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二处房屋其中一处分零出租项目信息披露第3次公告。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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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客运总站有限责任公司二处房屋其中一处分零出租项目信息披露第3次公告。降价

信息发布申请书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3]521


项目名称 (略) (略) 二处房屋分零出租
项目编号 长公-GY-ZL[2023]149号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即为展示期,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2日15时00分
标的展示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报名网址(支持远程报名)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动态报价网址 http://**
项目咨询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 0431-*
网络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 电话 0431-*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 (略) (略) 二处房屋分零出租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略) (略)


二、出租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资产描述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公告要求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公平竞争,并在竞价活动中行使同等价位的优先权。逾期未办理意向受让手续或未在竞价中行使优先权的视为放弃。

资产评估
情况1
评估机构 吉林 (略)
核准或备案机构 (略) 公共 (略) A.核准 B.备案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9月01日
出租条件
及重大事
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略) (略) 分零出租标的2处,本次出租其中1处,为利于辨认,写明了标的物暂有的商业牌匾名称及所在位置,介绍如下: 1、标的①黄河路客运站一、二层(含停车场实测面积约3551㎡)房屋及场地一处(该标的公示出租的建筑面积中未含出租方自用92平米实测面积),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无抵押,该标的具体情况需*方竞拍前到标的实地现场了解及确认,有产权,不动产权证号:(吉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用途:街巷用地/候车室。此房屋暂时在使用状态,可按期交付标的。 二、出租后的用途。 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5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年租金挂牌价详见附件明细表;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剩余价款,同时由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详见明细表)。3.次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逐年递增,次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4.标的①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标的②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承租方须有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税费问题约定 1.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煤气费、取暖费、网络费等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供水、供电、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各项税费金,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2.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3.出租方只出租房屋使用权,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遗弃,所有权属于出租房,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略) 宽城区铁北二路20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亿民
注册资本(万元) 5238.00
经济性质 内资·国有全资
内部决策
情况
(略)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称
(略) 公共 (略)
批准内容 同意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秒
挂牌底价 220.00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
长公-GY-ZL[2023]149号001 黄河路客运站一、二层(含停车场面积约3551㎡) *4 66.0万元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66.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交款账户 *4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月) 挂牌价(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交易保证金(万元)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履约保证金(万元) 备注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秒)
1 黄河路客运站一、二层(含停车场面积约3551㎡) (吉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人民大街226号 此房屋暂时使用状态,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4915 街巷用地/候车室 60 220 12 66.00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剩余价款,同时由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次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次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逐年递增 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以成交价(首年租金)计算的五年租金总额的0.2%收取履约保证金,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2023-11-28 09:00:00到2023-12-13 09:00:00 2023-12-13 09:00:00 90
附件:
信息发布申请书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3]521


项目名称 (略) (略) 二处房屋分零出租
项目编号 长公-GY-ZL[2023]149号 披露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年11月28日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期即为展示期,标的所在地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2日15时00分
标的展示联系人 陈女士 电话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28日 09时00分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报名网址(支持远程报名) 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动态报价网址 http://**
项目咨询联系人 谢女士 电话 0431-*
网络咨询联系人 软件客服:* 电话 0431-*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 (略) (略) 二处房屋分零出租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 (略) (略)


二、出租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资产描述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按公告要求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手续与其他意向受让方公平竞争,并在竞价活动中行使同等价位的优先权。逾期未办理意向受让手续或未在竞价中行使优先权的视为放弃。

资产评估
情况1
评估机构 吉林 (略)
核准或备案机构 (略) 公共 (略) A.核准 B.备案
评估基准日 2023年09月01日
出租条件
及重大事
项提示
以下内容由出租方提供,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全依照出租方所提供文本照实发布,未尽事宜请意向竞买人(意向承租方)自行向出租方标的展示联系人了解,联系方式详见项目公告。 一、标的简介 (略) (略) 分零出租标的2处,本次出租其中1处,为利于辨认,写明了标的物暂有的商业牌匾名称及所在位置,介绍如下: 1、标的①黄河路客运站一、二层(含停车场实测面积约3551㎡)房屋及场地一处(该标的公示出租的建筑面积中未含出租方自用92平米实测面积),有供电、上下水、供暖设施,无抵押,该标的具体情况需*方竞拍前到标的实地现场了解及确认,有产权,不动产权证号:(吉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证载用途:街巷用地/候车室。此房屋暂时在使用状态,可按期交付标的。 二、出租后的用途。 意向承租方应在竞买前自行了解标的的资产能否满足自身承租需求,承租用途是否合法合规。 三、出租期限:5年 四、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 1.年租金挂牌价详见附件明细表;2.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剩余价款,同时由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详见明细表)。3.次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逐年递增,次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4.标的①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标的②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五、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 采用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详见资产出租明细表。 六、承租相关要求 1.承租方须有相关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可破坏承重设计及公共设施,不得违反关于装修装饰的地方行政部门相关规定要求。承租方自行维修、装修房屋,所需费用自行承担。租期届满后,承租方无条件将标的交与出租方,出租方不另行承担任何费用;3.承租期间承租方所需工作人员由承租方自行聘用,承租方及承租方所聘人员与出租方无劳动合同关系。受聘人员的工资、社保等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4.承租期间所需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保证经营的合法性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治安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5.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6.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七、税费问题约定 1.承租方负责承担租赁期内水费、电费、煤气费、取暖费、网络费等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供水、供电、消防等设备设施的维护及其产生的费用,承担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各项税费金,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及连带责任。2.承租期内,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维护、维修,费用自理。3.出租方只出租房屋使用权,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八、期满后的处置 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由其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遗弃,所有权属于出租房,出租方有权处置。 九、违约责任 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扣除。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略) (略)
基本情况 法人
住所 (略) 宽城区铁北二路20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亿民
注册资本(万元) 5238.00
经济性质 内资·国有全资
内部决策
情况
(略)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 B.董事会决议 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D.其他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
名称
(略) 公共 (略)
批准内容 同意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限时报价周期 90秒
挂牌底价 220.00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详见明细表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保证金账号 保证金金额
长公-GY-ZL[2023]149号001 黄河路客运站一、二层(含停车场面积约3551㎡) *4 66.0万元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 66.00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12日 15时00分(以实际到账为准)
交纳方式 以注册的银行账户或银行卡转账(不接收他人代付款)
保证金交款账户 *4
保证事项 1. 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
2. 出现下列情形时,转让方可以按照信息披露公告关于交易保证金处置的公示内容,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
A.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或中心损失的;
B.意向受让方通过获取转让方或标的企业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C.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D.受让方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的;
E.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或中心造成损失的。
F.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交易规则、承诺事项情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违约情况。
处置方法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原路径无息返还。

3.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保证事项”中所列的违约行为,其交纳的保证金作为履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有过错方进行追偿。






资产出租明细表

序号 出租资产名称 权证号 坐落位置 目前状况 出租面积(㎡) 证载用途 出租期限(月) 挂牌价(万元)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交易保证金(万元) 租金交纳方式 租金调整约定 标的交付时限 附属设施 履约保证金(万元) 备注 自由报价起止时间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限时报价周期(秒)
1 黄河路客运站一、二层(含停车场面积约3551㎡) (吉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 人民大街226号 此房屋暂时使用状态,成交后可按期交付标的 4915 街巷用地/候车室 60 220 12 66.00 租金按年交纳。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首年租金),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剩余价款,同时由出租方收取履约保证金。次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 次年租金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逐年递增 签订《租赁合同》且成交价款(首年租金)交齐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 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收取。以成交价(首年租金)计算的五年租金总额的0.2%收取履约保证金,以万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 2023-11-28 09:00:00到2023-12-13 09:00:00 2023-12-13 09:00:00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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