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1101号办公及1154、1155、1156、1177号地下车库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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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1101号办公及1154、1155、1156、1177号地下车库房地产

项目名称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1101号办公及1154、1155、1156、1177号地下车库房地产 项目编号 N0124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01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731.87 套内建筑面积(㎡) 1350.24
分摊面积(㎡) 381.63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办公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南北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54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8.58 套内建筑面积(㎡) 11.73
分摊面积(㎡) 26.85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人防车库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55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7.24 套内建筑面积(㎡) 11.32
分摊面积(㎡) 25.92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人防车库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56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8.58 套内建筑面积(㎡) 11.73
分摊面积(㎡) 26.85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人防车库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77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7.83 套内建筑面积(㎡) 11.50
分摊面积(㎡) 26.33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人防车库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2084.79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评估机构 北京仁达房地产 (略)
转让底价(万元) 2084.79(含税价)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湖南电力 (略)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1.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国用(2004)第*号】(土地使用权人证载为湖南青 (略) ,但实际所有人为湖南电力 (略) )、《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五本《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均为湖南电力 (略) )。

4.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5.转让标的已部分出租,出租范围为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11楼*间办公室及*间会议室,建筑面积为1296.07㎡,租赁期限自2022年8月21日至2027年8月20日,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7.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建筑面积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退还交易标的和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限购政策)。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本次交易转、受让双方应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负责开具发票,有关税种和税率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7、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8、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
看房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时间(需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07 09:00:00 至 2023-12-04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材料清单(请点击下载).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200万元,截止时间2023-12-0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挂牌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9:00-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48%;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44%。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徐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

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
其 他 -

特别
告知

1.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国用(2004)第*号】(土地使用权人证载为湖南青 (略) ,但实际所有人为湖南电力 (略) )、《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五本《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均为湖南电力 (略) )。

4.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5.转让标的已部分出租,出租范围为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11楼*间办公室及*间会议室,建筑面积为1296.07㎡,租赁期限自2022年8月21日至2027年8月20日,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7.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建筑面积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退还交易标的和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湖南, (略) ,天心区,长沙
项目名称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1101号办公及1154、1155、1156、1177号地下车库房地产 项目编号 N0124FC*
挂牌起始日期 2023-11-07 挂牌截止日期 2023-12-04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0个周期。

标的
概况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01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1731.87 套内建筑面积(㎡) 1350.24
分摊面积(㎡) 381.63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办公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南北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装修情况 简装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54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8.58 套内建筑面积(㎡) 11.73
分摊面积(㎡) 26.85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人防车库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55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7.24 套内建筑面积(㎡) 11.32
分摊面积(㎡) 25.92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人防车库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56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8.58 套内建筑面积(㎡) 11.73
分摊面积(㎡) 26.85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人防车库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标的坐落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及地下室-1177
基本属性 房屋建筑面积约(㎡) 37.83 套内建筑面积(㎡) 11.50
分摊面积(㎡) 26.33 使用期限 至2052年2月26日
权利性质 出让 规划用途 人防车库
房屋结构 钢混结构 所在层数 -1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现状 租赁情况 - 装修情况 -
抵押情况 - 配备电梯 -
欠费情况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转让标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所在项目土地四至为东至康园体育会所、南至住宅区、西至五凌路、北至新韶东路。宗地红线外基础设施达到“六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燃气),红线内“五通”(即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

该写字楼配备设施设备有:电梯、自动喷淋、烟感报警、网络接线、监控系统、中央空调等设施,设施设备较完善。

地下车库:地面为地坪、墙面刷涂料。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其他情况

转让标的装修情况及出租情况如下:

外墙面:刷涂料;大堂和公共走廊:地面铺地砖、墙面贴墙砖、石膏造景吊顶;办公间为中高档装修:内墙面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屋顶为石膏造景吊顶,木门、塑钢窗,室内装修成新度:8.4成新。

转让标的现部分出租、部分空置,房屋维护状况良好,建筑成新率为8.4成,成新度较新。

以上披露内容均摘自《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

评估情况

评估价

(万元)

2084.79
评估基准日 2023-06-30
评估机构 北京仁达房地产 (略)
转让底价(万元) 2084.79(含税价)
转让方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湖南电力 (略)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转让方承诺 我方 (略) 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由湖南联交所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项目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转让方决策文件 其他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略)

特别
告知

1.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国用(2004)第*号】(土地使用权人证载为湖南青 (略) ,但实际所有人为湖南电力 (略) )、《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五本《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均为湖南电力 (略) )。

4.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5.转让标的已部分出租,出租范围为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11楼*间办公室及*间会议室,建筑面积为1296.07㎡,租赁期限自2022年8月21日至2027年8月20日,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7.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建筑面积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退还交易标的和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交易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如限购政策)。
标的交割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南联交所网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内,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受让方需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单》,并于该成交确认单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公告期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买受人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文件(《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自应当签署该文件之日起逾期15天的,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并协助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过户所需各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3、标的房产交付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水、电、暖、气、物业费、各项契税等)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5、本次交易转、受让双方应向湖南联交所支付的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资产转让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负责开具发票,有关税种和税率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7、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8、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标的所在地房地产限购政策,如因受让方对限购政策不了解导致上述标的不能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受让方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转让方不予退还,缴纳的交易服务费也不予退还,转让方可以收回标的重新处置(上述标的成交后,因标的所在地出台新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导致受让方不再具备受让资格,无法办权证变更或过户手续的除外)。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http://**)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联系人及电话:肖先生,*
看房时间:公告期间工作日时间(需提前一天预约)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3-11-07 09:00:00 至 2023-12-04 17:00:00
报名手续 意向受让方报名需要材料清单(请点击下载).pdf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200万元,截止时间2023-12-04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签订《成交确认单》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挂牌转让/加价 增价幅度(元) 10000
自由竞价时间

挂牌截止后第一个工作日9:00-10:00

延时竞价周期(秒) 120
服务费

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0.48%;

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价的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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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徐女士
咨询电话 *
咨询时间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咨询(送达)

地址

(略) 芙蓉中路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技术支持 -
其 他 -

特别
告知

1. 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本项目所列全部照片仅供参考,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房地产估价报告》(仁达房估字【2023】第*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 在意向受让方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权证号为:《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国用(2004)第*号】(土地使用权人证载为湖南青 (略) ,但实际所有人为湖南电力 (略) )、《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长房权证天心字第*号】(五本《房屋所有权证》证载房屋所有权人均为湖南电力 (略) )。

4.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须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5.转让标的已部分出租,出租范围为 (略) 天心区新韶东路429号天一康园康园大厦11楼*间办公室及*间会议室,建筑面积为1296.07㎡,租赁期限自2022年8月21日至2027年8月20日,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原承租方如需行使优先购买权,则须在本公告期内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向湖南联交所提交意向受让申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通过E交易产权电子竞价系统行使优先权(优先权可多次行使)。

6.受让方自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之日起,转让标的所产生的租金由受让方享有如转让方已提前收取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则由转让方予以返还。

7.受让方不得以转让方提供的标的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质量、建筑面积等)有误、有遗漏、不全面,或者标的物瑕疵披露有误、不充分、有遗漏等原因而要求退还交易标的和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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