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淄博忍泳家庭农场养猪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淄博忍泳家庭农场养猪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淄博忍泳家庭农场养猪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SWZC*P
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淄博忍泳家庭农场养猪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拍卖项 (略) 淄川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11日14: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网络方式实施。
二、拍卖标的:
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淄博忍泳家庭农场养猪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一宗,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具体信息请咨询拍卖人。
三、展示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8日工作时间内,在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项目所在地公开展示。
四、竞买办理手续:
(一)网上报名: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1日14:00,未注册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方)后,即可进行报名;已注册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人报名成功后,按照《产权交易报名信息表》指定的银行及账号,采用电汇、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达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3年12月11日14:00。
五、其他重要事宜说明:
1.竞买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经拍卖机构查验资质方可报名:
(1)竞买人须为合法合规且正常营业具备石灰石自行破碎及自用能力的露天石灰岩开采企业或本项目施工建设企业;
(2)竞买人须经委托人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依法足额纳税,安全、环保、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和情况审查,企业诚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
(3)竞买人须自行协调与蓼坞村道路通行、环保、安全等关系,达成相应协议,并提供书面证明(报名时需审核,否则无法参与);清运过程不得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运输。
2.本项目的评估费1500元、测绘费1500元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对竞得标的进行二次分包。
3.款项交纳:买受人须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款10%收取)、评估费、测绘费及拍卖佣金,否则视为违约。
4.其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联系电话 | |
委托人 | (略) 淄川区寨里镇 人民政府 | 0533-* |
拍卖人 | 山 (略) | 0533-* |
监督方 | 淄川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 0533-* |
平台服务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淄川分中心 | 0533-* |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 400-998-0000 |
山 (略)
2023年12月2日
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淄博忍泳家庭农场养猪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拍卖项目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SWZC*P
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淄博忍泳家庭农场养猪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拍卖项 (略) 淄川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拍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11日14: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采用网络方式实施。
二、拍卖标的:
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淄博忍泳家庭农场养猪场项目场地平整剩余砂石料一宗,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30000元。具体信息请咨询拍卖人。
三、展示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8日工作时间内,在淄川区寨里镇蓼坞村项目所在地公开展示。
四、竞买办理手续:
(一)网上报名:2023年12月2日至2023年12月11日14:00,未注册竞买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登录注册”,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方)后,即可进行报名;已注册竞买人,可直接登录报名。
(二)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人报名成功后,按照《产权交易报名信息表》指定的银行及账号,采用电汇、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以到达交易中心账户时间为准):2023年12月11日14:00。
五、其他重要事宜说明:
1.竞买人须满足以下条件并经拍卖机构查验资质方可报名:
(1)竞买人须为合法合规且正常营业具备石灰石自行破碎及自用能力的露天石灰岩开采企业或本项目施工建设企业;
(2)竞买人须经委托人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依法足额纳税,安全、环保、立项、土地、规划、建设等相关手续和情况审查,企业诚信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
(3)竞买人须自行协调与蓼坞村道路通行、环保、安全等关系,达成相应协议,并提供书面证明(报名时需审核,否则无法参与);清运过程不得妨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运输。
2.本项目的评估费1500元、测绘费1500元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不得对竞得标的进行二次分包。
3.款项交纳:买受人须在拍卖会后三个工作日内分别向委托人及拍卖人指定账户一次性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按成交价款10%收取)、评估费、测绘费及拍卖佣金,否则视为违约。
4.其他事宜详见《竞买协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 联系电话 | |
委托人 | (略) 淄川区寨里镇 人民政府 | 0533-* |
拍卖人 | 山 (略) | 0533-* |
监督方 | 淄川区矿业秩序专项整治 工作领导小组 | 0533-* |
平台服务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淄川分中心 | 0533-* |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 400-998-0000 |
山 (略)
202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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