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租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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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租赁权

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

租赁权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dycq*-001

(略) 定于2023年12月19日10时至2023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_CZ/memberLogin)上对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12月19日10时至2023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租赁权,本次招租共有3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太平洋商城东大门北侧门面房,位于定远县人民路原府前广场太平洋商城东大门北侧1间门面房,建筑面积约为30㎡。起始价:15.6万元/三年。;

2号标的物:迎宾路中段一号商铺,位于定远县迎宾路中段坐北面南21#楼二层4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170㎡。起始价:4.2万元/三年;

3号标的物:迎宾路中段二号商铺,位于定远县迎宾路中段南倒3、4#楼一层1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22㎡,二层10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400㎡。起始价:9万元/三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拟出租商铺,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不得进行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城管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商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3、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一次,竞租成交后,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首付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承租履约保证金为竞得成交价年租金的10%(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无息退还),次年租金和第三年租金均在每年年租满前一个月付清下年租金(一次性付齐一年租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4、代理服务费:1号标的:5000元;2号标的:3000元;3号标的:5000元。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 (略) 指定账户。

5、成交人(承租人)须注意生产经营安全,如发生消防安全及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6、成交人(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7、成交人(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经营,因承租人经营造成邻里居民提出异议或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同时承租人须确保门前清洁、卫生。

8、本次招租的商铺,招租面积在400㎡以下的,招租成交,委托方(业主)给予竞得人(承租人)30天免租装修期;招租面积在400㎡以上的,招租成交,委托方(业主)给予竞得人(承租人)60天免租装修期。

9、原承租人仍竞得原承租商铺租赁权,新的租期从原租期满次日起计算。

10、原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商铺租赁权,须在本次招租成交后十日内搬迁完毕并将承租商铺交还给委托方(业主),原商铺的装璜、装修由原承租人自行带走或拆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委托方(业主)有权自行处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若产生新的承租人,委托方在原商铺租期满后将本次招租成交的商铺交付给竞得人(新承租人)并与其签定《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新的租期是以商铺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12、承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拆迁、政府收购、危房改造等)政策调整等业主不可抗拒因素,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业主退还承租人未能履行合同期间的租赁费(不计息)。

13、租赁期满,成交人(承租人)应按时交出办公场所及场地,逾期业主以原租金2倍价格按拖延天数向承租人收取费用。

14、本次竞租的商铺及门面房。租期以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15、其它约定事项以《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太平洋商城东大门北侧门面房,位于定远县人民路原府前广场太平洋商城东大门北侧1间门面房,建筑面积约为30㎡。起始价:15.6万元/三年。;竞租保证金为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2号标的物:迎宾路中段一号商铺,位于定远县迎宾路中段坐北面南21#楼二层4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170㎡。起始价:4.2万元/三年;竞租保证金为10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3号标的物:迎宾路中段二号商铺,位于定远县迎宾路中段南倒3、4#楼一层1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22㎡,二层10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400㎡。起始价:9万元/三年,竞租保证金为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19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租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次招租标的物竞得人原冻结的竞租保证金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竞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3日内缴纳至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对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租赁权( X 标段)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3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转账时分别备注:①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1号标的三年租赁权竞租保证金;②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2号标的三年租赁权竞租保证金;③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3号标的竞租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竞得成交价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租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略) 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 (略) 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安徽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的经营使用,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刘润民 *

招租单位:柏传斌 ?*

招租单位: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公司: (略)

2023年12月06日

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

租赁权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czdycq*-001

(略) 定于2023年12月19日10时至2023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_CZ/memberLogin)上对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租赁权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2023年12月19日10时至2023年12月2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通过其他竞价平台竞价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租标的物:

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租赁权,本次招租共有3个标的物:

1号标的物:太平洋商城东大门北侧门面房,位于定远县人民路原府前广场太平洋商城东大门北侧1间门面房,建筑面积约为30㎡。起始价:15.6万元/三年。;

2号标的物:迎宾路中段一号商铺,位于定远县迎宾路中段坐北面南21#楼二层4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170㎡。起始价:4.2万元/三年;

3号标的物:迎宾路中段二号商铺,位于定远县迎宾路中段南倒3、4#楼一层1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22㎡,二层10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400㎡。起始价:9万元/三年。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竞价无保留价,一人竞价,满足成交条件,方可成交。

2、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拟出租商铺,承租方应按招租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或违反合同约定,不得进行扰民业务和对环境有污染的业务等,店面装修须服从城管局的相关规定,竞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经营使用承租商铺,招租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违约处理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

3、租赁期限:3年,先付款后使用,租金一年缴一次,竞租成交后,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后3日内首付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承租履约保证金为竞得成交价年租金的10%(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无息退还),次年租金和第三年租金均在每年年租满前一个月付清下年租金(一次性付齐一年租金)汇入委托方指定账户。

4、代理服务费:1号标的:5000元;2号标的:3000元;3号标的:5000元。成交人(承租人)在竞租成交 (略) 指定账户。

5、成交人(承租人)须注意生产经营安全,如发生消防安全及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和承担。

6、成交人(承租人)须按时足额缴纳水、电、燃气等费用。

7、成交人(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经营,因承租人经营造成邻里居民提出异议或纠纷的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同时承租人须确保门前清洁、卫生。

8、本次招租的商铺,招租面积在400㎡以下的,招租成交,委托方(业主)给予竞得人(承租人)30天免租装修期;招租面积在400㎡以上的,招租成交,委托方(业主)给予竞得人(承租人)60天免租装修期。

9、原承租人仍竞得原承租商铺租赁权,新的租期从原租期满次日起计算。

10、原承租人未竞得原承租商铺租赁权,须在本次招租成交后十日内搬迁完毕并将承租商铺交还给委托方(业主),原商铺的装璜、装修由原承租人自行带走或拆除,逾期视为自愿放弃,委托方(业主)有权自行处理并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11、若产生新的承租人,委托方在原商铺租期满后将本次招租成交的商铺交付给竞得人(新承租人)并与其签定《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新的租期是以商铺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12、承租期内,如遇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拆迁、政府收购、危房改造等)政策调整等业主不可抗拒因素,本租赁合同自动终止,业主退还承租人未能履行合同期间的租赁费(不计息)。

13、租赁期满,成交人(承租人)应按时交出办公场所及场地,逾期业主以原租金2倍价格按拖延天数向承租人收取费用。

14、本次竞租的商铺及门面房。租期以实际移交之日起计算。

15、其它约定事项以《定远县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赁合同书》条款为准。

三、租金价格、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号标的物:太平洋商城东大门北侧门面房,位于定远县人民路原府前广场太平洋商城东大门北侧1间门面房,建筑面积约为30㎡。起始价:15.6万元/三年。;竞租保证金为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2号标的物:迎宾路中段一号商铺,位于定远县迎宾路中段坐北面南21#楼二层4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170㎡。起始价:4.2万元/三年;竞租保证金为10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3号标的物:迎宾路中段二号商铺,位于定远县迎宾路中段南倒3、4#楼一层1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22㎡,二层10间商铺,建筑面积约为400㎡。起始价:9万元/三年,竞租保证金为20000.00元,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四、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保证金须在2023年12月19日10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如以单位名义投标,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竞租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2)本次招租标的物竞得人原冻结的竞租保证金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竞得人竞租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原账号退回。

(3)竞租成交后,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在《成交确认书》发放后3日内缴纳至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指定账户(户名: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开户银行: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账号:竞价成功后另行通知),转账时备注:对定远县迎宾路、人民路三处商铺三年租赁权( X 标段)第一年租金及承租履约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2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3号标的物竞价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子账号:**

转账时分别备注:①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1号标的三年租赁权竞租保证金;②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2号标的三年租赁权竞租保证金;③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3号标的竞租保证金。

注意:①如竞价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第一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为竞得成交价年租金的10%),竞价人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②若存在不予退还竞价人竞租保证金的情形,由交易中心直接予以收缴。

③放弃竞得资格的竞价人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价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略) 县区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竞买人,不得参与该项目竞标,否则其成交结果无效、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⑤竞价人仅代表本人参与竞价,竞拍成功后以成交人姓名签订合同,不得以其他人代签,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

2、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竞价公告和标的物介绍,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价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六、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10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 (略) 项目负责人或招租方联系。

七、竞价方式: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当标的物的竞拍时间只剩最后5分钟时,5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5分钟。

八、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以及安徽 (略) 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租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竞价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承租登记手续由竞价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主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招租人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6.竞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为本人的经营使用,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转租第三方,否则,产权人有权收回承租物。因转租产生的损失和后果全部由竞得人承担。

7.标的物的具体交付时间以产权人通知为准。

8、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价须知。

九、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刘润民 *

招租单位:柏传斌 ?*

招租单位:定远县保障房管理服务中心

代理公司: (略)

2023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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