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凌自然资告字号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凌自然资告字号

出让公告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2023年12月05日
经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城78号 宗地总面积: 3928.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凌云县镇洪片区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100 建筑密度(%): ≤45.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3928.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95
起始价: 1188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允许联合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在凌云县范围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严重 (略) 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二)申请参加竞买者,必须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全额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地价款。 (四)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地块成交后,在签订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签订出让合同时,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进行签订,不允许临时改变竞得人名称。 (五)拍卖结束后,竞得人须与广西 (略) 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凌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姓名签订出让合同。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清剩余地价款,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六)建设工期为3年,竞得人必须承诺按照出具的《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进行建设,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到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开发与确权登记股或广西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到 广西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26日在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凌云县自然资源局或广西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776-* * *
开户单位:广西 (略)
开户银行:百色右江华润 (略)
开户账号:8101 0140 0000 0005 870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
,凌云县
出让公告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凌自然资告字[2023]14号 2023年12月05日
经凌云县人民政府批准,凌云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3-城78号 宗地总面积: 3928.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凌云县镇洪片区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100 建筑密度(%): ≤45.00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3928.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BA0195
起始价: 1188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在拍卖公告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拍卖不允许联合竞买,必须独立竞买。在凌云县范围内,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严重 (略) 场秩序者不得参加竞买。 (二)申请参加竞买者,必须提交竞买申请文件和全额竞买保证金。 (三)竞得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地价款。 (四)竞买申请人在竞得地块成交后,在签订土地拍卖成交确认书与签订出让合同时,必须以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进行签订,不允许临时改变竞得人名称。 (五)拍卖结束后,竞得人须与广西 (略) 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凌云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姓名签订出让合同。必须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清剩余地价款,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六)建设工期为3年,竞得人必须承诺按照出具的《规划设计意见书》要求进行建设,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3年内竣工。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到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调查开发与确权登记股或广西 (略)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5日 至 2023年12月25日 到 广西 (略)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25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26日在凌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凌云县自然资源局或广西 (略)
联 系 人:李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776-* * *
开户单位:广西 (略)
开户银行:百色右江华润 (略)
开户账号:8101 0140 0000 0005 870

凌云县自然资源局
,凌云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