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马迹塘东交警用地和横市工业区房产招租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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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马迹塘东交警用地和横市工业区房产招租二次挂牌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标的1:马迹塘东交 (略) 工业区房产招租(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24FCZZ*-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工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产/土地 规划用途 公路用地
租赁面积约(㎡) 约6938㎡(以实际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免租期限 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横市工区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人继续使用中,平洞高速益马段马迹塘东交警用地实际有第三方占用,出租方负责该出租标的腾房。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标 (略) (略) 辖区华常高 (略) 工区、平洞高速益马段马迹塘东交警用地离高速主线近。
其他情况 1、承租方仅限办公、宿舍和停车使用。
2、出租标的为闲置土地及房租共 6938㎡,其中马迹塘东交警闲置土地 6382 ㎡,横市工区 4 间空余闲置房屋、1个会议室及1间钢结构棚共 556㎡。
3、权证情况:湘(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和湘(2022)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使用 (略) (略) 。
4、出租标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明。
评估情况 评估价 7104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08-31
评估机构 湖南恒基房地产 (略)
租金底价(元) 7104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益阳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特别
告知


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3)第431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出租标的的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部分按1%支付)另,出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度租金的0.24%支付)也由承租承担。

8、本次资产出租,出租底价为含税价(出租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出租标的的交付。

2、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税费的负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标的租金不含土地收益金,如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土地收益金,则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5、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6、承租期间,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和处理在租用出租标的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因履行租用协议而与第三方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和法律纠纷等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相关损失。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27 09:00:00 至 2023-12-0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章程
6.承租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承租的批复(国资)
8.《出租公告》中承租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出租公告》中承租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竞租;竞租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 20000元,截止时间2023-12-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27 09:00:00-2023-12-04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部分按1%支付)另,出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年度租金的0.24%支付)也由承租方承担。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刘先生
咨询电话 0731-*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其 他

,湖南, (略) ,桃江县, (略) ,长沙,益阳,0731-,桃江
项目名称 标的1:马迹塘东交 (略) 工业区房产招租(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24FCZZ*-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1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按(5)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工区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房产/土地 规划用途 公路用地
租赁面积约(㎡) 约6938㎡(以实际现状为准) 租赁期限 3年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免租期限 承租押金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横市工区原租赁合同已到期,原承租人继续使用中,平洞高速益马段马迹塘东交警用地实际有第三方占用,出租方负责该出租标的腾房。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出租标 (略) (略) 辖区华常高 (略) 工区、平洞高速益马段马迹塘东交警用地离高速主线近。
其他情况 1、承租方仅限办公、宿舍和停车使用。
2、出租标的为闲置土地及房租共 6938㎡,其中马迹塘东交警闲置土地 6382 ㎡,横市工区 4 间空余闲置房屋、1个会议室及1间钢结构棚共 556㎡。
3、权证情况:湘(2022) (略) 不动产权第*号和湘(2022)桃江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使用 (略) (略) 。
4、出租标的房屋未办理权属证明。
评估情况 评估价 71040.0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3-08-31
评估机构 湖南恒基房地产 (略)
租金底价(元) 71040.0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益阳分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

出租方承诺 1、本次标的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我方有权对该标的进行出租;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出租标的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并按照有关要求履行义务。
出租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略)

特别
告知


该标的以实物现状出租,本标的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竞租人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湘恒基评报字(2023)第431号〕,并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湖南联交所仅就《出租公告》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公告未尽事宜请意向承租方认真、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文本(租赁合同文本可至出租方查询),一经报名,即视为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该合同约定承租方所有权利和义务。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度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标的交割 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出租标的的交付。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承租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意向承租方(竞租人)在竞租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承租底价报价(其他竞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标的资产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本次出租标的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5、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到湖南联交所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天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租金按年度支付。承租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笔年度租金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7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部分按1%支付)另,出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度租金的0.24%支付)也由承租承担。

8、本次资产出租,出租底价为含税价(出租方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出租方在收到第一笔年度租金后5个工作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出租标的的交付。

2、税费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3、税费的负担:租赁期间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标的租金不含土地收益金,如国家或政府有关部门征收土地收益金,则由承租方承担。

4、承租方须合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等依法自行办理生产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等证件,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5、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6、承租期间,承租方需自行承担和处理在租用出租标的时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与费用,因履行租用协议而与第三方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和法律纠纷等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出租方相关损失。

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出租标的。

8、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9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现场展示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27 09:00:00 至 2023-12-01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须提交如下受让材料清单:
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需委托代理人办理时)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章程
6.承租决议
7.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承租的批复(国资)
8.《出租公告》中承租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法人、非法人组织所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请加盖相应公章,确认与原件完全相符。
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出租公告》中承租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材料
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应自查以上承租材料是否齐全、完整,材料齐全、完整的,方可报名参与竞租;竞租成交后,承租方须按照上述承租材料清单,提交纸质材料至湖南联交所。若因承租方提交的承租材料不全、缺失等原因,影响本次交易正常进行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交易保证金: 20000元,截止时间2023-12-01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竞价成交后,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租金的一部分;未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按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义务的,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②未能成功竞租的竞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③恶意参与竞租的,一经查实,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27 09:00:00-2023-12-04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120
服务费 承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部分,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部分按1%支付)另,出租方需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按成交年度租金的0.24%支付)也由承租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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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刘先生
咨询电话 0731-*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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