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两处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两处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通知
县交通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城关镇:
为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出行安全,县安委会对两处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增加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整改期间,县交通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城关镇要对加大过往驾驶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用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图片,传递交通违法危害和安全出行常识。
二、盯死看牢,抓好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稳定。在整改期间,县交通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城关镇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加大整改力度,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一切有效手段,做足应急准备,确保隐患整改期间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加强领导,强化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加强检查、督办,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隐患整改资料,健全完善整改台帐(文字、图片等)。整改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报县安委办和道交办办理销号手续。
附件:两处交通安全隐患基本情况
????????????????????????????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县交通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城关镇:
为减少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人民出行安全,县安委会对两处交通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增加群众安全出行意识。整改期间,县交通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城关镇要对加大过往驾驶员和群众的安全教育,用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图片,传递交通违法危害和安全出行常识。
二、盯死看牢,抓好隐患整改期间安全稳定。在整改期间,县交通局、县公安交管大队、城关镇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加大整改力度,采取人防、技防、物防等一切有效手段,做足应急准备,确保隐患整改期间不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三、加强领导,强化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加强检查、督办,督促隐患整改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收集隐患整改资料,健全完善整改台帐(文字、图片等)。整改验收合格后,要及时报县安委办和道交办办理销号手续。
附件:两处交通安全隐患基本情况
????????????????????????????舒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