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威拉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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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威拉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江苏威拉 (略) 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QYZZ23006-1

拟募集资金总额

约25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约20%(以最终实际增资结果为准)

拟新增注册资本

约1825万元(以最终实际增资结果为准)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拟公开征集不超过10名新增投资方。原股东 (略) (以下简称“徐矿集团”)拟同步增资,其他原股东保留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徐矿集团仍保持对江苏威拉 (略) (以下简称“威拉里”)的绝对控制权,,原股东本次对威拉里的新增投资比例和新增投资方持有的威拉里股权比例合计约2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如未征集到符合公告要求的投资方,或增资企业未能从进入到遴选程序的意向投资方中选定投资方,则本次增资终结。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募集的资金将继续用于徐州二期项目厂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搭建、补充流动资金。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一、威拉里原股东徐矿集团拟同步实施增资,其他股东保留优先认购权,原股东如行使优先认购权,须经威拉里确认并在交易所场内行权,原股东增资价格与本次公开征集的新增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原股东如放弃优先认购权,须在本公告截止日前书面通知威拉里。

二、本次增资首先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投资方增资价格,原股东根据投资方增资价格确定认购注册资本金额,进而确定增资后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以及投资方和原股东最终认购的注册资本金额。

三、本次增资不向投资方提供董事及监事席位。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具备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于挂牌终止日17 (略)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投资意向申请(交易所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并填写《投资意向登记表》(交易所提供),交易所接受申请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投资方须于挂牌终止日17时前(以交易所到账时间为准)向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0)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仅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自身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意向投资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失去投资资格。

(三)公告期满,交易所协助威拉里根据征集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四)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投资意向登记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4、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原件);

5、同意认投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6、本公告中要求的“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事项”的书面承诺(原件);

7、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备查文件:

(一)威拉里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7月31日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号、中兴华审字(2022)第*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号、徐彭会所(2023)审字第1058号;

(二)资产评估报告(深立信评报字[2023]028号);

(三)增资企业2023年10月份财务报表。

六、威拉里承诺本次公开增资不存在任何障碍(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变化除外),保证增资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七、本公告仅为本次增资的简要说明。意向投资方在做出投资意向申请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威拉里提供的资料。信息发布期内,经与威拉里协商并经威拉里同意,意向投资方可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在承诺对本次增资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投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25-*;传真:025-*。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江苏威拉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工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蒋保林

成立日期

2015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万元)

7300.8966

实收资本(万元)

7300.8966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M732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75P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增材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D打印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3

职工人数

180人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略)

53.1784

2

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247

3

徐州聚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373

4

蒋保林

0.6164

5

许荣玉

0.3698

6

王忠宝

0.4109

7

(略) 晟大精诚七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167

8

湖州智维知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92

9

徐州 (略)

2.0292

10

南京国鼎嘉诚混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92

11

共青城中时增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92

12

徐州云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46

13

海南瑞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46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项目

2020

2021

2022

资产总额

5341.14

11017.18

21631.73

负债总额

3634.41

9114.14

17268.48

所有者权益

1706.73

1903.05

4363.25

营业收入

3696.07

7167.95

11639.01

利润总额

202.23

196.31

472.34

净利润

202.23

196.31

472.34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所有者

权益

营业

收入

利润

总额

净利润

2023.10

49726.67

34715.55

15011.12

15119.47

1401.32

1401.32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投资方及股权穿透后的主体中不得含有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权益结构图);

(三)意向投资方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须书面承诺);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

(四)意向投资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须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须提供备案证明文件)且其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提供登记证明文件);

(五)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

二、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事项:

(一)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二)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增资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增资条件

一、增资底价:9.*元/1元注册资本。

二、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

三、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须在收到交易所出具的《增资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

四、投资方应在《增资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增资款以人民币计价。

五、本次增资实际融资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增资后企业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六、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期间,威拉里因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保证金

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

拟投资金额的5%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挂牌终止日17时前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一、未被确认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将在威拉里书面通知交易所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二、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意向投资方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未出现如下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投资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发生下列情形时,依照其他交易相关方的申请,交易所可以冻结意向投资方/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

(一)意向投资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二)意向投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外部审批程序的;

(三)意向投资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四)意向投资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其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五)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无故不签订《增资协议》的;

(六)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情形。

交易所冻结意向投资方/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后的处理方法,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首次挂牌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本次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本次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5个周期。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可多选)

若征集到不超过10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含原股东行使优先权的认购注册资本数额)未超过1825万元且认购价格一致,经威拉里审议批准后通过协议方式确定投资方;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超过10家或合计认购的注册资本金额(含原股东行使优先权的认购注册资本数额)超过1825万元或认购价格不一致,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经增资企业审议批准后确定投资方。因威拉里股东未放弃优先认购权,其优先权的行使按照《公司法》 (略) 章程的约定执行,提请投资人关注。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一、竞争性谈判的主要内容

(一)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威拉里的业务协同,包括但不限于:

1.能协助威拉里引进业务资源或技术资源,与威拉里主营业务形成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的优先;

2.能为威拉里提供未来业务协同计划、协助威拉里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承诺可以提供优质价低的金属材料供应资源者优先;

(二)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在其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资金实力、盈利状况、资产规模、资信状况、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背景、社会形象等。

(三)意向投资方以往投资经验:所投项目在科 (略) 的优先。

详细内容届时以具体谈判为准。

一、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江苏威拉 (略) 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QYZZ23006-1

拟募集资金总额

约25000万元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约20%(以最终实际增资结果为准)

拟新增注册资本

约1825万元(以最终实际增资结果为准)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拟公开征集不超过10名新增投资方。原股东 (略) (以下简称“徐矿集团”)拟同步增资,其他原股东保留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徐矿集团仍保持对江苏威拉 (略) (以下简称“威拉里”)的绝对控制权,,原股东本次对威拉里的新增投资比例和新增投资方持有的威拉里股权比例合计约2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如未征集到符合公告要求的投资方,或增资企业未能从进入到遴选程序的意向投资方中选定投资方,则本次增资终结。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增资募集的资金将继续用于徐州二期项目厂区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搭建、补充流动资金。

对增资有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

一、威拉里原股东徐矿集团拟同步实施增资,其他股东保留优先认购权,原股东如行使优先认购权,须经威拉里确认并在交易所场内行权,原股东增资价格与本次公开征集的新增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原股东如放弃优先认购权,须在本公告截止日前书面通知威拉里。

二、本次增资首先通过公开征集程序确定投资方增资价格,原股东根据投资方增资价格确定认购注册资本金额,进而确定增资后企业的注册资本总额以及投资方和原股东最终认购的注册资本金额。

三、本次增资不向投资方提供董事及监事席位。

四、申请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具备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于挂牌终止日17 (略)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出投资意向申请(交易所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并填写《投资意向登记表》(交易所提供),交易所接受申请时间:上午8:30 -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投资方须于挂牌终止日17时前(以交易所到账时间为准)向交易所指定的账户(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0)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交易所仅接受意向投资方以自身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意向投资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增资,失去投资资格。

(三)公告期满,交易所协助威拉里根据征集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四)意向投资方须提交材料(一式两份):

1、《投资意向登记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的基本情况(原件);

4、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原件);

5、同意认投的有效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6、本公告中要求的“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事项”的书面承诺(原件);

7、符合本公告要求的“投资方资格条件”的全部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其他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备查文件:

(一)威拉里2020、2021、2022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7月31日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1]第*号、中兴华审字(2022)第*号、中兴华审字(2023)第*号、徐彭会所(2023)审字第1058号;

(二)资产评估报告(深立信评报字[2023]028号);

(三)增资企业2023年10月份财务报表。

六、威拉里承诺本次公开增资不存在任何障碍(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主管部门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变化除外),保证增资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七、本公告仅为本次增资的简要说明。意向投资方在做出投资意向申请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威拉里提供的资料。信息发布期内,经与威拉里协商并经威拉里同意,意向投资方可自行或者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投资方须在承诺对本次增资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增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投资。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邵女士;

联系电话:025-*;传真:025-*。

二、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江苏威拉 (略)

基本情况

住所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工路2号

法定代表人

蒋保林

成立日期

2015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万元)

7300.8966

实收资本(万元)

7300.8966

企业类型

(略)

所属行业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M732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75P

经营规模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增材制造装备销售;增材制造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喷涂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增材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新型陶瓷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3D打印服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3D打印基础材料销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数量

13

职工人数

180人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略)

53.1784

2

扬州远方产业扶持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247

3

徐州聚航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0373

4

蒋保林

0.6164

5

许荣玉

0.3698

6

王忠宝

0.4109

7

(略) 晟大精诚七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167

8

湖州智维知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92

9

徐州 (略)

2.0292

10

南京国鼎嘉诚混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92

11

共青城中时增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92

12

徐州云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46

13

海南瑞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46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

项目

2020

2021

2022

资产总额

5341.14

11017.18

21631.73

负债总额

3634.41

9114.14

17268.48

所有者权益

1706.73

1903.05

4363.25

营业收入

3696.07

7167.95

11639.01

利润总额

202.23

196.31

472.34

净利润

202.23

196.31

472.34

审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

总额

负债

总额

所有者

权益

营业

收入

利润

总额

净利润

2023.10

49726.67

34715.55

15011.12

15119.47

1401.32

1401.32

增资行为

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三、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

资格条件

一、意向投资方应具备的条件:

(一)意向投资方须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意向投资方及股权穿透后的主体中不得含有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权益结构图);

(三)意向投资方须无不良信用记录(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须书面承诺);未被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查询网址http://**);

(四)意向投资方为有限合伙企业的,须已根据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须提供备案证明文件)且其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相关规定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须提供登记证明文件);

(五)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不接受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

二、意向投资方须承诺事项:

(一)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资资金来源合法;

(二)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增资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增资条件

一、增资底价:9.*元/1元注册资本。

二、意向投资方拟投资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

三、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须在收到交易所出具的《增资结果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

四、投资方应在《增资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增资价款,增资款以人民币计价。

五、本次增资实际融资金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增资后企业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六、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期间,威拉里因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额或减少额,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或承担。

保证金

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

拟投资金额的5%

保证金

交纳时间

(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挂牌终止日17时前交纳。

保证金

处置方式

一、未被确认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将在威拉里书面通知交易所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二、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意向投资方未被确定为投资方且未出现如下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投资方被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三、发生下列情形时,依照其他交易相关方的申请,交易所可以冻结意向投资方/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

(一)意向投资方的主体资格存在瑕疵或者提供的材料虚假、不真实、不完整的;

(二)意向投资方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相关外部审批程序的;

(三)意向投资方无故不推进交易的;

(四)意向投资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其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五)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无故不签订《增资协议》的;

(六)有证据证明存在其他致使其他交易相关方利益受损的情形。

交易所冻结意向投资方/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后的处理方法,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首次挂牌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本次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本次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12月22日

信息发布

期满的安排

如未征集到意向投资方,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5个周期。

五、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可多选)

若征集到不超过10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合计认购注册资本金额(含原股东行使优先权的认购注册资本数额)未超过1825万元且认购价格一致,经威拉里审议批准后通过协议方式确定投资方;若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超过10家或合计认购的注册资本金额(含原股东行使优先权的认购注册资本数额)超过1825万元或认购价格不一致,则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经增资企业审议批准后确定投资方。因威拉里股东未放弃优先认购权,其优先权的行使按照《公司法》 (略) 章程的约定执行,提请投资人关注。

遴选方案

主要内容

一、竞争性谈判的主要内容

(一)意向投资方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与威拉里的业务协同,包括但不限于:

1.能协助威拉里引进业务资源或技术资源,与威拉里主营业务形成优势互补与协同效应的优先;

2.能为威拉里提供未来业务协同计划、协助威拉里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承诺可以提供优质价低的金属材料供应资源者优先;

(二)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在其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资金实力、盈利状况、资产规模、资信状况、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背景、社会形象等。

(三)意向投资方以往投资经验:所投项目在科 (略) 的优先。

详细内容届时以具体谈判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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