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川0181破4号成都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转让成都联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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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川0181破4号成都联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转让成都联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成都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转让成都 (略) 股权的公告

(略) 、兰学军、吴子笕、徐小凤: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2019年2月21日作出(2019)川0181破申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洪对成都 (略) (以下简称“联星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5月11日作出(2019)川0181破申2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担任联星置业管理人。2023年4月17日, (略) 作出(2019)川0181破4号之六《民事裁定书》,宣告成都 (略) 破产。

经管理人调查,联星置业持有【成都 (略) 】的【14.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4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成都 (略) 财产变价方案》及《成都 (略)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补充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管理人将通过公开拍卖/变卖的方式对联星置业持有的标的股权进行处置并转让。贵方系【成都 (略) 】的股东之一,有鉴于此,管理人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标的股权处置转让的详细方案

1.处置方式:在 (略) 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里选择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2.起拍价(保留价):联星置业实缴(或认缴)的注册资本金的70%。

3.保证金、拍卖次数、增价幅度和降价幅度:保证金确定为起拍价的10%。首次拍卖流拍的,进行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时起拍价对照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下降30%或30%以内确定,以此类推。拍卖次数五次。首次拍卖公告期限30天,之后的拍卖公告期限7天。

如第五次仍流拍,则进入公开变卖程序,变卖保留价为1元,公示期15天,变卖期10天,任一报价人均可在变卖期间内提出报价,变卖期间因此进入竞价期间,竞价期间为72小时。如在竞价期间内有其他竞买人竞价的,则以竞价期间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确定为购买人。如竞价期间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则确定报价人为购买人。

4.拍卖/变卖时间、拍卖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竞价时间等拍卖其他事宜管理人将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处理。在对“对外投资”进行变价的过程中,考虑到“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存在实际变化的可能性,因此,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中止/终止拍卖,并本着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 (略) 报告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5.对标的股权的首次拍卖将于本公告发布后立即进行。

二、根据《 (略) 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如贵方对标的股权的处置存在异议或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贵方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管理人并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购买标的股权。

三、为节约联星置业破产成本,同时受到既定资产处置方案的影响,本告知函即为针对联星置业持有的标的股权的全部处置环节的正式告知(包括全部拍卖程序及变卖程序等),后续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发送书面告知函或发布公告。贵方应当自行关注联星置业所持有的标的股权的处置公告及处置进程,或及时联系联星置业管理人了解处置情况,并且应当及时行使股东权利,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概由贵方自行承担。此外,标的股权拍卖成交后,请贵方配合办理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30日

附:联星置业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律师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3栋7楼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成都 (略) 破产清算案

关于转让成都 (略) 股权的公告

(略) 、兰学军、吴子笕、徐小凤:

(略)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于2019年2月21日作出(2019)川0181破申字第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张洪对成都 (略) (以下简称“联星置业”)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5月11日作出(2019)川0181破申2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担任联星置业管理人。2023年4月17日, (略) 作出(2019)川0181破4号之六《民事裁定书》,宣告成都 (略) 破产。

经管理人调查,联星置业持有【成都 (略) 】的【14.4%】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44万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成都 (略) 财产变价方案》及《成都 (略)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补充方案)》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管理人将通过公开拍卖/变卖的方式对联星置业持有的标的股权进行处置并转让。贵方系【成都 (略) 】的股东之一,有鉴于此,管理人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标的股权处置转让的详细方案

1.处置方式:在 (略) 司法拍卖网络服务提供者名单库里选择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2.起拍价(保留价):联星置业实缴(或认缴)的注册资本金的70%。

3.保证金、拍卖次数、增价幅度和降价幅度:保证金确定为起拍价的10%。首次拍卖流拍的,进行再次拍卖。再次拍卖时起拍价对照首次拍卖的起拍价下降30%或30%以内确定,以此类推。拍卖次数五次。首次拍卖公告期限30天,之后的拍卖公告期限7天。

如第五次仍流拍,则进入公开变卖程序,变卖保留价为1元,公示期15天,变卖期10天,任一报价人均可在变卖期间内提出报价,变卖期间因此进入竞价期间,竞价期间为72小时。如在竞价期间内有其他竞买人竞价的,则以竞价期间结束时出价最高者确定为购买人。如竞价期间无其他竞买人竞价的,则确定报价人为购买人。

4.拍卖/变卖时间、拍卖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竞价时间等拍卖其他事宜管理人将参照《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决定处理。在对“对外投资”进行变价的过程中,考虑到“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存在实际变化的可能性,因此,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中止/终止拍卖,并本着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原则 (略) 报告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5.对标的股权的首次拍卖将于本公告发布后立即进行。

二、根据《 (略) 法》第七十一条、七十二条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如贵方对标的股权的处置存在异议或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贵方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管理人并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购买标的股权。

三、为节约联星置业破产成本,同时受到既定资产处置方案的影响,本告知函即为针对联星置业持有的标的股权的全部处置环节的正式告知(包括全部拍卖程序及变卖程序等),后续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发送书面告知函或发布公告。贵方应当自行关注联星置业所持有的标的股权的处置公告及处置进程,或及时联系联星置业管理人了解处置情况,并且应当及时行使股东权利,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与损失概由贵方自行承担。此外,标的股权拍卖成交后,请贵方配合办理标的股权的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成都 (略) 管理人

2023年11月30日

附:联星置业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律师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略) 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3栋7楼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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