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咸阳市分公司第七批报废物资电池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中国铁塔咸阳市分公司第七批报废物资电池转让公告国资监测编号
项目名称 | (略) 第七批报废物资(电池)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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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咸阳秦都区渭滨街道办汉仓路18号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00元(含13%增值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3年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47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无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2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对受让方资质要求如下: 1.受让方应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铅酸蓄电池经营项目。 2.具备排污许可证或相关行业说明。 3.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具备收集、贮存等相关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HW31(900-052-31)。 4.受让方须提供本单位或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使用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拉运,同时运输单位须提供运输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和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押运员证件。 5.受让方在成交后必须能够办理相应的环保拉运手续(如五联单等)。 6.受让方在成交后须向转让方出具全部资质文件,并提供相应的环保手续,否则不允许拉货。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以物资清单进行拉运,不区分电池品牌型号,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的视为违约。 2.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 (略) (略) 名义向第三方销售转让标的,若有违反,造成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环保拉运手续办理,并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成交价款的0.5%/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4.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经甘交所集团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转让标的为报废电池,部分元器件、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成交后,转让标的以物资清单中所示数量及交割时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样品、图片视频、口头介绍或其他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及标的交割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费均由受让方负责。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12.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2-01 09:00 至 2023-12-14 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3.项目联系人为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转让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点击查看>>万元整(¥38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12-14 1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第七批报废物资(电池)清单.png 9.产权交易合同待签--咸阳铁塔.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经理,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93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联系方式:*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项目名称 | (略) 第七批报废物资(电池)转让项目 | 项目编号 | N0118WZ*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12-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12-14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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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咸阳秦都区渭滨街道办汉仓路18号 | ||||||||||||||||||||||||||
标的现状 | 闲置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转让底价(元) | *.00元(含13%增值税)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略)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作为转让方, (略) 产权交 (略) (以下统称“甘交所集团”)提出申请,将我方持有的标的公开转让,由甘交所集团公开发布转让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 3.我方所提交的有关转让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公开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甘交所集团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2023年 (略) (略) 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第47期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略) |
特别 | 无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转让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甘交所集团指定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剩余交易价款,并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交纳2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相关规定,对受让方资质要求如下: 1.受让方应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中必须包括铅酸蓄电池经营项目。 2.具备排污许可证或相关行业说明。 3.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须具备收集、贮存等相关项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必须具备HW31(900-052-31)。 4.受让方须提供本单位或合作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括危险货物运输项目),使用具备危险货物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单位对报废资产进行拉运,同时运输单位须提供运输事故处理应急救援预案和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押运员证件。 5.受让方在成交后必须能够办理相应的环保拉运手续(如五联单等)。 6.受让方在成交后须向转让方出具全部资质文件,并提供相应的环保手续,否则不允许拉货。 | |
标的交割 | 1.受让方应以物资清单进行拉运,不区分电池品牌型号,因受让方原因未能足额拉运的视为违约。 2.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 (略) (略) 名义向第三方销售转让标的,若有违反,造成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环保拉运手续办理,并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完成标的的全部拆卸、拉运等相关工作。因受让方原因逾期未能拉运的,若转让方同意延期交割,则按成交价款的0.5%/日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交割的违约金,若转让方不同意延期交割,则转让方有权自行解除合同,同时受让方所交纳的安全生产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转让方可重新委托甘交所集团组织挂牌。 4.受让方如不及时办理交割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自负。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一经公告即可进入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自行登录甘交所集团网站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登记,上传资格文件等报名材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经甘交所集团资格审查合格且交易保证金确认到账的意向受让方,取得参与受让资格。逾期未提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受让意向。 2.转让标的为报废电池,部分元器件、零配件可能存在丢失、损坏等情况,转让标的拆卸、装运后能否二次使用由受让方自行判断。成交后,转让标的以物资清单中所示数量及交割时现状为准,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甘交所集团及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展示样品、图片视频、口头介绍或其他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出现以上事项均不取消交易和调整成交价格。 3.意向受让方在咨询展示及标的交割期间,应对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评估,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接受交割标的的一切现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转让方不保证标的的合同、图纸、说明书、保修卡、发票等资料的齐全性,如需上述资料,由受让方自行调查了解。 5.转让成交后受让方须按转让方的相关要求自行提取所竞得的物资,所需装备、装车、运输以及装卸费、运输费、垃圾全面清运费均由受让方负责。 6.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运及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涉及化工、科研、环保等特种行业,还需提供相应资质。在拆卸、切割、装运以及处置等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 7.一旦报名则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公告、受让须知、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附件材料全部内容,已实地勘察标的并完全了解及认可标的的现状,已认真考虑了关于标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甘交所集团不提供竞价场所及设备,因设备或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一切风险及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9.因受让方违约导致标的再次挂牌的,若二次挂牌受让价款低于本次受让价款时,该受让方还应补足差额部分。 10.成交后,甘交所集团向受让方仅开具交易服务费发票。 11.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12.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受让须知》《产权交易合同(待签)》。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交易保证金交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意向受让方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情节严重者并将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失信联合惩戒,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12-01 09:00 至 2023-12-14 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向甘交所集团提交报名资料,具体如下: 1.主体资料。法人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受让方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3.项目联系人为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本次转让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证书,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等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为:点击查看>>万元整(¥380,000.00元),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12-14 17:00,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2.若意向受让方未成为受让方,甘交所集团将按原渠道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转让/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元) | /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 | ||
服务费 | 按《受让申请与承诺书》约定收取 | ||||
附件下载 | 第七批报废物资(电池)清单.png 9.产权交易合同待签--咸阳铁塔.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联系人:李经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经理,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 | 0931-*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 |
技术支持 | 李经理,联系方式:* | |
其 他 | 1.甘交所集团网站http://**.cn 2.微信公众号:GSCQ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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