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铁12号线上川站物业区项目
深圳地铁12号线上川站物业区项目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12号线上川站物业区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宝安区前进一路282号 |
面积/数量 | 1990.92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建筑面积8263.5平方米)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8年 | 免租期 | (如最终承租方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7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基本租金单价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若最终获得承租权,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时交纳合同约定保证金,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 (略) 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承租方另行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运营本项目,经出租方书面认可为确有必要重新厘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形的,则由出租方、承租方、承租方另行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2.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如需对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并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定期将其物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文件材料及经营数据等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承租物业。 5.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必须提供意向方自身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接的尚在经营中的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购物中心或主题商业街区案例证明文件,商业案例的经营方式可以是整体租赁、受委托管理以及持有经营(持有经营是指物业权属为意向方自身的情形,此情况下意向方需提供权属证明文件),意向方需提供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提供关键页即可),合同扫描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如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查验原件的,意向方须予以配合。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签署《响应承诺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5.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略) 场监督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 意向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响应条件: (1)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与出租方或其管理单位(深铁集团)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出租方或其管理单位(深铁集团)进行诉讼、仲裁,或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 (3)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在内的项目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或合规性重大风险的;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内的; (4)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一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各单位( (略) ,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 (略)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 7.配合出租方、招租机构对其资质及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8.提供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名相关文件。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报告;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提供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扫描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即意向方自身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接的尚在经营中的单体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购物中心或主题商业街区案例证明文件,商业案例的经营方式可以是整体租赁、受委托管理以及持有经营(持有经营是指物业权属为意向方自身的情形,此情况下意向方需提供权属证明文件); 8.承诺书:意向方在报名前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9.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侯小姐;郭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十二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招租物业经消防验收合格,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 2.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物业区物业管理范围参照平面示意图,按建筑面积划分,产生的除现有设备维保外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通道、24小时过街通道、有关设备房包含在物业管理范围内)。水电费收取范围按物业区建筑面积管理范围划分。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本次租赁物业系一体化捆绑租赁,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分别订立关于承租上述租赁物业的合同,若承租方违反任一租赁物业的合同相关约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出租方同时解除另一个租赁物业,收回被解除合同的租赁物业,没收对应租赁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月租金的3倍计取。 7.物业管理及消防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8.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9.招租底价75元/平方米/月(基本租金单价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以“基本租金与含税经营收入的30%二者取高”方式计租。 10.综合评审时间见《招商文件》。 |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12号线上川站物业区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3年12月04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3年12月15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略) 宝安区前进一路282号 |
面积/数量 | 1990.92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建筑面积8263.5平方米)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8年 | 免租期 | (如最终承租方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
签订合同期限 | 《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45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75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基本租金单价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
履约条件 | 1.若最终获得承租权,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45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时交纳合同约定保证金,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 (略) 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承租方另行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运营本项目,经出租方书面认可为确有必要重新厘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形的,则由出租方、承租方、承租方另行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2.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如需对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并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定期将其物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文件材料及经营数据等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承租物业。 5.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确定的承租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 (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3)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4)存在其他违约情况的。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批准,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10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必须提供意向方自身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接的尚在经营中的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购物中心或主题商业街区案例证明文件,商业案例的经营方式可以是整体租赁、受委托管理以及持有经营(持有经营是指物业权属为意向方自身的情形,此情况下意向方需提供权属证明文件),意向方需提供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提供关键页即可),合同扫描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如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查验原件的,意向方须予以配合。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签署《响应承诺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5.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 (略) 场监督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 意向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响应条件: (1)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与出租方或其管理单位(深铁集团)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出租方或其管理单位(深铁集团)进行诉讼、仲裁,或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 (3)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在内的项目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或合规性重大风险的;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内的; (4)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一年内,与出租方或其下属各单位( (略) ,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 (略) (略) (略) 、控股子公司、 (略) )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 7.配合出租方、招租机构对其资质及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8.提供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名相关文件。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报告;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7.提供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扫描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即意向方自身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承接的尚在经营中的单体建筑面积为2000平方米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购物中心或主题商业街区案例证明文件,商业案例的经营方式可以是整体租赁、受委托管理以及持有经营(持有经营是指物业权属为意向方自身的情形,此情况下意向方需提供权属证明文件); 8.承诺书:意向方在报名前已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9.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10.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5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login) | ||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5日 21时3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联合产 (略) | 地址 | (略) 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
联系人 | 侯小姐;郭先生 | 联系方式 | 0755-*/*;0755-* |
监督电话 | 075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略) 十二 (略)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招租物业经消防验收合格,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 2.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物业区物业管理范围参照平面示意图,按建筑面积划分,产生的除现有设备维保外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通道、24小时过街通道、有关设备房包含在物业管理范围内)。水电费收取范围按物业区建筑面积管理范围划分。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本次租赁物业系一体化捆绑租赁,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分别订立关于承租上述租赁物业的合同,若承租方违反任一租赁物业的合同相关约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出租方同时解除另一个租赁物业,收回被解除合同的租赁物业,没收对应租赁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月租金的3倍计取。 7.物业管理及消防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 8.租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9.招租底价75元/平方米/月(基本租金单价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以“基本租金与含税经营收入的30%二者取高”方式计租。 10.综合评审时间见《招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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