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2222破3号关于巴里坤同和矿业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权益现场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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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2222破3号关于巴里坤同和矿业有限公司的重整投资权益现场拍卖公告

关于巴 (略) 的重整投资权益

现场拍卖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 (略) 裁定批准的《巴 (略) 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16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 (略) 二楼2号法庭,由拍辅机构组织已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的四家意向投资人,对巴 (略) ( (略) )的重整投资权益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管理人职责, (略) 裁定批准的《巴 (略) 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略) 重整投资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委托代理及保证金、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后,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股权变更涉及的税、费等费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对于储量不明确、重整计划执行风险等详见重整计划草案。

6、拍卖标的价值依据为新昊诚评咨字(2022)001号、新志矿评报字[2022]第031号评估报告。

7、依据重整计划草案,参与本次拍卖单位仅为招募期间已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的四家意向投资人。本次拍卖,不接受除上述四家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的报名及保证金。

8、本次拍卖,竞价中报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将被确定为最终重整投资人。

9、本次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二、拍卖标的

拍 (略) 重整投资权益, (略) 100%的股权,包含的 (略) 的实物资产,相应资质、探矿权等无形资产。

三、拍卖价格

此次拍卖标的的起始价格为人民币215,959,706.88元(大写:*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增价幅度500,000.00元及整倍数。

四、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拍卖保证金

拍卖保证金人民币*仟*佰万元(75,000,000.00元)(注:只收取货币资金,不接受承兑汇票)交至管理人账户。四家意向投资人或各竞拍单位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交纳全额保证金后,方能取得竞价资格。拍卖保证金和余款交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巴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账号:*1915。

拍卖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9:30分。提示:请考虑大额转账及周末延迟到账的时间。

管理人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未竞得该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2、余款的支付

拍卖成 (略) 段家地矿井“十四五”入规费用(此项费用以向重整投资人及债 (略) 资产及财务决算时的金额为准)为重整投资人应支付的重整投资款。买受人(重整投资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按照(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入规费)的60%支付第一笔重整投资款,拍卖保证金75,000,000.00元和前期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3,000,000.00元优先冲抵第一笔重整投资款;自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到账后的两年半内,重整投资人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

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涉及股权变更等手续的办理,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税、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

2.出价规则、成交规则等详见拍辅机构向竞买人送达的《拍卖规则》等书面文件。

七、咨询事宜

公告期间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经理 *。

八、拍品交付

1、拍卖成交后,经管理人认可后,拍卖人向买受方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与买受方另行签订资产交付等相关文件,约定相关的具体事项。

2、在满足交接及股权变更条件后,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的通知协助办理股权变更并移交印章、证照、资产及财务等资料。

九、特别提醒

1、因拍卖标的为重整投资权益,参与本次竞价的单位仅为已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的四家意向投资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竞价协议等材料。

3、四家意向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或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价的,需在交纳拍卖保证金前(2023年12月15日)向管理人递交合法有效的协议,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内具体合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权利义务的划分、牵头方的确定、保证金及余款的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如被确定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后对投资企业持股比例的安排等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将视为竞买人单独竞买。

4、竞买人如果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的有效证件。

5、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条款, (略) 及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违约赔偿。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

巴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日


,新疆,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乌鲁木齐

关于巴 (略) 的重整投资权益

现场拍卖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 (略) 裁定批准的《巴 (略) 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16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里坤哈萨克自 (略) 二楼2号法庭,由拍辅机构组织已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的四家意向投资人,对巴 (略) ( (略) )的重整投资权益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系管理人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规定的管理人职责, (略) 裁定批准的《巴 (略) 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 (略) 重整投资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拍卖公告》、《竞买协议》的要求,调查标的物信息、委托代理及保证金、余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可能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拍卖成交后,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股权变更涉及的税、费等费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上可能存在的争议和风险由竞买人自行考察、甄别、判断和承受,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实际状况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担保责任,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凡参与竞拍即视为竞拍人了解详情和确认标的现状。对于储量不明确、重整计划执行风险等详见重整计划草案。

6、拍卖标的价值依据为新昊诚评咨字(2022)001号、新志矿评报字[2022]第031号评估报告。

7、依据重整计划草案,参与本次拍卖单位仅为招募期间已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的四家意向投资人。本次拍卖,不接受除上述四家单位之外的其他单位的报名及保证金。

8、本次拍卖,竞价中报价最高者即为买受人,将被确定为最终重整投资人。

9、本次拍卖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二、拍卖标的

拍 (略) 重整投资权益, (略) 100%的股权,包含的 (略) 的实物资产,相应资质、探矿权等无形资产。

三、拍卖价格

此次拍卖标的的起始价格为人民币215,959,706.88元(大写:*亿*仟*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增价幅度500,000.00元及整倍数。

四、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

1、拍卖保证金

拍卖保证金人民币*仟*佰万元(75,000,000.00元)(注:只收取货币资金,不接受承兑汇票)交至管理人账户。四家意向投资人或各竞拍单位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交纳全额保证金后,方能取得竞价资格。拍卖保证金和余款交纳至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巴 (略) 管理人;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账号:*1915。

拍卖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9:30分。提示:请考虑大额转账及周末延迟到账的时间。

管理人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拍卖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未竞得该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照重整计划草案的规定执行。

2、余款的支付

拍卖成 (略) 段家地矿井“十四五”入规费用(此项费用以向重整投资人及债 (略) 资产及财务决算时的金额为准)为重整投资人应支付的重整投资款。买受人(重整投资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按照(重整投资权益成交价+入规费)的60%支付第一笔重整投资款,拍卖保证金75,000,000.00元和前期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3,000,000.00元优先冲抵第一笔重整投资款;自第一笔重整投资款到账后的两年半内,重整投资人支付剩余重整投资款。

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

涉及股权变更等手续的办理,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税、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部门自行查询。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对拍卖标的作详细了解。

六、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

2.出价规则、成交规则等详见拍辅机构向竞买人送达的《拍卖规则》等书面文件。

七、咨询事宜

公告期间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经理 *。

八、拍品交付

1、拍卖成交后,经管理人认可后,拍卖人向买受方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管理人与买受方另行签订资产交付等相关文件,约定相关的具体事项。

2、在满足交接及股权变更条件后,管理人根据重整投资人的通知协助办理股权变更并移交印章、证照、资产及财务等资料。

九、特别提醒

1、因拍卖标的为重整投资权益,参与本次竞价的单位仅为已向管理人提交报名资料并交纳保证金的四家意向投资人。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2、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竞价协议等材料。

3、四家意向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或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价的,需在交纳拍卖保证金前(2023年12月15日)向管理人递交合法有效的协议,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内具体合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权利义务的划分、牵头方的确定、保证金及余款的支付主体和支付方式、如被确定为最终重整投资人后对投资企业持股比例的安排等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文件,将视为竞买人单独竞买。

4、竞买人如果委托其代理人参加竞买,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的有效证件。

5、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条款, (略) 及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相关违约赔偿。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

巴 (略) 管理人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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