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RQ8498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5937挂韶液牌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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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RQ8498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5937挂韶液牌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 (略) (略) 清城麦围大街十四座1002号所有权,建筑面积80.53平方米,起拍价*元,保证金2万元;

2、 (略) 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报废资产机器设备一批(说见拍卖清单),起拍价*元,保证金2万元。

3、粤R70072桑塔纳牌SVW7202LQD小型轿车一辆,起拍价163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4、粤R70111桑塔纳牌SVW7202LQD小型轿车一辆,起拍价163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5、粤RTC108东风牌ZN6471V1K4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105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6、粤RB4235尼桑牌ZN1033U2G4轻型普通货车一辆,起拍价113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7、粤RQ8498东风牌DFL4251A10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5937挂韶液牌SGQ9401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9769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8、粤R82190陕汽牌SX4250XC4Q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3729挂成星牌HCX9400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9、粤R55037东风牌DFH4250A4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3197挂大永川牌HCY9401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0、粤R78919东风牌DFH4250A4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H968挂韶液牌SGQ9403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1、粤R13972东风牌DFH4250A4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G269挂富恩牌FUN9400ZHX重型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2、赣C2216U解放牌CA4250P66K24T1A1E5重型半挂牵引车及赣C367W挂鑫阳达牌LXY9400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3、粤R13537东风牌DFH4250A4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7037挂韶液牌SGQ9403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4、粤R55697欧曼牌BJ4259SNFKB-AA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K965挂沃顺达牌DR9401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11月29日下午16时前在中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并于11月29日下午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户:*,开户行:中行清远人民二路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11月27日至11月28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标的1-6联系人:冯生 电话:*

标的7-14为 (略) (略) 公安局涉案停车场,看车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763-* 0763-*。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 (略) (略) 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评估费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标的1为不动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60天内办理完毕不动产权变更登记(特殊情况除外),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买卖双方要交纳的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士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另: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交付时的房地产现状为准;房地产面积以办理权属证明时相关测绘部门实际测量为准。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后,如重新核发的产权证证载面积与交易资料所提供的面积数不一致时,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2清场时间为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标的2拍卖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所有标的因拆解、清运,搬离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标的3-14为车辆,因车辆属于移动资产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车辆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扣分,逾期未检验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评估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标的3-6车辆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标的7-14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之日起 25 日内,由委托人将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交付之日起 10日内免车辆保管费,如超期车辆保管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须在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将车辆过户完毕。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标的1保证金待不动产权过户完毕后由委托方确认方可无息全额退还;标的2保证金待标的物按委托方要求提取完毕、无违约并达到委托人要求后即可无息全额退还;标的3-14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方可无息全额退还。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或迁出、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5、标的3-14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车辆请竞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6、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迁出时间或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买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七、 (略)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小姐:*

地址: (略) 北江一路8号龙汇领峰2A204/205室

(略) (略)

2023年11月21日

,广东, (略) , (略) ,清远

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 (略) (略) 清城麦围大街十四座1002号所有权,建筑面积80.53平方米,起拍价*元,保证金2万元;

2、 (略) 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报废资产机器设备一批(说见拍卖清单),起拍价*元,保证金2万元。

3、粤R70072桑塔纳牌SVW7202LQD小型轿车一辆,起拍价163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4、粤R70111桑塔纳牌SVW7202LQD小型轿车一辆,起拍价163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5、粤RTC108东风牌ZN6471V1K4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起拍价105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6、粤RB4235尼桑牌ZN1033U2G4轻型普通货车一辆,起拍价11300元,竞买保证金5000元。

7、粤RQ8498东风牌DFL4251A10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5937挂韶液牌SGQ9401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97690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8、粤R82190陕汽牌SX4250XC4Q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3729挂成星牌HCX9400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9、粤R55037东风牌DFH4250A4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3197挂大永川牌HCY9401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0、粤R78919东风牌DFH4250A4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H968挂韶液牌SGQ9403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1、粤R13972东风牌DFH4250A4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G269挂富恩牌FUN9400ZHX重型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2、赣C2216U解放牌CA4250P66K24T1A1E5重型半挂牵引车及赣C367W挂鑫阳达牌LXY9400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3、粤R13537东风牌DFH4250A4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7037挂韶液牌SGQ9403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14、粤R55697欧曼牌BJ4259SNFKB-AA重型半挂牵引车及粤RK965挂沃顺达牌DR9401ZZXP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起拍价*元,保证金2万元(评估费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11月29日下午16时前在中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并于11月29日下午16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 (略) (略) ,账户:*,开户行:中行清远人民二路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11月27日至11月28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

标的1-6联系人:冯生 电话:*

标的7-14为 (略) (略) 公安局涉案停车场,看车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763-* 0763-*。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 (略) (略) 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评估费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 标的1为不动产,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60天内办理完毕不动产权变更登记(特殊情况除外),拍卖成交后,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买卖双方要交纳的相关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士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按法律规定各自承担。另: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以交付时的房地产现状为准;房地产面积以办理权属证明时相关测绘部门实际测量为准。买受人办理产权过户后,如重新核发的产权证证载面积与交易资料所提供的面积数不一致时,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标的2清场时间为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标的2拍卖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所有标的因拆解、清运,搬离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标的3-14为车辆,因车辆属于移动资产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车辆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扣分,逾期未检验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评估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标的3-6车辆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标的7-14竞得人缴清成交价款之日起 25 日内,由委托人将标的物以现状交付给竞得人(交付之日起 10日内免车辆保管费,如超期车辆保管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须在交付之日起3个月内将车辆过户完毕。

3.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标的1保证金待不动产权过户完毕后由委托方确认方可无息全额退还;标的2保证金待标的物按委托方要求提取完毕、无违约并达到委托人要求后即可无息全额退还;标的3-14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方可无息全额退还。其他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下于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或迁出、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

5、标的3-14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车辆请竞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6、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迁出时间或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买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七、 (略) (略) 联系人及电话:

*小姐:*

地址: (略) 北江一路8号龙汇领峰2A204/205室

(略) (略)

2023年11月21日

,广东, (略) , (略) ,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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