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天子湖镇社会福利中心房屋五年经营权转让的公开招标公告
关于安吉县天子湖镇社会福利中心房屋五年经营权转让的公开招标公告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就《安吉县天子湖镇社会福利中心房屋五年经营权转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23-51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经营期 | 控制价(起租价) |
1 | 安吉县天子湖镇社会福利中心房屋五年经营权转让 | 5年 | 15.00万元/年 |
注 | 1、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2、其他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吉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q.com , 联系电话:0572-*,联系人:汪似楠。
3、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可以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符合本公告第五条对于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2023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09∶30时前,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1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09∶3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1号)。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http://**.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ttp://**/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00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 (略)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1 000 283 159 854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洋 联系电话:0572-*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汪似楠/王欢扬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3、监督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子湖分中心 联系电话:0572-*
附件信息:
0.1 KB
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就《安吉县天子湖镇社会福利中心房屋五年经营权转让》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JCZX2023-515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名称 | 经营期 | 控制价(起租价) |
1 | 安吉县天子湖镇社会福利中心房屋五年经营权转让 | 5年 | 15.00万元/年 |
注 | 1、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2、其他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至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吉 (略) (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q.com , 联系电话:0572-*,联系人:汪似楠。
3、标书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可以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符合本公告第五条对于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2023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人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09∶30时前,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1号)。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0日上午09∶30时整
开标地点: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5楼会议室(安吉县天子湖镇五福路1号)。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http://**.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ttp://**/
十一、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000.00元。公对公以网银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前到账,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 (略)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201 000 283 159 854
十三、招标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安吉县天子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洋 联系电话:0572-*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 (略)
联系人:汪似楠/王欢扬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3、监督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子湖分中心 联系电话:0572-*
附件信息:
0.1 KB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