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争议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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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争议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然人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争议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然人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争议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QC-*D

1.2项目名称:自然人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争议处理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190,000.00元)

供应商报计费率K值,依据国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若评估收费费用为M,采购人按照M*K 作为最终与投标人单个项目的结算依据。投标人需报计费率K(K<=0.5)(比如K为0.6就按废标处理),单笔付费不超过2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190,000.00元)

供应商报计费率K值,依据国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若评估收费费用为M,采购人按照M*K 作为最终与投标人单个项目的结算依据。投标人需报计费率K(K<=0.5)(比如K为0.6就按废标处理),单笔付费不超过2万元。

1.6采购需求: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公信力和较高资质等级的评估机构对纳税争议项目进行评估, (略)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妥善处理税企争议。

本项目主要为围绕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对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价格存在税企争议的案件提供再评估服务,及时化解税企争议,提高自然人股权转让税务审核质量与效率。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 (略) 的, (略) 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3年0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略) 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 其他资格条件:无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cn/
3.3获取文件所需材料:获取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3.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①现场获取,递交获取文件所需材料,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②线上获取:获取时需将以上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材料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文档发到项目负责人邮箱,审核通过后 (略) 发送磋商文件登记表(登记表中有支付宝账号及二维码,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供应商需将登记表可编辑版本(登记表不用打印不用盖章)、以及支付宝转账截图回传至项目负责人邮箱,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佟工:*@*q.com)
3.5磋商文件获取费每套100元,获取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为PDF和word格式、U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7.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5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联系人:王科,025-*

联系地址: (略) 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联系方式:佟仁萍 025-*-710

地 址: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电 话:025-*-710

邮箱地址:*@*q.com

江苏 (略)

2023年11月27日

**
,江苏, (略) ,秦淮区,建邺区,南京,025-8

自然人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争议处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自然人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争议处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QC-*D

1.2项目名称:自然人股权转让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争议处理服务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190,000.00元)

供应商报计费率K值,依据国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若评估收费费用为M,采购人按照M*K 作为最终与投标人单个项目的结算依据。投标人需报计费率K(K<=0.5)(比如K为0.6就按废标处理),单笔付费不超过2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190,000.00元)

供应商报计费率K值,依据国家资产评估收费标准,若评估收费费用为M,采购人按照M*K 作为最终与投标人单个项目的结算依据。投标人需报计费率K(K<=0.5)(比如K为0.6就按废标处理),单笔付费不超过2万元。

1.6采购需求: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公信力和较高资质等级的评估机构对纳税争议项目进行评估, (略) 自然人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妥善处理税企争议。

本项目主要为围绕自然人股权转让中对被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评估价格存在税企争议的案件提供再评估服务,及时化解税企争议,提高自然人股权转让税务审核质量与效率。

1.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的财务状况报表或财务状况报告( (略) 的, (略) 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3年04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略) 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 其他资格条件:无

2.3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http://**.cn/
3.3获取文件所需材料:获取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

3.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①现场获取,递交获取文件所需材料,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

②线上获取:获取时需将以上获取磋商文件所需材料加盖公章扫描至一个文档发到项目负责人邮箱,审核通过后 (略) 发送磋商文件登记表(登记表中有支付宝账号及二维码,转账时请输入备注“项目编号后三位+公司名称”字样),供应商需将登记表可编辑版本(登记表不用打印不用盖章)、以及支付宝转账截图回传至项目负责人邮箱,磋商文件获取后不退。(佟工:*@*q.com)
3.5磋商文件获取费每套100元,获取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4.3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一式*份(正本*份、副本*份),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为PDF和word格式、U盘形式)。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5.1 时间: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7.2本次招标请按“包”购买采购文件,编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并按“包”开启、评标。

7.3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7.4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

7.5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 (略) 税务局

联系人:王科,025-*

联系地址: (略) 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联系方式:佟仁萍 025-*-710

地 址: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电 话:025-*-710

邮箱地址:*@*q.com

江苏 (略)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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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略) ,秦淮区,建邺区,南京,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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