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集海渝”、“集海之鹏”、“集海荣”、“集海之鲲”、“集海之绣”、“集海之程”集装箱船6艘及相关附属资产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上海集海航运有限公司部分资产“集海渝”、“集海之鹏”、“集海荣”、“集海之鲲”、“集海之绣”、“集海之程”集装箱船6艘及相关附属资产

项目编号:GR2023SH*
转让底价: 951.*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虹口区
资产类别: 船舶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2-1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青 (略)
受托机构联系人:谢芬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卓赟 联系电话:021-*-390
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集海渝”、“集海之鹏”、“集海荣”、“集海之鲲”、“集海之绣”、“集海之程”集装箱船6艘及相关附属资产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之绣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75
船宽(米) 15.6 型深 6.5
总吨 2382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之程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75
船宽(米) 15.6 型深 6.5
总吨 2323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之鲲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75
船宽(米) 15.6 型深 6.5
总吨 2382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之鹏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75
船宽(米) 15.6 型深 6.5
总吨 2323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渝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89.9
船宽(米) 14.6 型深 4.8
总吨 3554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荣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99.8
船宽(米) 16.2 型深 4.8
总吨 3991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将开具税率为3%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成交后将依据交通运输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在航运交易所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 3.集海渝的船检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7日止。 4.本项目转让含6艘船舶及相关附属资产,其中集海渝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95.72万元;集海之鹏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86.06万元;集海荣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10.2万元;集海之鲲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86.48万元;集海之绣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86.48万元;集海之程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86.06万元。本项目若竞价产生溢价,按每艘船舶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条船舶的成交价格。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5号B座228E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略)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2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转让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出具船舶发票(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本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可申请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季先生,联系电话:*,021-*;谢女士,联系电话:*。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同时递交经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剩余油料交接书》,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实物状况已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承诺成交后对船舶进行船舶名称变更,不出现“集海”字样;承诺船舶交接完毕后,24小时内船舶离开停靠码头(具体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书》为准)。 7.转让标的交接及权属变更登记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2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受让方必须对标的船舶名称进行变更,不得出现“集海”字样, 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税费、交易手续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8.本项目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1.5%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9.本次转让船舶不包括随船剩余油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料油、润滑油等)。船舶交接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测量,油价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上记载的实际加油单价计算;双方核定无误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油料款项,转让方提供相应发票(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船舶交接完毕后24小时内,船舶必须离开停靠码头(具体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上海港
联系人 季先生
联系电话 *,021-*
特殊事项: 请经纪机构登录后查看
附件
查看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内河船舶装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集海渝.pdf
2 内河船舶适航证书-集海渝.pdf
3 剩余油料交接书--用于公示.pdf
,上海
项目编号:GR2023SH*
转让底价: 951.*万元
标的所在地区: 上海 虹口区
资产类别: 船舶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11-29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12-12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上海青 (略)
受托机构联系人:谢芬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业务负责人:王卓赟 联系电话:021-*-390
转让方承诺
资产公告信息
标的基本信息
转让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附件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资产公告信息
资产描述 “集海渝”、“集海之鹏”、“集海荣”、“集海之鲲”、“集海之绣”、“集海之程”集装箱船6艘及相关附属资产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之绣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75
船宽(米) 15.6 型深 6.5
总吨 2382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之程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75
船宽(米) 15.6 型深 6.5
总吨 2323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之鲲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75
船宽(米) 15.6 型深 6.5
总吨 2382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之鹏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75
船宽(米) 15.6 型深 6.5
总吨 2323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渝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89.9
船宽(米) 14.6 型深 4.8
总吨 3554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资产类别 船舶 名称 集海荣
船籍港 上海 船长(米) 99.8
船宽(米) 16.2 型深 4.8
总吨 3991 船体材料 钢质
主机型号 内燃机 推进器 螺旋桨
标的基本信息
抵债、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评估值不包含增值税。
其他披露内容 1.本次转让标的转让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成交后转让方将开具税率为3%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本项目成交后将依据交通运输部《船舶交易管理规定》的要求,在航运交易所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 3.集海渝的船检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7日止。 4.本项目转让含6艘船舶及相关附属资产,其中集海渝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95.72万元;集海之鹏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86.06万元;集海荣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10.2万元;集海之鲲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86.48万元;集海之绣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86.48万元;集海之程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186.06万元。本项目若竞价产生溢价,按每艘船舶及相关附属资产挂牌价格占挂牌总价的比例分摊,以此确定各条船舶的成交价格。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顺通路5号B座228E室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内资)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略)
批准单位名称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的情况下,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挂牌期间内支付保证金2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后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剩余价款支付完毕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且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完成报价并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受让方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转让方在20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出具船舶发票(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未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次转让为按现状交接。本项目挂牌期间,意向受让方可申请现场踏勘。现场踏勘预约联系人:季先生,联系电话:*,021-*;谢女士,联系电话:*。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时,同时递交经意向受让方盖章确认的《剩余油料交接书》,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挂牌转让的标的资产实物状况已进行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承诺成交后对船舶进行船舶名称变更,不出现“集海”字样;承诺船舶交接完毕后,24小时内船舶离开停靠码头(具体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书》为准)。 7.转让标的交接及权属变更登记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20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受让方必须对标的船舶名称进行变更,不得出现“集海”字样, 在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税费、交易手续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8.本项目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成交价的1.5%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交易手续费。 9.本次转让船舶不包括随船剩余油料(包括但不仅限于燃料油、润滑油等)。船舶交接时,转让方与受让方共同测量,油价按照转让方提供的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上记载的实际加油单价计算;双方核定无误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剩余油料款项,转让方提供相应发票(发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船舶交接完毕后24小时内,船舶必须离开停靠码头(具体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书》为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200.*万元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展示时间 公告期内
展示地点 上海港
联系人 季先生
联系电话 *,021-*
特殊事项: 请经纪机构登录后查看
附件
查看附件
附件
序号 名称
1 内河船舶装运危险货物适装证书-集海渝.pdf
2 内河船舶适航证书-集海渝.pdf
3 剩余油料交接书--用于公示.pdf
,上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