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襄车铁达缸套铸业有限公司19.94%股权
襄阳襄车铁达缸套铸业有限公司19.94%股权
项目名称: | 襄阳襄车铁达缸套铸业有限公司19.94%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
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车株洲电力 (略) | ||
转让比例: | 19.9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车株洲电力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1-30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若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若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所有意向受让方(含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5000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1)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含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大于成交金额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将自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多余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产权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依据评估报告,转让标的办公及生产用房系租赁 (略) 及中车株洲电力 (略) 襄阳分公司房产, (略) 襄州区钢铁路8号,目前的租赁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应注意上述租赁协议到期不能续约所产生的相关风险。 2、其他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襄阳襄车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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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94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3XU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85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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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2,214.07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10.59 | 净利润(上年度): | -14.3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440.3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422.2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981.93 | |
审计机构: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872.25 | 利润总额: | -13.43 | 净利润: | 17.57 | |
资产总额: | 4,992.76 | 负债总额: | 5,666.5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73.82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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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 | 28.28 | |||||
中车株洲电力 (略) | 19.94 | |||||
何黎明 | 4.16 | |||||
卢安平 | 8.04 | |||||
*克云 | 4.86 | |||||
刘永生 | 5.89 | |||||
彭志强 | 4.16 | |||||
冀大茂 | 7.11 | |||||
舒亚丽 | 5.89 | |||||
陈保有 | 7.38 | |||||
肖滨 | 4.29 |
项目名称: | 襄阳襄车铁达缸套铸业有限公司19.94%股权 | 项目编号: | S*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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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中车株洲电力 (略) | ||
转让比例: | 19.94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车株洲电力 (略)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挂牌价格: | 0.0001万元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3-11-30 |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 | 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若信息披露期满,若只产生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2、若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征集到一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所有意向受让方(含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须在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纳5000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1)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的,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2)如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含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可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大于成交金额的,北京产权交易所将自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多余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 (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1)本方了解并认可接受本项目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对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股权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2)本方同意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方同意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不得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或不了解标的产权状况和瑕疵为由,向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转让方或北京产权交易所承担任何责任。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
重要信息披露: | 1、依据评估报告,转让标的办公及生产用房系租赁 (略) 及中车株洲电力 (略) 襄阳分公司房产, (略) 襄州区钢铁路8号,目前的租赁合同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意向受让方应注意上述租赁协议到期不能续约所产生的相关风险。 2、其他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 | ||
数据来源: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襄阳襄车 (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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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注册资本(万元): |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9.94 | ||
标的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3XU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
经营范围: | ||||
经营规模: | ||||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人数: | 85 | 转让标的企业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审计年度(2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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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上年度): | 2,214.07 | 利润总额(上年度): | -110.59 | 净利润(上年度): | -14.31 | |
资产总额(上年度): | 2,440.31 | 负债总额(上年度): | 5,422.24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上年度): | -2,981.93 | |
审计机构: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本年度 2023-9-30财务报表【月报】 | ||||||
营业收入: | 1,872.25 | 利润总额: | -13.43 | 净利润: | 17.57 | |
资产总额: | 4,992.76 | 负债总额: | 5,666.58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 -673.82 |
企业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股东持股比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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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东 | 28.28 | |||||
中车株洲电力 (略) | 19.94 | |||||
何黎明 | 4.16 | |||||
卢安平 | 8.04 | |||||
*克云 | 4.86 | |||||
刘永生 | 5.89 | |||||
彭志强 | 4.16 | |||||
冀大茂 | 7.11 | |||||
舒亚丽 | 5.89 | |||||
陈保有 | 7.38 | |||||
肖滨 | 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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