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塞伦盖蒂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及自然人持有的一批房产及附属设施等整体转让二次挂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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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塞伦盖蒂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及自然人持有的一批房产及附属设施等整体转让二次挂牌

项目名称 赤峰塞伦盖蒂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及自然人持有的一批房产及附属设施等整体转让(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09FC*-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08(依据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勘验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实际勘验为准 使用期限 以实际勘验为准
权利性质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产类型 其他
房屋结构 以实际勘验为准 所在层数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装修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配备电梯 以实际勘验为准
欠费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打包转让,资产较多,房屋、户型、配套、期限、权利性质、装修、结构、环境等信息各不相同,请各意向受让方仔细实际勘验,了解详细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3-22
评估机构 内蒙古申信华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赤峰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赤峰 (略)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标的转让为联合体共同转让,标的所有权分别归属13家企业法人和2户自然人,赤峰 (略) 为本次转让联合体牵头方,其他各相关权利主体已出具相关授权。本次转让方式为整体打包转让,标的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存货、在建工程等(详见附件明细表及评估报告),资产状况为部分自用、部分闲置、部分出租。

(1)本次转让标的中房产、车库、仓库、车位等不动产约2305处(由于资产涉及在建工程及未分证资产,该数值仅供参考),包括有证资产,无证可办证资产以及无证不可办证资产,转让方承诺无证可办证资产中,由转让方负责协助最终受让方办理产权登记证书。

(2)本次转让资产中部分资产包括塞伦盖蒂酒店、泊思酒店等资产为银行贷款抵押物(具体押品详询勘验联系人:王总 *),本次资产挂牌转让已征得抵押权人(4家)同意,交易价款偿还银行信贷资金后再由各抵押权人解押过户。

(3)本次转让资产中,有13处资产已出租,均已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回执函。

(4)本次转让资产中,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树木(不含土地)等资产,转让方出具说明表示该部分资产为赤峰 (略) 所有,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中提示本评估报告使用人注意产权权属问题。

(5)另外由于本次转让无证资产较多,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无证资产权属及过户事宜。

(6)本次转让资产中,含有大量人防车位等人防配套工程资产,评估公司特别提示不对该权属状况发表意见,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

(7)本次转让资产中,涉及在建工程转让,后期竣工验收等工作由转让方负责。

(8)小西园酒店产权登记证明现未办理产权登记证明,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中提示,所在地块土地使用 (略) 恒运房 (略) ,该地块使用权面积为75009.46平方米,暂未分割。该部分资产评估结论包含委估房地产所占范围内分摊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过户涉及换证,请各意向方与转让方、主管部门、土地使用权人单位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9)本次转让资产中包括存货等动产物资,转让方企业法人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该部分资产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及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3、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

房产。

4、由于本次资产转让标的较多,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附件明细表中内容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

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

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交易中心备查。

8、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由于资产较多,涉及抵押资产、在建工程等,具体交接完成时间等事宜由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自行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

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

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

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

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

(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

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中心在收

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本次标的转让方配合办理房产权属手续,办理不动产证书涉及税费和过户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5、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物业费等各项税费)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均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

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勘验联系人 王总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29 09:00:00 至 2023-12-05 17:00:00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2-0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29 09:00:00-2023-12-06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照成交价的0.05%收取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何经理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毛经理*
其 他
,赤峰
项目名称 赤峰塞伦盖蒂酒店有限公司等企业及自然人持有的一批房产及附属设施等整体转让(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N0109FC*-2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29 09:00:00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5 17:00:00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不延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略)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08(依据评估报告及明细表) 套内建筑面积(㎡) 以实际勘验为准
土地使用权面积(㎡) 以实际勘验为准 使用期限 以实际勘验为准
权利性质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产类型 其他
房屋结构 以实际勘验为准 所在层数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户型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朝向 以实际勘验为准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装修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抵押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配备电梯 以实际勘验为准
欠费情况 以实际勘验为准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以实际勘验为准
其他情况 本次转让标的为打包转让,资产较多,房屋、户型、配套、期限、权利性质、装修、结构、环境等信息各不相同,请各意向受让方仔细实际勘验,了解详细情况。
评估情况 评估价(元) *.00
评估基准日 2023-03-22
评估机构 内蒙古申信华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转让底价(元) *.00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赤峰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 赤峰 (略) 股东会决议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特别
告知

1、本次标的转让为联合体共同转让,标的所有权分别归属13家企业法人和2户自然人,赤峰 (略) 为本次转让联合体牵头方,其他各相关权利主体已出具相关授权。本次转让方式为整体打包转让,标的包括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存货、在建工程等(详见附件明细表及评估报告),资产状况为部分自用、部分闲置、部分出租。

(1)本次转让标的中房产、车库、仓库、车位等不动产约2305处(由于资产涉及在建工程及未分证资产,该数值仅供参考),包括有证资产,无证可办证资产以及无证不可办证资产,转让方承诺无证可办证资产中,由转让方负责协助最终受让方办理产权登记证书。

(2)本次转让资产中部分资产包括塞伦盖蒂酒店、泊思酒店等资产为银行贷款抵押物(具体押品详询勘验联系人:王总 *),本次资产挂牌转让已征得抵押权人(4家)同意,交易价款偿还银行信贷资金后再由各抵押权人解押过户。

(3)本次转让资产中,有13处资产已出租,均已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回执函。

(4)本次转让资产中,包括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机器设备、树木(不含土地)等资产,转让方出具说明表示该部分资产为赤峰 (略) 所有,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中提示本评估报告使用人注意产权权属问题。

(5)另外由于本次转让无证资产较多,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无证资产权属及过户事宜。

(6)本次转让资产中,含有大量人防车位等人防配套工程资产,评估公司特别提示不对该权属状况发表意见,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时与转让方详细了解。

(7)本次转让资产中,涉及在建工程转让,后期竣工验收等工作由转让方负责。

(8)小西园酒店产权登记证明现未办理产权登记证明,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中提示,所在地块土地使用 (略) 恒运房 (略) ,该地块使用权面积为75009.46平方米,暂未分割。该部分资产评估结论包含委估房地产所占范围内分摊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过户涉及换证,请各意向方与转让方、主管部门、土地使用权人单位详细了解相关情况。

(9)本次转让资产中包括存货等动产物资,转让方企业法人目前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该部分资产以实际交割数量为准。

2、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及土地面积、标的图片仅供参考,面积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产部门核定为准,最终成交价不因面积误差而改变。

3、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

房产。

4、由于本次资产转让标的较多,各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照片、附件明细表中内容仅作参考,资产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其他文件等在内蒙古产权 (略) 备查。请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情况,

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与当地房产、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并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 (略) 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

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

公开揭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 (略) 不承担任何责任。 评估报告等文件在内蒙古产权

交易中心备查。

8、特别提示: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受让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20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及相关资料交接手续,由于资产较多,涉及抵押资产、在建工程等,具体交接完成时间等事宜由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在交易合同中自行约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

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

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

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

由拒绝履行相应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在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实物资产受让

(承租)申请书》原件、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

心,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受让方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

3、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中心在收

到转让方出具的《转付价款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转付交易价款。

4、本次标的转让方配合办理房产权属手续,办理不动产证书涉及税费和过户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5、本次转让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物业费等各项税费)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后均由受让方承担。

6、转让相关其它条件以转让方、受让方最终签订的交易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

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7、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

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勘验联系人 王总 *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29 09:00:00 至 2023-12-05 17:00:00
报名手续 见附件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缴纳:金额*.00元,截止时间2023-12-05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内容: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动态报价/加价 增价幅度(元) 50000.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3-11-29 09:00:00-2023-12-06 10:0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80
服务费 按照成交价的0.05%收取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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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联系人 何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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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工作时间
咨询地址 (略) 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技术支持 毛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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