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3〕076号号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网挂〔2023〕076号号
宗地编号: | 美安科技新城C0304-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3328.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美安科技新城C0304-1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3328.57 | ||||||
投资强度: | 40002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86.32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1 | ||
起始价: | 2386.325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 ||||
备注: 1.用 (略) 美安科技新城C0304-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G≤20%;建筑限高≤60米。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行为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原非法占地或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美安科技新城C0304-1地块 号地块:2023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8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由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章,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本次挂牌宗地按现状出让,用于建设国际医疗器械创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 4.该宗地项目建设采用装配式建造,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 (略) 住建局要求执行。 5.该宗地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竞得人承诺自项目达产后前5年累计工业总产值不低于人民币17.5亿元(年亩均产值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 竞得人自项目达产后5年累计纳税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年亩均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税收指标完成数额,以土地所在地税务部门核算统计的数据为准)。 6.竞得人需承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土地款固定资产投资额录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 7.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条件,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开工建设(以主要建筑的基础混凝土浇筑为准)。 竞得人需承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建成上述项目(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为准),且项目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有产品下线,经营收入,医药企业以提交GMP认证申请时间为准),项目投产之日起18个月内达产。 8.项目总建筑面积70%可销售,项目总建筑面积30%自持,对于特别重大项目,可在此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另行商议。对于可销售部分,转让对象必须是项目和产业相关联的上游、中游企业及研发类企业或机构,必须符合园区产业政策,不得为自然人,且必须经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并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改变工业用地性质和建筑使用功能,且符合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并接受*方及相关单位的监管。 可销售部分,由竞得人与转让对象约定产出效益,并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方协议,考核原则参照:年纳税额=【转让对象购买总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单位:平方米)】×50×入园当年年亩均纳税额。由竞得人向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送产业项目资料,经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并书面同意,且厂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允许办理产权分割、转让手续。若可销售部分转让对象纳税总额未能达标税收考核,税收差额部分(销售部分税收考核数-实际税收完成额)由竞得人负责补齐,并由竞得人向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说明。 未出售部分及自持部分考核根据剩余总建筑面积同比例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由竞得人承担考核责任。 9.竞得在项目达产时,应主动向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达产评价申请。 10.竞得人应主动配合*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建设项目的实际自用、房产租售、项目生产经营指标等情况开展评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拒不配合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11.为打造生态文明园区,建设 (略) ,项目须按规划要求,采取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12.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13.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4.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贸二横路国土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账号: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宗地编号: | 美安科技新城C0304-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3328.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略) 美安科技新城C0304-1地块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10.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工业用地 | 33328.57 | ||||||
投资强度: | 40002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386.32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11 | ||
起始价: | 2386.3256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18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3年12月28日 | ||||
备注: 1.用 (略) 美安科技新城C0304-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0%≤G≤20%;建筑限高≤60米。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该须知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须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查看和打印。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 (略) 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行为的。 2、 (略) 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3、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原非法占地或违法建设行为人。 (二) (略)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竞买 (略)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略) 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由 (略) 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7日 至 2023年12月26日 到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2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美安科技新城C0304-1地块 号地块:2023年12月18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12月28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定金为成交价的10%。 2.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挂牌人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由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章,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3.本次挂牌宗地按现状出让,用于建设国际医疗器械创新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设项目需符合环保要求。 4.该宗地项目建设采用装配式建造,应符合装配式建筑相关规定, (略) 住建局要求执行。 5.该宗地须按投资强度不低于600万元/亩进行投资建设。 竞得人承诺自项目达产后前5年累计工业总产值不低于人民币17.5亿元(年亩均产值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 竞得人自项目达产后5年累计纳税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年亩均纳税额不低于人民币60万元)(税收指标完成数额,以土地所在地税务部门核算统计的数据为准)。 6.竞得人需承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土地款固定资产投资额录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 7.本次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条件,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完成规划方案设计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获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同时开工建设(以主要建筑的基础混凝土浇筑为准)。 竞得人需承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18个月内建成上述项目(以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为准),且项目自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项目投产(有产品下线,经营收入,医药企业以提交GMP认证申请时间为准),项目投产之日起18个月内达产。 8.项目总建筑面积70%可销售,项目总建筑面积30%自持,对于特别重大项目,可在此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另行商议。对于可销售部分,转让对象必须是项目和产业相关联的上游、中游企业及研发类企业或机构,必须符合园区产业政策,不得为自然人,且必须经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并书面同意。竞得人不得改变工业用地性质和建筑使用功能,且符合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并接受*方及相关单位的监管。 可销售部分,由竞得人与转让对象约定产出效益,并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三方协议,考核原则参照:年纳税额=【转让对象购买总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上的总建筑面积为准)(单位:平方米)】×50×入园当年年亩均纳税额。由竞得人向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报送产业项目资料,经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审核并书面同意,且厂房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允许办理产权分割、转让手续。若可销售部分转让对象纳税总额未能达标税收考核,税收差额部分(销售部分税收考核数-实际税收完成额)由竞得人负责补齐,并由竞得人向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书面说明。 未出售部分及自持部分考核根据剩余总建筑面积同比例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由竞得人承担考核责任。 9.竞得在项目达产时,应主动向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提出达产评价申请。 10.竞得人应主动配合*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对建设项目的实际自用、房产租售、项目生产经营指标等情况开展评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拒不配合的,视为竞得人违约。 11.为打造生态文明园区,建设 (略) ,项目须按规划要求,采取屋面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12.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 (略) (略) 的有关管理规定。 13.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14.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国贸二横路国土 (略) 政府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大厅
联 系 人:黄先生、陈女士、卢女士、李女士
联系电话:(0898)*、*
开户单位: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开户银行: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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