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电力器械及设备资产转让郴公产告字〔2023〕第332号
郴州市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一批废旧电力器械及设备资产转让郴公产告字〔2023〕第332号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一批废旧电力器械及设备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5日 |
标 的 情 况 | 评估 情况 | 标的存放 | (略) 苏仙区郴资路旁仓库内、华塘电厂内 汝城县电力新村后仓库内 | ||
评估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18日 | ||||
评估机构 | 郴州金华 (略) | ||||
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资产包括铝梯、防震锤、钢芯铝绞线、铝芯聚氯*烯绝缘电线、铝排、铝芯塑料线等。其他情况详见郴金评报[2023]第077、078号评估报告。 | ||||
挂牌底价 | 人民币*元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30000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B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本次资产 (略) 联合产 (略) 承办,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http://**)依法进行网络竞价。 2、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不点数不过磅。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报名前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略) 联合产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联合产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略) 联合产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 5、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3万元一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 (略) 联合产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 (略) 联合产 (略) 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得人承担。 10、本次转让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1、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 (略) 联合产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搬移、运输,转让方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现场不得进行切割等动火作业),标的资产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搬移、装车、拆卸、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3、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7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运输。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进场查看标的,必须经转让方同意并由专人带领才可进入标的存放场所。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9:00――2023年12月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5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0元 及其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9:00时― 2023年12月6日10:00时; | 延时竞价 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1、 (略) 联合产 (略) 按标的成交价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
联系 | 咨询 联系人 | 何先生0735-*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30―17: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 联系人 | 郴州:曹共民 * 汝城:曹共民 * | |
技术支持 | 0735-*、* | |
发布媒体 |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略) 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联合产 (略)
2023年11月29日
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略) 一批废旧电力器械及设备资产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年11月2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12月5日 |
标 的 情 况 | 评估 情况 | 标的存放 | (略) 苏仙区郴资路旁仓库内、华塘电厂内 汝城县电力新村后仓库内 | ||
评估价 |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8月18日 | ||||
评估机构 | 郴州金华 (略) | ||||
标的基本情况 | 转让资产包括铝梯、防震锤、钢芯铝绞线、铝芯聚氯*烯绝缘电线、铝排、铝芯塑料线等。其他情况详见郴金评报[2023]第077、078号评估报告。 | ||||
挂牌底价 | 人民币*元 | 交易保证金 | 人民币30000元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名称: (略)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5B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1、本次资产 (略) 联合产 (略) 承办,采用增价的方式在e交易网站(http://**)依法进行网络竞价。 2、标的资产以实物现状转让,不点数不过磅。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报名前应仔细阅读资产评估报告,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踏勘,对标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 (略) 联合产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转让公告》进行披露,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 (略) 联合产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4、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 (略) 联合产 (略) 不提供竞价场所。 5、温馨提示:①请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http://**)尽早办理注册、报名、钱包充值、缴纳交易保证金手续(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交易保证金约2小时内到账); ②请意向受让方使用手机银行、网上银行(不支持支付宝、微信)、银行柜台转账方式通过意向受让方在e交易网站注册的银行卡账号,将交易保证金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号。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点击本标的项目名称,链接到e交易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卡账户将标的交易保证金3万元一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交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17:00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必须参与标的的竞买,并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底价报价(如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意向受让方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本次转让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最高报价者即为受让方)。 4、在竞价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持相关身份证明 (略) 联合产 (略) 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6、受让方应当在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7、受让方应当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 (略) 联合产 (略) 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请致电0735-*获取)。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上述文件之日起逾期3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9、如标的重新挂牌,再次成交的成交价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和本次竞价中的一切费用(含交易服务费)由本次竞价中被系统确定为受让方后而放弃受让的竞得人承担。 10、本次转让标的为废旧资产,受让方回收后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11、受让方须承担本次交易中应 (略) 联合产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务费。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转让标的由受让方负责搬移、运输,转让方不做售后服务,不负责运输(在转让标的所在地进行移交,现场不得进行切割等动火作业),标的资产交付前损毁灭失的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标的资产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搬移、装车、拆卸、售后服务等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应承担设备拆、吊、运过程中的机械、人身和消防安全责任,一旦发生事故引起的任何伤亡或财产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责任。 3、受让方须承诺在转让标的交付之日起7日内完成标的的搬移、运输。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进场查看标的,必须经转让方同意并由专人带领才可进入标的存放场所。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9:00――2023年12月5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
交易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5日17:00时止。 2、竞价成交后,成功竞得的竞买人成为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服务费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要求撤回竞买申请的; (2)挂牌期满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该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 (3)挂牌期满,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但所有竞买人均未在规定时间内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报价的(有一个竞买人以挂牌价格或更高价格报价的,其他竞买人不算违约); (4)竞价结束后,竞得人放弃受让,未按要求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文件或未按时全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或受让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 (5)违反做出的承诺的; (6)竞买人(竞得人)存在其它违约情形的。 3、未成功竞得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 | 1000元 及其整数倍 | |
自由竞价 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9:00时― 2023年12月6日10:00时; | 延时竞价 周期 | 60秒 | ||
服务费 | 1、 (略) 联合产 (略) 按标的成交价的3.2%收取受让方交易服务费;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交易服务费,标准按湘发改价费〔2019〕366号、郴发改价发〔2020〕187号文件执行。 |
联系 | 咨询 联系人 | 何先生0735-*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上午9:30―17: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北湖区坪上路鑫沙苑郴中心2楼219-223号(五岭广场名汇城后) | |
踏勘 联系人 | 郴州:曹共民 * 汝城:曹共民 * | |
技术支持 | 0735-*、* | |
发布媒体 | (略) 联合产 (略) 网站http://**; 微信公众号:郴州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 | |
组织方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本次转让资产的权属人,按规定依法转让国有资产,按约定交付成交标的。 | |
(略) 联合产 (略) 联系电话:0735-* 受业主委托,负责本次资产转让业务的咨询、组织实施、成交手续办理、保证金退还,承担本次资产转让活动的主体责任。 | ||
监督方 | (略) (略) 联系电话:0735-* 负责此次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的监督管理。 | |
市场服务方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业务咨询电话:产权交易科0735-*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财务科0735-* 负责提供交易系统、保证金收退、技术服务,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 |
咨询和争议处理 | 如对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疑问的,可向组织方进行咨询;如认为本次资产转让活动有违规行为的,可向监督方投诉, (略) 场服务方进行反映,市场服务方将协助进行处理。 |
(略) 联合产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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