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绩自然资规告字号
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绩自然资规告字号
宗地编号: | 2023-28 | 宗地总面积: | 984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徽山大道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984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92 | |||
起始价: | 2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到 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19日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根据“关于印发《 (略) 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受让人应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方可交房,完成“交房即办证”。 (四)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六)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七)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八)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12个月。受让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九)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8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在线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6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家(含2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不足2家的地块,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3年12月26日16时。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3年12月18日16时30分前由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每次15万元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时 公开挂牌日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15时 拍卖(挂牌)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东侧现状围墙在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东侧新建围墙须在2024年6月至7月期间建成。南侧与东侧围墙不得开设出入口。 (十二)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绩溪县会山路45号
联 系 人:陈 静
联系电话: 0563-*
开户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绩溪华阳分理处
开户账号:*31
宗地编号: | 2023-28 | 宗地总面积: | 9845.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徽山大道南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25.000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9845.7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392 | |||
起始价: | 2365万元 | 加价幅度: | 15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竞买人的资格审查按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28日 至 2023年12月18日 到 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绩溪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19日在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二)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价款并上缴国库;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三)根据“关于印发《 (略) 加快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办证’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受让人应满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后方可交房,完成“交房即办证”。 (四)上述地块以净地出让,现状交付。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五)日照间距、安全距离、消防通道、与周边已建建筑物的退让距离等按照国家建筑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六)本次出让地块项目依法配建的人防工程及其独享的口部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竣工验收备案后,将人防工程无偿移交给绩溪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国有全资企业,由国有全资企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 (七)受让人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八)受让人须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开发建设,开发周期12个月。受让人不能按期开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出让价款总额0.5‰的违约金。 (九)上述地块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现状交付,并签订《交地确认书》。 (十)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18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在线提出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16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家(含2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不足2家的地块,转为挂牌方式出让,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3年12月26日16时。挂牌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3年12月18日16时30分前由绩溪县土地交易中心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出让底价,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每次15万元整数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12月19日15时 公开挂牌日期: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8日15时 拍卖(挂牌)地点: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 (十一)本次出让地块东侧现状围墙在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东侧新建围墙须在2024年6月至7月期间建成。南侧与东侧围墙不得开设出入口。 (十二)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价款,不包含受让人依法应当缴纳的各种税费。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及地块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绩溪县会山路45号
联 系 人:陈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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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单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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