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万安县华添鸿信厂房基础设施安装及消防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关于万安县华添鸿信厂房基础设施安装及消防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江西 (略) 受万安县 (略) 委托,对其所需的万安县华添鸿信厂房基础设施安装及消防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WATP*
2.项目名称:万安县华添鸿信厂房基础设施安装及消防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万安县华添鸿信厂房基础设施安装及消防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 | 1批 | 45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 |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项目需求分批次10日内交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五天内有效);
(3)释义: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5)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开标现场审核)。
三、获取谈判文件
1. 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获取谈判文件(包括澄清变更等),并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万安县 (略) ( (略) 万安县万安东大道办公大楼第23层会议室)。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5.采购单位:万安县 (略)
招标单位经办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万安县万安东大道办公大楼第23层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公司地址: (略) 万安县凤凰 (略) 内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96-*
E-mail:*@*q.com
日期:2023年11月29日
?江西 (略) 受万安县 (略) 委托,对其所需的万安县华添鸿信厂房基础设施安装及消防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23年12月6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WATP*
2.项目名称:万安县华添鸿信厂房基础设施安装及消防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最高投标限价:45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万安县华添鸿信厂房基础设施安装及消防改造工程电缆采购项目(第二次) | 1批 | 45万元 | 详见谈判文件 |
合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按项目需求分批次10日内交货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查询结果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五天内有效);
(3)释义: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4)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 (略) 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5)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开标现场审核)。
三、获取谈判文件
1. 时间: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及方式:*@*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获取谈判文件(包括澄清变更等),并按照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在规定的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6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万安县 (略) ( (略) 万安县万安东大道办公大楼第23层会议室)。
3.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4.其他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5.采购单位:万安县 (略)
招标单位经办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略) 万安县万安东大道办公大楼第23层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略)
公司地址: (略) 万安县凤凰 (略) 内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96-*
E-mail:*@*q.com
日期: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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