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炳灵水电站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转让公告
黄河炳灵水电站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WL*
受委托,现对黄河炳灵水电站国际自愿减排(VCS)项目签发的248.0647万吨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进行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黄河炳灵水电站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 | *.00 | 4.0 |
1.VCS项目编号:453; 2.项目计入期:200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3日; 3.项目应用方法学:ACM0002 (第六版); 4.项目核查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签发日期:2023年1月,VCS机制下基于中国水电项目产生的国际核证减排量; 6.标的可部分受让,整体受让优先。 |
二、转让方式
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受让标的,申报数量不得高于未转让总量。
三、受让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3年12月5日9时-2023年12月5日17时。未成交部分以1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期。
2.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且结清交割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项目成交。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割缴款及交易服务费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3.本项目资金采用人民币结算,意向受让方申报数量不得少于0.5万吨,申报数量为单位的整数倍。
4.受让方应当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减排量交易合同》。
5.转让方在《减排量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划转。
6.转让方根据受让方成交量按照1:1:1比例交割2013-VCUs、2014-VCUs、2015-VCUs,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意向受让方需提供如下资料: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减排量成交通知书》《减排量交易合同》等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联 系 人:王经理 * 赵经理 *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网 址: (略) 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附件:受让申请与承诺书.pdf
(略) 产权交 (略)
2023年12月5日
项目编号:WL*
受委托,现对黄河炳灵水电站国际自愿减排(VCS)项目签发的248.0647万吨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进行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 | 数量(吨) | 单价(元/吨) |
黄河炳灵水电站国际核证减排量VCUs | *.00 | 4.0 |
1.VCS项目编号:453; 2.项目计入期:2008年8月4日至2018年8月3日; 3.项目应用方法学:ACM0002 (第六版); 4.项目核查期: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5.签发日期:2023年1月,VCS机制下基于中国水电项目产生的国际核证减排量; 6.标的可部分受让,整体受让优先。 |
二、转让方式
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格受让标的,申报数量不得高于未转让总量。
三、受让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3年12月5日9时-2023年12月5日17时。未成交部分以1个工作日为1个周期自动延期。
2.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且结清交割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项目成交。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割缴款及交易服务费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
3.本项目资金采用人民币结算,意向受让方申报数量不得少于0.5万吨,申报数量为单位的整数倍。
4.受让方应当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减排量交易合同》。
5.转让方在《减排量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划转。
6.转让方根据受让方成交量按照1:1:1比例交割2013-VCUs、2014-VCUs、2015-VCUs,转让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7.意向受让方需提供如下资料:
(1)主体资料。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资质文件;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
(2)委托代理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受让申请与承诺书;
(4)甘交所集团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其他详见《受让申请与承诺书》《减排量成交通知书》《减排量交易合同》等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9楼
联 系 人:王经理 * 赵经理 *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9:00-17:00(节假日除外)
网 址: (略) 产权交易所网站http://**.cn
微信公众号:GSCQ456
附件:受让申请与承诺书.pdf
(略) 产权交 (略)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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