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南资源告告字号
南安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南资源告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3P07 | 宗地总面积: | 224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溪美街道溪美社区和崎峰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0968 | ||||||
零售商业用地 | 148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7 | |||
现状土地条件: 根据用地红线内的现状条件交地。 | |||||||
起始价: | 455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宗地编号: | (略) 2023P09 | 宗地总面积: | 323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溪美街道溪美社区和崎峰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3231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8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7 | |||
现状土地条件: 根据用地红线内的现状条件交地。 | |||||||
起始价: | 24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 (略) 范围内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申请人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并提交竞得后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竞买资格不予确认。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 (略) 2023P07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佰**万元整(¥*)。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 (略) 2023P09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仟*佰**万元整(¥*)。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人民政府官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1 (略) 成功街986号交通大厦一楼开标五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3P07号地块竞得人须按已审查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若竞得人确需修改建筑设计方案的,须经溪美街道办 (略) 自然资源局同意后方可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变更。 (二)2023P07号地块竞得人应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略) 区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审批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21〕5号)规定执行,除重大项目经批准分期建设外,住宅应与商业同时同步建设;重大项目经批准分期建设的,最后一期建设必须包含住宅功能,单独先行建设住宅的不得办理预售手续。 (三)项目建设单体质量要求 (略) 优质工程及以上。 (四)竞得 (略) 行 (略) ( (略) 中的股份不得低于51%,已在南安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本地块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按 (略) 缴纳。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 (略) 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直接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竞得人不得联合其他竞买人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五)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泉建规〔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竞得人应按垃圾分类投放点“十有”标准同步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六)竞得人应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七)2023P07号地块竞得人应根据《 (略) 民政局关 (略) 溪美街道港仔渡片区东侧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南民函〔2023〕71号)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略) 民政局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 2023P09号地块竞得人应根据《 (略) 民政局关 (略) 溪美街道港仔渡片区A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南民函〔2023〕72号)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略) 民政局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 (八)2023P07号地块回购房产要求和回购价格 1.回购房产要求:竞得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计容建筑面积43150平 (略) (略) 回购,具体如下:(1)回购住宅用房计容建筑面积 40200平方米;(2)回购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约2950平方米。 2. 回购价格标准:住宅用房及商业用房的回购价格为每平方米4600元(含税费综合单价)。 3. 竞得 (略) (略) 签订《 (略) 溪美街道港仔渡片区东侧地块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的其他要求以《 (略) 溪美街道港仔渡片区东侧地块商品房回购协议》为准。 (九)2023P07号地块竞得人自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二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第一期为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60%、第二期为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40%。该地块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监测,详见《 (略) 2023P0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2023P09号地块竞得人自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三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每30日支付一期,支付比例分别为土地成交价款的50%、30%、20%。该地块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监测,详见《 (略) 2023P0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十)拍卖出让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契税等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_fjzpg/Main/Index、 (略) 人民政府网址: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柳城路77号五楼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5-*
开户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招拍挂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南安支行
开户账号:*2
宗地编号: | 2023P07 | 宗地总面积: | 224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溪美街道溪美社区和崎峰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20968 | ||||||
零售商业用地 | 1482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1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27 | |||
现状土地条件: 根据用地红线内的现状条件交地。 | |||||||
起始价: | 455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宗地编号: | (略) 2023P09 | 宗地总面积: | 323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溪美街道溪美社区和崎峰社区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28.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32318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8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37 | |||
现状土地条件: 根据用地红线内的现状条件交地。 | |||||||
起始价: | 2430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 (略) 范围内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者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活动。申请人只可单独竞买,不得联合竞买。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并提交竞得后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竞买资格不予确认。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 (略) 2023P07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佰**万元整(¥*)。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 (略) 2023P09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仟*佰**万元整(¥*)。未成交者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略) 人民政府官网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8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到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1 (略) 成功街986号交通大厦一楼开标五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2023P07号地块竞得人须按已审查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若竞得人确需修改建筑设计方案的,须经溪美街道办 (略) 自然资源局同意后方可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变更。 (二)2023P07号地块竞得人应按《 (略)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 (略) 区建设项目土地规划审批工作的意见》(泉政文〔2021〕5号)规定执行,除重大项目经批准分期建设外,住宅应与商业同时同步建设;重大项目经批准分期建设的,最后一期建设必须包含住宅功能,单独先行建设住宅的不得办理预售手续。 (三)项目建设单体质量要求 (略) 优质工程及以上。 (四)竞得 (略) 行 (略) ( (略) 中的股份不得低于51%,已在南安设立的除外)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本地块开发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按 (略) 缴纳。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 (略) 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直接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竞得人不得联合其他竞买人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五)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泉建规〔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竞得人应按垃圾分类投放点“十有”标准同步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六)竞得人应按《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及商办类建筑建设管理的通知》规定执行。 (七)2023P07号地块竞得人应根据《 (略) 民政局关 (略) 溪美街道港仔渡片区东侧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南民函〔2023〕71号)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略) 民政局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 2023P09号地块竞得人应根据《 (略) 民政局关 (略) 溪美街道港仔渡片区A地块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意见的复函》(南民函〔2023〕72号)要求,配建养老服务设施 (略) 民政局统一调配开展养老服务。 (八)2023P07号地块回购房产要求和回购价格 1.回购房产要求:竞得人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计容建筑面积43150平 (略) (略) 回购,具体如下:(1)回购住宅用房计容建筑面积 40200平方米;(2)回购商业用房计容建筑面积约2950平方米。 2. 回购价格标准:住宅用房及商业用房的回购价格为每平方米4600元(含税费综合单价)。 3. 竞得 (略) (略) 签订《 (略) 溪美街道港仔渡片区东侧地块商品房回购协议》,回购的其他要求以《 (略) 溪美街道港仔渡片区东侧地块商品房回购协议》为准。 (九)2023P07号地块竞得人自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二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第一期为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60%、第二期为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6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40%。该地块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监测,详见《 (略) 2023P0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2023P09号地块竞得人自出让合同双方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三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每30日支付一期,支付比例分别为土地成交价款的50%、30%、20%。该地块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监测,详见《 (略) 2023P09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十)拍卖出让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契税等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略) 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网址:http://**_fjzpg/Main/Index、 (略) 人民政府网址:http://**。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略) 柳城路77号五楼土地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595-*
开户单位: (略) 土地储备中心(招拍挂资金专户)
开户银行:泉州银行南安支行
开户账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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