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攀枝花市2023年第26期拍卖第2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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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关于攀枝花市2023年第26期拍卖第23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2023年第26期(拍卖第23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7 09:00:00 浏览次数:7
以下信息由挂牌人(拍卖人)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挂牌人(拍卖人)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土告〔2023〕26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2023年第26期(拍卖第23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2023—D11#

位于东区炳二区

出让面积20752.08平方米(约31.13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 (略) 炳草岗片区(炳草岗一单元、炳草岗二单元、炳草岗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略) 炳草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攀枝花大道(三线大道北段至立新巷之间)地下空间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炳二A01—UG—B1/2023—01地块,用地性质:其他地下设施—商业(UG26—B1),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建设深度≤10米,开发层数1层。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D11#宗地规划条件》。

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40年。

937万元

1874万元

20万元

2022—X1#

位于西区小水井

出让面积2101.49平方米(约3.15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 (略) 清香坪大水井片区(清香坪单元、大水井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略) 西区清香坪大水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井C26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井C26-U15/2023-01地块。用地性质:通信用地(U15);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X1#宗地规划条件》。

公用设施用地50年

210万元

210万元

10万元

2023—X6#

位于四川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

出让面积80483.50平方米(约120.72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 (略) 格里坪工业园区(格里坪单元、龙洞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略) 格里坪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B18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龙B21-M3/2023-01地块。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M3);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X6#宗地规划条件》。

工业用地30年

200万元

725万元

20万元

2023—R5#

(略) 仁和区莲花派出所旁

出让面积24174.39平方米(约36.26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 (略) 中央仓项目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市政府关于等两个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中的火B54-*/0901/2023-01地块;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901),兼容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允许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R5#宗地规划条件》。

仓储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年。

980万元

1959万元

20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3—D1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当日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东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8.在宗地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地面两侧绿化、地上地下基础设施、相关管网线建设及商业产权自持等内容,具体以与东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执行协议为准。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1.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0098-2009)《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形,由东区政府负责协调、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13.宗地位于东区炳二区,由东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X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西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西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7.该宗地的建设需按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8.宗地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有关要求。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2.宗地位于西区小水井,由西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X6#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033),投资强度控制指标为≥180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16万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建设,并落实常态维护。西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西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7.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测试、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设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必须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西区人民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有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位于四川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由西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R5#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残留的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以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效果。

10.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执行。

11.竞得人应根据《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工业用地的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文件;经营性用地的竞买人报名时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拍卖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9日9时至2023年12月26日15时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23年12月26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27日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5时。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

2.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

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http://**)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

联 系 人:杨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6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2023年12月6日印发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2023年第26期(拍卖第23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07 09:00:00 浏览次数:7
以下信息由挂牌人(拍卖人)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挂牌人(拍卖人)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文件

攀公土告〔2023〕26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2023年第26期(拍卖第23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主要规划条件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

起拍价

增价幅度

2023—D11#

位于东区炳二区

出让面积20752.08平方米(约31.13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 (略) 炳草岗片区(炳草岗一单元、炳草岗二单元、炳草岗三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略) 炳草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攀枝花大道(三线大道北段至立新巷之间)地下空间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炳二A01—UG—B1/2023—01地块,用地性质:其他地下设施—商业(UG26—B1),总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建设深度≤10米,开发层数1层。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D11#宗地规划条件》。

旅馆用地、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40年。

937万元

1874万元

20万元

2022—X1#

位于西区小水井

出让面积2101.49平方米(约3.15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 (略) 清香坪大水井片区(清香坪单元、大水井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略) 西区清香坪大水井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井C26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井C26-U15/2023-01地块。用地性质:通信用地(U15);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X1#宗地规划条件》。

公用设施用地50年

210万元

210万元

10万元

2023—X6#

位于四川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

出让面积80483.50平方米(约120.72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 (略) 格里坪工业园区(格里坪单元、龙洞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略) 格里坪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龙B18等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中的龙B21-M3/2023-01地块。用地性质:三类工业用地(M3);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X6#宗地规划条件》。

工业用地30年

200万元

725万元

20万元

2023—R5#

(略) 仁和区莲花派出所旁

出让面积24174.39平方米(约36.26亩)(最终以测绘面积为准)

本宗地涉及《 (略) 中央仓项目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市政府关于等两个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复》中的火B54-*/0901/2023-01地块;用地性质:一类物流仓储用地兼容商业用地(*/0901),兼容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允许总计容建筑面积的40%;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

竞得人必须严格执行《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R5#宗地规划条件》。

仓储用地50年,零售商业用地、 (略) 场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40年。

980万元

1959万元

20万元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2023—D1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当日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095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东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东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8.在宗地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地面两侧绿化、地上地下基础设施、相关管网线建设及商业产权自持等内容,具体以与东区人民政府签订的执行协议为准。

9.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0.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11.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国家现行规范《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0098-2009)《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相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形,由东区政府负责协调、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

13.宗地位于东区炳二区,由东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2—X1#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西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西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

7.该宗地的建设需按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8.宗地建筑面积和计容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规定执行,并满足《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有关要求。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2.宗地位于西区小水井,由西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X6#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产业准入:防水建筑材料制造(3033),投资强度控制指标为≥180万元/亩,项目竣工投产后年亩均税收≥16万元/亩。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版本)、《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严禁建设限制类、淘汰类,不得新增钢铁产能项目、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及违背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危险化学品产业、新(改、扩)建尾矿库选址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岸线距离。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5.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地面残留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建设,并落实常态维护。西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电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6.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西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7.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测试、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设设计规范要求。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竞得人改变用途用于其他开发的,必须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按规定程序出让。

8.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有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9.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推进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21〕62号),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西区人民政府或指定的管理部门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凭建设投资协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义务。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工业项目建设投资协议》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且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10.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者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11.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确保与周边建(构)筑物的安全距离。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有关要求和景观效果。附属绿化用地布局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51346-2019)执行。

12.该宗地的建设需按有关规定做好工棚搭建、排污、排土、降噪、降尘等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因该宗地开发建设产生各种纠纷、矛盾等影响稳定的情形,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该宗地施工过程中,造成的环境破坏,地质灾害以及周边既有建筑安全问题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3.宗地位于四川攀枝花格里坪特色产业园区,由西区人民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2023—R5#

1.本宗地不设保留底价。

2. 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在2023年12月29日前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竞买保证金)。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

4.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所产生的弃土、弃方、挡墙、放坡等各种工程由竞得人按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实施,费用自理;宗地内残留的建(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的清场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开发建设中的挡墙、支挡、放坡等工程措施不得超出用地范围, 并确保周边场地、周边建筑物、市政管网设施、城市道路的安全,挡墙或围挡要按照创建 (略) 的点位要求,并落实常态维护。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宗地外水、气等基础设施配套,以保障宗地的开发建设。

5.宗地内水、电、气及其配套设施与宗地外管网的连接,以及宗地地下管线、地下工程设施等的拆迁、搬迁、避让等,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宗地内地上10KV以上电力线路如需迁建,由仁和区人民政府负责搬迁,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如不需迁建,竞得人应在项目方案设计时, (略) 建设统筹考虑、统一设计并确保其公共性,且须按照电力部门要求、《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50293—2014),妥善处理好与宗地外电力设施的关系及高压走廊范围、安全间距等问题,涉及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 (略) 区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动工申报书》和《建设项目竣工申报书》,如竞得人不执行申报制度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向社会公示,纳入疑似闲置土地进行清理调查。

7.竞得人应做好地块的地质勘查、地块开发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防治等相关工作,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8.竞得人必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拍卖文件》中所有内容。竞得人必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缴纳土地成交价款。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不得退还保证金;已签出让合同不缴纳出让价款的,依法收回土地。

9.竞得人需按要求开展环评、安评、水保、涉河审批等工作,并严格落实有关条件。应严格按照环保、河道管理等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竞得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宗地内外各类管线施工;竞得人应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该宗地消防及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涉及边坡、挡墙的,应做好边坡、挡墙垂直绿化设计,确保满足相关要求和效果。

10.建筑面积的计算应严格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202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略) 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15版)执行。

11.竞得人应根据《 (略) 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 55019-2021)、《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进行无障碍设施设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2.宗地位于仁和区,由仁和区政府于成交之日将宗地交付竞得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三、竞买资格。

(一) (略) 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以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失信主体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满足拍卖文件中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三)工业用地的竞买人在竞买报名时需 (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文件;经营性用地的竞买人报名时需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无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证明文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拍卖文件的获取。

1.拍卖文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免费提供,竞买申请人可在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B808室免费获取。

2. 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9日9时至2023年12月26日15时期间。

法定工作日:

(1)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7时。

(2)2023年12月26日9时-12时、13时30分至15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提供相关服务。

获取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B8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向我中心提出书面竞买申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六、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经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2月27日10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9楼B区B901)(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9楼拍卖大厅举办。

八、竞买保证金的缴纳。竞买人在报名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存入。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15时。

账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攀枝花分行

账 号:*6196

九、其他公告方式。

本公告在以下网址同时发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http://**)

2. (略) 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

(http://**)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

4.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

5.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

(http://**)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攀西科技城8楼B区B808)( (略) 仁和区三线大道69号)

联系电话:0812-*

联 系 人:杨先生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6日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综合科 2023年12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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