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中皋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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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中皋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转让公告

标的名称

如皋中皋颐 (略) 30%股权(对应出资额24000万元)

标的编号

JSCQ*-1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延长信息发布(延期 个工作日/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个周期;/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如皋中皋颐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如城街道福寿路379号712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杨红建

成立时间

2019-11-14

注册资本+币种

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20E0AC9L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通碧桂园龙游 (略)

64.008

2

(略)

30

3

新沂通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92

4

堆龙德庆区 (略)

1.75

5

堆龙德庆区 (略)

1.75

内部决议

如皋中皋颐 (略) 股东会决议(2023.5.16)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名称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10.31

14.77

-996.99

-1046.1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9

*.45

76790.24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

6月30日(2020年至2023年6月30日)

*.92

34791.24

25366.6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6

35175.13

*.63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1609.989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30日

评估机构

南通皋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72

35063.09

*.63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1W6PMA0F

注册地(住所)

(略) 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内部决策形式

(略) 股东决定(2023.11.22)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文件

(略) (略) 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标的公司未开展年度审计。因此,本 (略) 2022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披露,提请投资人关注。

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 (略) 监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 (略) 监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 (略)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四、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所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161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二、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

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所网站(http://**.cn)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交易所(http://**.cn)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标的企业股东以优先权身份参与收购的,则首先由外部竞买人进行一次性竞价,即竞买人按照规定进行一次报价(每个竞买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外部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价格,标的企业股东按照规定确认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为受让方;股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外部竞买人为受让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同挂牌时间)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23年12月26日17:00前至交易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承诺函》,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基本情况;
(三)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五)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其他材料。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备查文件
(一)审计报告(皋审所核【2023】第211号);
(二)资产评估报告(通皋审评报字【2023】第030号);
(三)标的公司2023年10月份财务报表;
(四)标的公司章程;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3161万元整。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交易所接受保证金帐户为: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0)

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http://**

附件下载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pdf

承诺函.doc

联系
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人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

传真:025-*

标的名称

如皋中皋颐 (略) 30%股权(对应出资额24000万元)

标的编号

JSCQ*-1

产权子类型

股权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延长信息发布(延期 个工作日/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 个周期;/按照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标的
概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如皋中皋颐 (略)

注册地(住所)

(略) 如城街道福寿路379号712室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法定代表人

杨红建

成立时间

2019-11-14

注册资本+币种

8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MA20E0AC9L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24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南通碧桂园龙游 (略)

64.008

2

(略)

30

3

新沂通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492

4

堆龙德庆区 (略)

1.75

5

堆龙德庆区 (略)

1.75

内部决议

如皋中皋颐 (略) 股东会决议(2023.5.16)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

-

-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

--

-

审计机构名称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10.31

14.77

-996.99

-1046.15

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9

*.45

76790.24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3年

6月30日(2020年至2023年6月30日)

*.92

34791.24

25366.63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76

35175.13

*.63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31609.989

评估基准日

2023年6月30日

评估机构

南通皋审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72

35063.09

*.63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1W6PMA0F

注册地(住所)

(略) 城南街道幸福河西路9号4幢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略)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内部决策形式

(略) 股东决定(2023.11.22)

转让方承诺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文件

(略) (略) 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纪要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特别
告知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其他披露内容

根据转让方提供的《情况说明》,标的公司未开展年度审计。因此,本 (略) 2022年度审计报告进行披露,提请投资人关注。

二、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 (略) 监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三、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 (略) 监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 (略) 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四、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所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交易
条件

转让底价(万元)

31610.00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在《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二、具体资金结算方法、程序等应遵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三)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

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交易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交易所网站(http://**.cn)的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竞买人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本转让项目具体竞价安排届时以交易所(http://**.cn)发布为准。

现场展示

-

交易方式

一、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
二、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标的企业股东以优先权身份参与收购的,则首先由外部竞买人进行一次性竞价,即竞买人按照规定进行一次报价(每个竞买人只有一次报价机会),外部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价格,标的企业股东按照规定确认是否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股东为受让方;股东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报出最高有效报价的外部竞买人为受让方。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同挂牌时间)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23年12月26日17:00前至交易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承诺函》,交易所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基本情况;
(三)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四)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五)承诺函(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六)其他材料。
三、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四、备查文件
(一)审计报告(皋审所核【2023】第211号);
(二)资产评估报告(通皋审评报字【2023】第030号);
(三)标的公司2023年10月份财务报表;
(四)标的公司章程;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一、保证金金额:3161万元整。
二、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以确定其参与收购。交易所仅接受意向受让方以本人或本单位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收购。

(交易所接受保证金帐户为:户名: (略) (略) ,开户行: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0)

保证金处置方式按照交易所制订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执行。

交易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服务费

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http://**

附件下载

国有产权转让合同.pdf

承诺函.doc

联系
方式

项目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人

025-*

咨询时间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咨询地址

(略) 建邺区兴隆大街188-4号二层

技术支持

徐女士:400-828-9082,025-*

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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