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天宁区延陵中路486号综合用房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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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天宁区延陵中路486号综合用房招租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略) 天宁区延陵中路486号综合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N0101FCZZ*-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天宁区延陵中路48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综合用房 所在层数 第-1至2层
租赁面积约(㎡) 7869.58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每季度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均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
装修期限 如承租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出租方将根据承租方因装修改造的停业情况,给予不超过5个月的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承租押金 30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4年2月14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若原承租户单独报名则享有优先权,若原承租户作为联合体报名,则不享有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红梅公园正门口,环境优美,客流量大。周边商业氛围较好,配套齐全,交通发达,附近有地铁2号线,有7、17、25、62、B12等多路公交车停靠。
其他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首年租金底价。

2.招租标 (略) 延陵中路486号(红梅公园正门口),详见附件平面示意图。

3.招租标的情况:招租面积约7869.5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含西区停车场约2764.04平方米、一楼约2631.94平方米、二楼(含南北塔楼面积)约2473.6平方米。另地下停车场东海证券3个固定车位(不纳入租赁面积)。

4.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50万元/年,在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油等能源消耗,能分清单独计量的装表单独计量,加上合理的损耗后计算收费;不能分清的按使用面积分摊。

5.就现状提供中央空调、水、电、消控设备。如果承租方在自来水、强电、暖通方面有超出原设计和布局的要求,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应在相关工作施工前90日内提出要求,出租方尽力满足,增加和变更引起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地下室10轴线以东除物管单位管理的冷冻机房(含 10轴线以东北侧通道)、热水机房(含配套物管用房)等设备用房外,地下厨房(含3#、4#口楼梯)归承租方使用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下同);10轴线以西归物管单位使用管理;底层9轴线以东归承租方使用管理;二层8轴线以东归承租方使用管理;9轴线以东的南、北塔楼归承租方方使用管理;二楼平台广场的绿化、卫生、安全等工作由承租方代管。

7.承租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与经营相关的证照。

8.成交后,承租方在免租金装修期前另外享有1个月免租期,该1个月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9.其他承租要求详见《人防工程使用协议》主要条款样稿。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00(首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 (略)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W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天宁区竹林北路18号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 (略) 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人防工程使用协议》中相关约定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主办单位及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承租,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再以单独或其它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②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常 (略) 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 (略) 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常 (略) 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常 (略) 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常 (略) 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人防工程使用协议》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唐经理 *)
2.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29 08:30:00 至 2023-12-2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材料经审核通过且缴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报名材料如下: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无不良诚信记录承诺书;
(3)若为联合体承租须上传《联合体承租协议》。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2-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承租方缴纳首期房租并签署《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29 08:30:00-2023-12-2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60
服务费

1.以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60366元;

2.高于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元+溢价部分的1.2%;

3.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李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其 他
, (略) ,天宁区,常州
项目名称 (略) 天宁区延陵中路486号综合用房招租 项目编号 N0101FCZZ*-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9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26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天宁区延陵中路486号
基本属性 标的类型 综合用房 所在层数 第-1至2层
租赁面积约(㎡) 7869.58 租赁期限 5年
租金支付方式 每季度一付,先付后用 租金递增方式 第二年起每年年租金均在上一年年租金基础上增加3%
装修期限 如承租方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出租方将根据承租方因装修改造的停业情况,给予不超过5个月的免租装修期,装修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承租方如需装修,装修方案须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承租押金 30万元
房屋现状 标的状态 出租(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2024年2月14日)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是,若原承租户单独报名则享有优先权,若原承租户作为联合体报名,则不享有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标的位于红梅公园正门口,环境优美,客流量大。周边商业氛围较好,配套齐全,交通发达,附近有地铁2号线,有7、17、25、62、B12等多路公交车停靠。
其他情况

1.本次招租标的租金底价为首年租金底价。

2.招租标 (略) 延陵中路486号(红梅公园正门口),详见附件平面示意图。

3.招租标的情况:招租面积约7869.5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含西区停车场约2764.04平方米、一楼约2631.94平方米、二楼(含南北塔楼面积)约2473.6平方米。另地下停车场东海证券3个固定车位(不纳入租赁面积)。

4.水、电、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物业费50万元/年,在使用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油等能源消耗,能分清单独计量的装表单独计量,加上合理的损耗后计算收费;不能分清的按使用面积分摊。

5.就现状提供中央空调、水、电、消控设备。如果承租方在自来水、强电、暖通方面有超出原设计和布局的要求,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应在相关工作施工前90日内提出要求,出租方尽力满足,增加和变更引起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6.地下室10轴线以东除物管单位管理的冷冻机房(含 10轴线以东北侧通道)、热水机房(含配套物管用房)等设备用房外,地下厨房(含3#、4#口楼梯)归承租方使用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下同);10轴线以西归物管单位使用管理;底层9轴线以东归承租方使用管理;二层8轴线以东归承租方使用管理;9轴线以东的南、北塔楼归承租方方使用管理;二楼平台广场的绿化、卫生、安全等工作由承租方代管。

7.承租方须自行办理营业执照、行业许可证等与经营相关的证照。

8.成交后,承租方在免租金装修期前另外享有1个月免租期,该1个月免租期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9.其他承租要求详见《人防工程使用协议》主要条款样稿。
评估情况 评估价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
租金底价(元) *.00(首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1.出租方名称: (略) (略)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W

3.注册资本:1000万元

4.注册地址: (略) 天宁区竹林北路18号

出租方承诺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和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房屋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出租方及常 (略) 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意向承租方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了解招租标的的状况,决定报价,并对自己的出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5.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6.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房屋,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及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金。

7.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8.竞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本公司不提供竞价场所。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承租方应在租赁起始日前,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人防工程使用协议》中相关约定执行。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主办单位及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此要求)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承租,联合体不得超过3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不再以单独或其它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

标的交割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及提交以下资料:
①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②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常 (略) 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常 (略) 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常 (略) 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常 (略) 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常 (略) 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人防工程使用协议》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1.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26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唐经理 *)
2.地点:标的所在地。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29 08:30:00 至 2023-12-26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等手续,并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材料经审核通过且缴纳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报名材料如下:
(1)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无不良诚信记录承诺书;
(3)若为联合体承租须上传《联合体承租协议》。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2-26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3.退还:承租方缴纳首期房租并签署《人防工程使用协议》后无息退还,其他竞租方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29 08:30:00-2023-12-27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
(秒)
60
服务费

1.以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60366元;

2.高于挂牌底价成交的,收取服务费*元+溢价部分的1.2%;

3.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李女士 李女士
咨询电话 * *
咨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咨询地址 (略) 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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