略) 屈原管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户名:屈原管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略) 名下位于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槐花社区、不动产权证号为湘(2020)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编号为:*、*两宗土地及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实勘为在建工程)。

坐落: (略) 屈原管理区营田镇槐花社区;规模:列入本次评估范围内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9199.3518平方米.在建工程、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25451.8平方米;用途:土地使用权用途为商服用地,地上为在建工程;权属: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及不动产登记证号:湘2020屈原管理区不动产权第*号;现状:标的物于现场勘察时为停工状态;建筑物基本情况:截止2023年9月7日止,该项目1#-10#栋基础、主体已全部完工,1#栋正在进行装饰、安装等工程,区域内道路、绿化、景观等配套建设等尚未实施。(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装饰装修、设施设备等相关定着物;不包含可移动的装饰物、家具家电等动产或其它资产。)上述内容仅供参考,以房屋产权登记及现场实际交付为准。其他关于标的未尽事宜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标的物详细情况见附件《评估报告》)。

特别提示:

本次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详见湘恒业腾飞(2023)房评第12849号涉执房地产处置司法评估报告】,未标明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标的物所在土地分两个地块,其中一地块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已于2021年04月09日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出让面积为5801.19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该宗土地存在欠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欠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由被执行人承担。是否还存在土地使用权的违约金、滞纳金,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经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馈,该标的物有4套房产已网签出售,(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合同编号为:*SP-21、*SP-08、*SP-07、*SP-10),该4套房产不在此次拍卖范围内。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及国土、规划及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相关资质问题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或竞买行为不符合前述规定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

买受人应按原规划设计完成全部不动产的建造及相关部门的竣工验收,并配合办理相关产权证。

1.拍卖标的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等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其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确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在垫付缴纳完毕后五日内持相关税 (略) 办理退还手续, (略) 先行从拍卖款中予以扣除。买受人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负责在拍卖款中扣除退还,买受人可另行依法追偿);

2.拍卖标的所欠缴的水电、气、物管费、车位管理费、房屋专项维修基金及交接过程中产生的搬运费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拍卖成交后 (略) 拍卖成交裁定书自行办理相关手续。网络拍卖相关手续较为复杂,办理时间相对较长;

4.如果该房产所在地对购房有限购性规定的,买受人应符合当地政策,关于房产的限购性规定,或者后续限购性政策有变动的导致无法过户,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责任,法院概不负责。请有意竞买人慎重考虑,限购性政策由买受人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咨询。

5.本院已将本次司法拍卖辅助工作委托湖南通涵 (略) (以下简称辅助机构),除公告中公布的辅助机构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外,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任何中介机构隐瞒法拍事实、对该标的做出的承诺、与其客户签订的中介合同, (略) 及辅助机构立场,亦不受法律保护。中介机构以任何名义收取的 (略) 及辅助机构无关。请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建议竞买人自行参与竞拍;

6.竞买人如有联合竞买或委托他人竞买的情形,受托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需在2023年12月17日前将委托书及相关资料交至法官处,录入拍卖系统。如因竞买人未在上述期限前将资料交至法官处,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料录入系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承担。

7.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抵押权人为 (略) 。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核实并负责。

评估价:6879.91万元, 起拍价:6879.91万元,保证金: 1000万元,增价幅度:20万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详细情况可向相关部门了解或自行调查。拍卖标的物以交割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法院/辅拍机构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质量、数量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生相应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六、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本院在职人员及其家属、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令人员不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1 (略) 联系。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3年12月30日前通过银行 (略) 指定账户(户名:屈原管 (略) 执行局;开户行:中国 (略) 岳阳屈原支行中兴分理处;账号:6228 4013 7703 7372 263,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执行案号:(2023)湘0691执469号,款项性质:拍卖尾款”。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屈原管 (略) (地址: (略) 屈原管 (略) 办公楼)办理相关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依照法释〔2016〕18号《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均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30。看样时间:意向买受人请提前一天微信报名。(微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

房屋看样预约咨询电话:

殷女士*(看样微信同号) 彭法官073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730-*

联系地址: (略) 屈原管 (略) 办公楼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略) 屈原管 (略)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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