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台报废锅炉
两台报废锅炉
项目编号:WL2023FJ268
项目名称 | 两台报废锅炉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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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城关区民主西 (略) 内 | ||||||||||||||||||||
标的现状 | 拆除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30 | ||||||||||||||||||||
评估机构 | 甘肃万众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132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共产主义 (略) 委员会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委书记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3)第19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转让方式转让方式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转让方单位的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转让方单位内的非转让标的。受让方进入现场进行拉运工作时,应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造成损坏,受让方应进行修复或赔偿。 2.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受让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按照人民币2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 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应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的相关手续、装备、装车及运输等事宜,并承担全部税、费。 4.标的交割过程中,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以及造成转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5.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3个自然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装运及现场清理废弃物等)及交割工作。 6.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10.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受让。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仅限工作日,节假日除外):09:00:00至 12:00:00;14:30:00至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4000.00元,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
附件下载 | E交易系统报名及网络竞价操作指南v6.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龚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 |
其 他 | 网址: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编号:WL2023FJ268
项目名称 | 两台报废锅炉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1-2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1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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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略) 城关区民主西 (略) 内 | ||||||||||||||||||||
标的现状 | 拆除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2023-10-30 | ||||||||||||||||||||
评估机构 | 甘肃万众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转让底价(元) | 1320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中国共产主义 (略) 委员会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交易。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相关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委书记会会议纪要【十四届(2023)第19次】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受让方须在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转让方式转让方式转让方式转让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照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及其拉运人员应遵守转让方有关规定和要求,不得私自进入转让方单位的非转让标的区域,不得私自动用任何转让方单位内的非转让标的。受让方进入现场进行拉运工作时,应接受转让方的组织安排,并遵守转让方相关规章制度,妥善处理转让标的及现场废弃物,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运营,不得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及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造成损坏,受让方应进行修复或赔偿。 2.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受让方承担运输费用,以及按照人民币200元/日向转让方支付场地管理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踏勘转让标的并了解相关情况,按要求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 转让标的以转让方指定的现场实物范围、内容、数量为准。转让方不保证转让标的齐全和完整。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实际状况,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转让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误差或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受让方应自行协调、办理转让标的拉运所需的相关手续、装备、装车及运输等事宜,并承担全部税、费。 4.标的交割过程中,如因受让方原因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以及造成转让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 5.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3个自然日内完成转让标的全部拉运(包括但不限于拆卸、切割、装运及现场清理废弃物等)及交割工作。 6.标的均以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保证。 7.成交后,甘交所集团仅向受让方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受让方应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重新组织交易。 10.具体情况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相关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在提交《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前了解标的情况、投资资格、保证金交纳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受让、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受让。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期内(仅限工作日,节假日除外):09:00:00至 12:00:00;14:30:00至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交纳金额4000.00元,意向受让方应在项目公告期截止日17:00:00之前按系统提示交纳。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无息原渠道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详见《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 ||||
附件下载 | E交易系统报名及网络竞价操作指南v6.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李经理 龚经理 |
咨询电话 | * *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9楼 | |
其 他 | 网址: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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