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拟处置部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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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拟处置部分资产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略) 应急管理科 (略) 拟处置部分资产【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
标的所在地:天津河西区
资产简介:详见《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明细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3-12-05 23:59:59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支付成功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 (略) 指定账户。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未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7.受让方须自完成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转让方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手续。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及标的物存放地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作息时间。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9.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
资产存放地点:详见《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明细表》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7:00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应急管理科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None
法人代表人:None
注册地址:None
注册资金:None
经济类型:None
拍卖及来源地址: http://**-commodity-view/project/formal-detail?id=93ac9b*ed5b6a377e*

, (略) ,天津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略) 应急管理科 (略) 拟处置部分资产【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
标的所在地:天津河西区
资产简介:详见《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明细表》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3-12-05 23:59:59
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清单、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2.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现场踏勘时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踏勘相关规定及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为完成标的资产清(拆)运工作所需的国家及标的所在地法律法规规定资质、条件和限制,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或按原用途使用而造成危险或出现事故的,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4.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截止日前交纳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以支付成功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转让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并于《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等同于成交价款5%的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天津 (略) 指定账户。 6.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优先用于补偿各相关方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及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未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已公示的《资产交易合同》;(2)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7.受让方须自完成交易价款和服务费支付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与转让方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清(拆)运手续。受让方未在转让方要求的时限内清(拆)运完毕的,转让方有权将标的资产移出原有场地另行存放,运输及存放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资产移交涉及的一切费用及税费由受让方自理,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及标的物存放地的规章、制度以及工作作息时间。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9.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资产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联系人:汤女士
联系电话:*
资产存放地点:详见《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明细表》
项目实地看样时间:周一到周五 8:30-17:00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应急管理科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None
法人代表人:None
注册地址:None
注册资金:None
经济类型:None
拍卖及来源地址: http://**-commodity-view/project/formal-detail?id=93ac9b*ed5b6a37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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