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

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项目交易公告

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项目,建设单位为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1建设规模: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项目复垦总规模98.20亩(3处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地复垦(含种植开沟及起垅)、生产路等工程。

1.2建设地点:飞鲤镇齐村村

1.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项目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建设单位交易有关要求。

1.4交易控制价:*.24元

1.5工期:3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2.付款方式:

2.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期满(1年)无任何质量缺陷责任后一次性付清(含3%质量缺陷保证金),均不计息。

2.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交易办法

最低成交价法。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的二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交易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响应人报价异常,建设单位有权决定其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异常报价响应人须服从且不得有异议;若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最低、次低报价人依序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交易响应人均为无效报价,则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交易。

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目录栏--飞鲤镇政府--公开栏版块公示1个工作日。

6.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各交易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10)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会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交易文件。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时间、地点及要求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8.2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目录栏飞鲤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并将车 (略) 外。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合计5000元。

9.2成交通知书发出1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镇级)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镇60万元(不含)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5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交易代理机构:郎溪县 (略)

联 系 人:宗先生 0563-*


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项目交易公告

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项目,建设单位为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为确保项目工期、质量及造价控制,决定实行邀请交易方式,择优选定施工队*,现将有关交易事项说明如下:

1.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1.1建设规模: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项目复垦总规模98.20亩(3处地块),主要建设内容为园地复垦(含种植开沟及起垅)、生产路等工程。

1.2建设地点:飞鲤镇齐村村

1.3项目交易范围:详见郎溪县飞鲤镇齐村村阳冲组、青草山小湾复垦项目招标控制价中工程量清单内容及建设单位交易有关要求。

1.4交易控制价:*.24元

1.5工期:3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符合要求,达合格标准;

2.付款方式:

2.1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且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80%,余款期满(1年)无任何质量缺陷责任后一次性付清(含3%质量缺陷保证金),均不计息。

2.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的负责人具备: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联合体交易。

4.交易响应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5.交易办法

最低成交价法。选取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的二名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最低报价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次低报价交易响应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若响应人报价异常,建设单位有权决定其不能成为成交候选人,异常报价响应人须服从且不得有异议;若有效报价中最低、次低报价相同,则按报价最低、次低报价人依序抽签决定成交候选人排序。若交易响应人均为无效报价,则由建设单位重新组织交易。

结果将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部门与乡镇公开导航目录栏--飞鲤镇政府--公开栏版块公示1个工作日。

6.资格审查方式:现场审查。

由交易代理机构在建设单位的全程监督下对各交易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

简易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应分别胶装成册),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8)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

(9)银行开户许可证。

(10)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成交候选人提交的简易响应文件应真实有效,所有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递补,以此类推。

7.相关资料的获取(非会员制):

7.1报名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会截止时间在公告下方下载交易文件。

7.2交易文件售价:不收费。

8.交易时间、地点及要求

8.1交易会签到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9时30分,地点: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8.2逾期签到或中途离场的响应人,将被取消参与交易的资格。

8.3在交易前一天,请关注郎溪县人民政府(http://**)公开指南目录栏飞鲤镇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版块有无答疑及澄清公告,如有,以发布的答疑内容为准,否则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参与响应人自负。

8.4响应人参加交易会时的要求:委托人参加交易会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未参加本次交易会的,将被取消交易资格。并将车 (略) 外。

8.5响应人应对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6响应人在交易过程中有责任和义务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核对,若有异议,请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及交易代理机构。

8.7响应人在交易前请自行踏勘现场。

9.成交通知书发放、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签订

9.1成交人须在代理机构通知1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且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合计5000元。

9.2成交通知书发出1日内,成交人应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且合同主要内容必须与交易文件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内容一致,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建设单位缴纳成交价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镇级)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9.3若成交候选人未按时提交简易响应文件或未按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或未按时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行为,建设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推荐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以此类推。

9.4成交人无故拒绝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放弃成交的,将不得再次参与本镇60万元(不含)以下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

9.5建设单位与成交人按照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制定的GF-2017-0201版示范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本工程采用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结算价为总价下浮合同,风险范围以内的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及合同价款调整方法:①、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量;②、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执行通用条款;④、上述因素调整时将首先执行相应或相似项目综合单价,若无相应或相似的综合单价,则由承包人,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确定综合单价;⑤、在合同工期及批准的延长工期的时间范围内,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调整,合同价款不作调整;但合同明确规定调整的除外。其中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10.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郎溪县飞鲤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苏先生*

交易代理机构:郎溪县 (略)

联 系 人:宗先生 0563-*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